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局廉政陽光工程創建實施辦法
時間:2022-03-25 08: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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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深化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切實加強對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項目監督管理,扎實做好我縣“廉政陽光工程”創建工作,特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落實省紀委《關于在政府投資工程中全面開展“廉政陽光工程”創建工作的指導意見》和市紀委監察局《關于印發<關于在政府投資工程中全面開展“廉政陽光工程”創建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通過開展“廉政陽光工程”創建工作,加強工程建設領域廉政風險防控體系建設,促進項目建設科學決策,嚴格管理,公開透明,優質高效。
二、工作目標
通過創建“廉政陽光工程”,推動中央、省、市提出的工程治理主要任務的完成和階段性目標的實現;制定和完善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管理辦法,建立健全政府投資項目監督管理長效機制;培養一批作風優良、行為規范、業務過硬、清正廉潔的工程建設行政管理和施工管理隊伍,確保權力行使安全、資金使用安全、項目建設安全和干部成長安全。
三、創建范圍
做到兩個全覆蓋:一是工程項目全覆蓋,即所有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必須開展“廉政陽光工程”創建工作;二是責任主體全覆蓋,即所有政府投資工程項目主管部門都要落實“廉政陽光工程”責任制。
四、創建步驟
(一)搞好動員部署。各項目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建設、誰負責”的要求,結合本部門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實際,召開創建工作會議,制定創建工作方案,研究創建工作措施,明確創建工作的目標任務,落實項目法人、建設和施工等單位的責任。
(二)認真組織實施。項目建設單位要按照創建內容制訂實施細則并采取得力措施,認真組織實施。要緊緊抓住工程建設的重點環節、重點對象、重點部位,全面排查項目決策,工程實施,資金運行,從業行為是否規范,各項制度是否落實到位,發現問題要積極整改,確保項目建設健康順利實施。
(三)加強監督檢查。各項目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政府投資項目監督檢查全覆蓋的要求,深入項目建設現場,對“廉政陽光工程”創建情況進行經常性檢查,重點檢查項目決策、工程實施、資金運行和從業行為的規范情況以及各項制度的建立和落實情況。發改、財政、審計等相關部門要加強對項目建設的日常監管。縣紀檢監察機關要結合領導班子成員聯系重點企業、重點項目等工作,對工程項目創建“廉政陽光工程”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開展后評價。項目實施結束后,由項目主管部門對工程項目創建“廉政陽光工程”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并形成書面報告與項目建設其它資料一并立卷歸檔。
五、創建主要內容
(一)在項目決策方面,項目立項必須符合要求,決策科學民主,公開透明;審批、核準、備案手續齊全,程序到位;嚴格執行產業政策和土地及環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規。
(二)在工程實施方面,嚴格落實建設項目管理制度,項目建設程序規范,部門單位責任明確;嚴格實行招標投標制,招標投標活動公開透明,招標結果公平公正;設計變更規范;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健全,措施到位,監管有力,資料齊全,制度完善,試驗檢測數據、報告真實準確;合同履行到位,無轉包和違法分包等問題;積極推進項目標準化、精細化、規范化和扁平化管理。
(三)在資金管理方面,項目資金管理規范,配套資金到位,無擠占、挪用、截留資金等問題;管理制度健全,項目分賬核算,成本歸集規范,物資采購行為規范。
(四)在從業行為方面,領導干部廉潔從政,無利用職權違規干預和插手工程建設、招標投標、物資采購或為個人和親友謀取私利等問題;監管部門及工作人員依法辦事,無行政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工程管理人員依法依規廉潔從業,無行賄、受賄、違反職業道德以及監管不力等問題;企業勞動用工規范,管理有序,無拖欠農民工工資等問題。
(五)在制度建設方面,認真落實領導成員聯系項目制度,監督檢查制度,公開公示制度,廉政承諾制度以及項目建設、管理的相關制度。
六、監督檢查內容和方式
1、督查內容
一是檢查建設項目審批和建設程序是否依法合規,是否履行了國家有關項目審批、核準等程序。
二是檢查建設項目是否嚴格按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實施和管理,是否存在未經批準擅自提高或降低建設標準、改變建設內容、擴大或縮小建設規模情況。
三是檢查發展改革部門是否下達投資計劃,財政部門是否按規定及時撥付資金,國土資源、環保、城鄉建設部門和有關行業管理部門是否及時有效辦理相關手續,地方和項目單位的配套資金是否總額到位。
四是檢查項目建設資金管理使用是否規范透明、公開,是否存在滯留、擠占、截留、挪用以及虛報冒領,鋪張浪費建設資金情況。
五是檢查項目及施工單位是否建立和落實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責任制。
六是檢查“廉政陽光工程”推進情況,重點檢查相關廉政建設規章制度執行情況,檢查國家機關以及有關單位工作人員在項目建設過程中是否存在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貪污受賄等違紀違法問題。
七是檢點工程建設環境建設情況,檢查相關單位在行政審批、征地拆遷、社會治安、群眾工作等方面是否對重點工程予以支持和保障。
2、督查方式
主要是參加有關重要會議,聽取項目實施情況的匯報;進入建設項目現場進行查驗,調查,核實建設項目的招投標、工程質量、進度、資金管理使用等情況;召開不同類型的座談會,向被檢查地方和單位的干部,群眾了解情況,聽取對項目實施情況的意見;查閱、復制有關建設項目的文件,財務賬簿、會議記錄等資料;受理反映重大建設項目有關問題的來信來訪,要求涉及部門和單位負責人對有關問題做出說明。
七、創建驗收辦法
1、申報備案。在工程項目申報獲批后10日內,項目建設主管單位填制《創建廉政陽光工程承諾書》,500萬元以上的項目,報縣紀委監察局備案,100萬以上的項目,由項目主管部門備案。
2、登記交辦。收到《創建廉政陽光工程承諾書》后5日內,向建設單位派駐廉政陽光工程監督組,一般每組不少于3人,組長由各單位紀檢組長或派出紀工委人員擔任,成員由項目建設單位在職的專業人員兼任。
3、實施監察。“廉政陽光工程”監察組負責該項目工程建設的