城市環境第三戰役工作方案
時間:2022-03-22 10: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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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市關于市容環境衛生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為迅速解決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關注的城市環境臟亂問題,全面提高市容環境衛生質量,市委、市政府決定,在以棚改路改、裸土地面硬化綠化為主要內容的市容環境綜合整治第一、二戰役基礎上,集中開展市容環境綜合整治第三戰役,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實現“中興”戰略為目標,以解決清掃保潔不到位、垃圾收集清運體系不完善、城市容貌秩序亂等問題為重點,通過全市動員、市區縣(市)聯手、社會廣泛參與,舉全市之力集中開展市容環境綜合整治第三戰役,迅速改變城市環境臟亂局面,打造干凈、整齊、靚麗、有序的城市環境,整體提升城市形象。
二、工作原則
(一)突出重點,全面整治。以治臟、治亂為重點,集中實施市容環境綜合整治,扮靚城市環境。劃分不同城市管理區域,實施分級、分類整治和管理,提高對中心城區、重點區域、出入城口、江河溝岸及政務、商務、旅游3個通道的養護作業和管理標準,消除背街背巷、城中村衛生死角,實現中心城區、重點區域環境衛生質量提檔升級,偏遠區域規范達標。
(二)統籌規劃,堅持標準。發揮規劃先導作用,樹立現代大都市的規劃理念,高起點規劃、高水平設計,高標準建設、高效能管理,在對城市容貌形象整體設計、優化管理作業流程的前提下,全面實施城市環境整治和管理,做到整體規劃與專項整治相統一,單體景觀與周邊環境相協調,養護作業與系統管理相匹配,日常管理與現代科技相結合,提升城市整體形象和管理水平。
(三)市區結合,以區為主。強化市級宏觀調控和監督考核,充分發揮各區、縣(市)的城市環境管理主體作用,嚴格落實屬地化管理責任,牢固樹立各級黨政一把手作為市容環境管理第一責任人的理念,堅持城市建設與城市管理并重,經濟增長與環境改善同步,推進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實現城市環境管理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四)長效管理,全民參與。在實施市容環境整治改造的同時,努力實現建管的有序銜接、有機結合,強化城市環境常態化管理,落實長效管理機制,全面鞏固整治成果。按照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思想,廣泛動員企事業單位、商家業戶、市民群眾積極參與城市環境整治管理,通過共建美好家園、共享環境整治成果,培養廣大市民的歸屬感,提升整體文明素質和愛護環境的自覺性。
三、整治任務
(一)以治臟為重點,打造干凈城市面貌
重點強化城區、縣(市)城關鎮街路、旅游景點、廣場、綠地、出入城口、江河溝岸、城鄉結合部、城中村清掃保潔和垃圾管理。
1.集中清理垃圾
集中清理背街背巷、居民庭院、出入城口、城鄉結合部、城中村、江河溝岸等區域積存的垃圾堆、殘土堆、污物,重點解決江河溝岸存留垃圾,出入城口清掃保潔有盲點,邊石、樹池、墻根不凈等問題。背街背巷、城鄉結合部、城中村達到無三堆、無散袋垃圾;出入城口達到路面凈、無廢棄物,兩側邊溝、路基無垃圾積存;江河溝岸達到護坡、堤岸、灘涂干凈整潔,無白色垃圾。
牽頭部門:市城管局、市水務局、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責任部門:各區、縣(市)政府,開區、區管委會。
2.實施清掃保潔分級管理
實行分區、分級管理和作業,按照不同區域,實行不同作業標準,重點解決城區街路清掃與保潔銜接有空隙、清掃時間不合理、街路清掃保潔不到位、重點區域作業標準不高等問題。將清掃保潔作業按照不同標準劃分為3個級別管理作業區域,其中,主干街路、重點區域、重要通道、出入城口、城區內江河溝岸為一級清掃保潔區域,實行“兩掃全保”,第一次清掃從清晨3:30時開始,6:00時結束,第二次清掃從下午13:00時開始,14:00時結束,每次清掃結束即開始保潔作業,夏季保潔至晚23:00時,冬季至晚22:00時,保潔頻次達到每半小時1次,清掃保潔標準達到“七凈五無”,機掃率爭取達到50%;城區次干道、背街背巷、城鄉結合部、城中村為二級清掃保潔區域,實行“一掃全保”,清掃從清晨4:30時開始,7:30時結束,清掃結束即開始保潔作業,保潔至晚22:00時,保潔頻次達到每1小時1次,清掃保潔標準達到“六凈四無”,機掃率爭取達到20%;城區外江河溝岸段、近郊農村、出入城口沿線村屯為三級清掃保潔區域,實行“一掃重點保”,清掃從早7:00時開始,9:00時結束,對重點部位全天保潔至晚21:00時,保潔頻次達到每2小時1次,清掃保潔達到“四凈三無”。
按照《市城市管理目標考評辦法》和環境衛生管理標準、要求,加大對實施市場化、內部承包環衛作業區域和作業主體的日常檢查和考核,以及作業人員的績效考核,考核結果與劃撥的作業經費及個人收入掛鉤,做到獎罰分明。
牽頭部門:市城管局、市水務局。
責任部門:哈工大集團,各區、縣(市)政府,開區、區管委會。
3.完善垃圾收運體系
解決垃圾收運不及時、垃圾滯留時間長等影響環境衛生的問題。推進中心城區垃圾不落地、非中心區域配備垃圾收集容器工作,采取居民定時定點投放、專業人員定時收集、專業部門按時清運、固定垃圾存放地點、限定垃圾滯留時間等方式,重點對現有垃圾壓縮轉運站輻射范圍內的居民區設置小型垃圾收集容器,引導居民定點定時投放垃圾,由專門收集人員用運輸機械定時將垃圾容器內的垃圾倒運至垃圾轉運站進行壓縮運出;對壓縮轉運站輻射范圍以外的居民區設置大型垃圾收集容器,由專用倒運車定時將垃圾收集容器內的垃圾倒運至區域內的壓縮車內運出;非袋裝化收集區域,按照1000米半徑為1個區域設置移動式垃圾壓縮轉運站,由街道辦事處負責垃圾轉運和站點管理,城管部門負責運出;臨街散袋垃圾收集,由各區、縣(市)配置小型散袋垃圾收集車輛,街道辦事處定時上門巡回收集。一類區域散袋垃圾在街面滯留時間不超過半個小時,重點區域內市民、游人丟棄物隨丟隨檢;二類區域散袋垃圾在街面滯留時間不超過1個小時;三類區域散袋垃圾在街面滯留時間不超過2個小時,垃圾達到定點定時收運,無亂堆亂放。垃圾箱、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容器定期清洗,垃圾站點達到干凈整潔標準。落實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垃圾管理責任主體,統一納入城市垃圾收運體系,增設垃圾收集容器和垃圾站點,實現垃圾定時定點收運。
牽頭部門:市城管局。
責任部門:各區、縣(市)政府,開區、區管委會。
(二)以治亂為重點,凈化城市空間環境
重點整頓廣告牌匾、占道設施、街面秩序,打造有序環境。
1.整治廣告牌匾
對市區277條街路、13個重點區域、10個出入城口和各縣(市)主干街路的廣告牌匾進行整治和規范。全面拆除破壞城市天際線、影響城市整體形象的樓頂戶外廣告;利用自管樓體設置的破壞建筑風格的戶外廣告;權屬人棄管的各類戶外廣告設施;遮擋采光窗的各類戶外廣告設施;依附歷史建筑的各類戶外廣告設施;不與人行天橋結合的跨道路設置廣告設施;違規設置在道路、橋梁、綠地及各類公共設施的落地燈箱廣告、單立柱廣告和桿體廣告等戶外廣告設施;影響城市容貌的建筑物外立面牌匾設施;廢業商家牌匾;大版面商品菜單和經營項目的牌匾標識和一店多匾;懸挑式燈箱(旗、幌);整治規范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在樓頂設置的名稱標識和公交車輛車體廣告;維修整飾蒙塵、破損、缺字和線纜脫落的戶外廣告和牌匾設施。
對區域廣告牌匾進行風格定位和整體設計,對廣告牌匾的形式、規格、材質、式樣和畫面色彩進行系統設計,使戶外廣告牌匾畫面清晰,內容無不良影響,視覺上具有融入性、觀賞性和藝術性,與依附的建筑物、車體及周邊環境統一協調,充分體現文化內涵和城市符號。
加強廣告規劃管理,根據區域功能,設立廣告禁設區、限制區、準設區等不同管理區域,進行分級分類管理;對設置在城市橋梁、公園圍欄、基建工地圍擋等設施上的廣告嚴格審批手續,原則上不予審批商業廣告;對經過審批的廣告予以保留,按照要求進行規范達標,期滿后不符合條件的予以拆除。
牽頭部門:市城管局、市城管行政執法局。
責任部門:市城鄉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局,各區、縣(市)政府,開區、區管委會。
2.整治占道設施
對8區、開區、區及縣(市)城關鎮各類公共設施及占道設施進行規范整治。
(1)清理整頓各類占道設施。清理整頓由無照經營衍生的以販賣蔬菜、水果等為主的各類鐵皮房、板塑房以及占用人行道的車載房、棚架、固定攤床等違章占道設施;清理規范占用橋下空間擅自設置的各類構筑物和設施;清理整頓未經批準占用城市道路設置的桿體、樁、鏈和有人值守電話亭、商亭以及閑置棄用的站臺、路牌、IC磁卡電話亭等占道設施;組織動員產權或管護責任單位對破損、陳舊的各類公共設施進行維修、整飾和提檔升級。
牽頭部門:市城管局、市城管行政執法局。
責任部門:公共設施產權或管護單位,各區、縣(市)政府,開區、區管委會。
(2)清理規范占道市場攤區。對自發形成的市場攤區進行整合規范,清理固定設施,查處下道經營和外溢經營,嚴禁提前入市和延時經營,治理臟亂問題。對達到規范化標準的予以保留,對管理不力的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予以撤銷。
加強市場攤區管理,在城區劃定禁設區域,控制總量,明確衛生保潔標準,逐步實施退路進廳。通過試點建設推行標準化管理,實行監管包干落實管理責任,采取不達標就撤銷攤區等硬性措施進行規范整頓,確保市場攤區達到設置規范、全程保潔、按時開閉、設施規整、經營守規、消除污染、環境整潔的標準。
牽頭部門:市城管行政執法局。
責任部門:各區、縣(市)政府,開區、區管委會。
3.整治街面秩序
按照行商入市、坐商歸店的總體要求,采取規范疏導和清理取締相結合的措施,疏導流動、無照商販進入周邊市場攤區合法經營,取締所有店外經營行為;清理取締占用人行道停放三輪車行為;清理整頓亂堆亂放、亂扯亂掛、亂擺亂設、亂貼亂畫等“八亂”,凈化城市空間。
劃定重點區域,將一、二類街路及其輻射區域和商業繁華街區、旅游景點、黨政機關、大專院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車站碼頭、賓館場館、窗口部位等區域劃定為重點區域,加大人員投入,進行集中嚴格管控。
落實網格化管理責任,管理和執法人員分布在責任區域內,定人定崗定責,加強巡視檢查,增加巡視頻次,主要街路、重點區域、重要通道每半小時巡視1次,其他區域每小時巡視1次,各類問題從發現到處置解決不超過半個小時,實現街面環境秩序常態化管理。
牽頭部門:市城管行政執法局。
責任部門:各區、縣(市)政府,開區、區管委會。
(三)以扮靚城市為目標,整體提升城市品位
重點實施樓體美化、燈飾亮化、園林綠化三大工程,提升城市形象。
1.樓體美化
對市區政務、商務、旅游3個通道涉及的20條城市景觀街路、10個重要景觀節點、2個出入城口以及路改等重點工程周邊、縣(市)城關鎮主干街路主要臨街建(構)筑物外墻立面進行整治改造。對臨街褪色、脫落、斑駁的建(構)筑物外墻立面進行粉刷;對臨街蒙塵、污垢的建(構)筑物外墻立面進行清洗;對位置重要、景觀影響度較高的臨街建筑樓體,按照城市規劃和城市設計要求,增加屋頂造型,立面點綴歐式符號,達到符合區域特色、還原建筑風格、體現城市風格、整體美觀協調的標準;對臨街單位、商家門前踏步、扶手、欄桿、門臉等設施進行整治修繕。
牽頭部門:市整治辦、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市城鄉規劃局。
責任部門:市城鄉建設委、哈物業供熱集團,各區、縣(市)政府,開區、區管委會。
2.燈飾亮化
市區圍繞政務、商務、旅游等主要通道和主干街路、重點區域以及交通節點、主題廣場,縣(市)城關鎮以主干街路為主,在現有亮化的基礎上,按照節能、環保的原則,規劃建設一批永久性精品燈飾小品和季節性冰景以及節日性氛圍亮化,重點打造機場路、新陽路、紅軍街、中山路和松花江沿岸燈飾景觀,對臨街重點部位建(構)筑物外墻立面進行整治改造及新建成的大型橋梁同步實施燈飾亮化,突出“流光溢彩展中興”主題和歐陸風情,兼顧白天與夜晚的景觀效果,兼顧與周邊環境的協調統一,提升城市夜景觀檔次和品位。對已有的夜景觀亮化設施進行全面維修養護;對檔次低、光衰嚴重、存在光污染的夜景燈光設施進行提檔、完善。
牽頭部門:市整治辦、市城鄉規劃局。
責任部門:哈電業局(路燈處),市城鄉建設委,各區、縣(市)政府,開區、區管委會。
3.園林綠化
對市區342條街路、縣(市)主干街路進行行道樹補植,并結合秋冬植工作對街路行道樹樹種、樹姿及規格等進行適度整合,達到整齊劃一,無缺苗斷空。對“無樹街”開展盆栽植物試點工作,打造3至5條盆栽樹試點街路。結合三溝一河治理,啟動兩岸拓寬綠化工程,建設帶狀防護綠地或公園規模性景觀廊道;結合松花江南岸綜合整治,對道外區松花江沿岸進行綠化提檔;結合新建小區和棚戶區改造,加大中心城區綠量,不斷改善和優化人居環境,提高市民生活質量;結合群力、哈西、哈南工業新城等新區改造,規劃建設一批面積大、理念新、檔次高、功能全的公園綠地,增加城市靚點。
加強城市綠化規劃建設工作,使城市綠地點、線、面合理布局,服務功能更趨完善,全面提升城市綠化檔次和品位。通過園林植物的藝術、科學配置,融入歷史文化、現代文明、城市精神等文化因子,建成一批體現歷史、展示文化的園林美景,形成層次豐富、景觀秀麗的綠化系統。
牽頭部門:市城管局。
責任部門:各區、縣(市)政府,開區、區管委會。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摸底階段(2010年9月17日前)
1.制定全市市容環境綜合整治第三戰役工作方案,確定整治任務和整治標準,明確牽頭部門和責任單位。組織召開全市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動員大會。
2.各區縣(市)、各有關部門按照本方案和動員大會的安排部署,制定本區域、本部門具體實施方案,進一步細化工作目標和工作任務,層層分解,落實責任制。
3.由各區、縣(市)政府組織開展本地區列入整治范圍的樓體立面、牌匾廣告、燈飾亮化設施全面摸底普查工作,并將普查摸底情況進行分類登記,建立整治工作臺賬,為全面實施整治工作奠定基礎。
(二)整治達標階段(2010年9月18日—2011年2月1日)
各區縣(市)、各有關部門按照本地區、本部門制定的實施方案要求,按步驟、分階段認真抓好落實。市城管辦負責加強督促檢查,做好階段性考核工作。
1.垃圾突擊整治和管理。2010年9月30日前,完成背街背巷、出入城口、城鄉結合部、城中村、江河溝岸等區域積存的垃圾清理;12月31日前,逐步實行清掃保潔分區、分級管理和作業,實施新的垃圾管理方式。
2.廣告牌匾整治。2010年9月30日前,完成20條市容衛生環境示范街路和103條達標街路的戶外廣告牌匾清理整頓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牌匾廣告規劃設計和規范設置工作。2011年啟動完成300條(段)街路的戶外廣告牌匾清理整頓工作。
3.占道設施和街面秩序整治。2010年9月30日前,初步完成大型戶外廣告拆除、橋下空間整頓、市場攤區規范管理和街面秩序整治工作;11月30日前,完成占道市場攤區及街面秩序規范管理和鞏固提高工作。2010年9月20日前,完成第一批35條街路占道設施清理整頓和規范管理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第二批主次干道、重點區域占道設施清理整頓、規范管理和全市占道設施規劃設計工作。
4.樓體美化。2010年10月30日前,完成樓體立面整飾規劃設計工作。2011年2月1日前,完成樓體維修粉刷清洗和立面改造工程。
5.燈飾亮化。2010年9月中旬,完成總體策劃;10月31日前,完成現有燈飾設施維修工作和部分街路燈飾亮化小品工程;12月31日前,完成街路冰景制作和30條重點街路、20個重要景觀節點氛圍亮化工程。重點部位建(構)筑物外墻立面改造以及大型橋梁新建工程竣工后同步實施燈飾亮化。
6.園林綠化。2010年9月30日前,完成“無樹街”盆栽植物試點工作和園林綠化環境容貌提檔升級整治工作;11月15日前,完成20條重點街路園林設施安裝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秋冬植任務。2011年啟動沿江、沿溝、沿河綠化,庭院綠化建設和公園綠地建設工程。
(三)驗收總結階段(2011年2月1日前完成)
1.由市城管辦負責按照工作標準,采取分階段驗收方式,對全市市容環境綜合整治第三戰役工作任務完成情況進行檢查驗收。
2.2011年年初,召開全市市容環境綜合整治第三戰役工作總結表彰大會,總結經驗做法,表彰先進典型,引領城市容貌整治工作向縱深發展。
五、工作措施
(一)強化領導,落實責任。全市市容環境綜合整治第三戰役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在市城管委的具體指揮下,由市城管辦負責編制方案、制定標準、組織推進以及綜合協調、統一指導、考核評價、監督檢查,內設環境衛生、牌匾廣告、占道設施、街面秩序、樓體立面、燈飾亮化、園林綠化等7個專項工作推進組和綜合督辦組。各區、縣(市)要參照市的模式開展工作,市政府各相關部門要按照工作職能承擔整治任務,推進工作。各地區、各部門要把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按照實施方案,對各自承擔的整治任務層層分解、明確分工,落實責任、扎實推進,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精心組織,強力推進。依據整治工作任務,結合整治標準,認真梳理、統一部署、精心籌劃,真正把市容環境綜合整治作為當前的重要工作,抓緊抓實、抓出成效。市城管辦要定期召開工作例會,及時協調解決整治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各區、縣(市)政府及責任部門也要定期召開工作例會,研究處理整治工作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齊心協力、密切配合,強力推進整治工作。在調查摸底過程中,做到底數清晰、任務明確;在整治改造前,科學研究、精心設計,組織規劃部門和專家論證;在集中整治階段中,合理安排工作任務,倒排工期,搶抓整治進度;在檢查驗收過程中,堅持標準、嚴格把關,高標準、高質量完成整治任務。
(三)強化督查,嚴格考核。市城管辦要切實加大監督力度,成立督導檢查組,建立定期檢查、定期公示、定期通報制度,及時公布集中整治進展情況。要加大考核力度,把此次集中整治工作納入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標考核范圍,作為評價領導干部的重要內容;作為文明單位評選達標升級的必備條件,對未完成任務的,實行一票否決。堅持獎優罰劣,對工作積極主動、任務完成好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對于組織不力,達不到標準、任務完成得不好的單位和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紀檢監察部門要對承擔整治工作的部門和責任人進行效能監察。
(四)標本兼治,長效管理。堅持集中整治與規范管理并重的原則,在實施市容環境綜合整治的同時,理順管理體制,落實日常管護單位,明確管護責任,制定和細化管理標準,建立資金投入保障機制,強化市容環境考核工作,建立和完善長效管理機制,鞏固環境整治成果,保持城市環境長久整潔有序。
(五)廣泛宣傳,營造氛圍。加強宣傳報道,及時通報整治進展情況,引導全社會關注并參與市容環境綜合整治活動,形成人人支持、全民參與的良好氛圍。對集中整治情況進行排序,在新聞媒體紅黑榜。在報紙、電臺、電視臺等新聞媒體平臺上開設宣傳專欄,制作專題節目,對整治工作中涌現出的典型事跡和典型經驗及時予以宣傳報道,對在整治工作中不作為、目標任務不落實的單位、部門公開曝光,為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營造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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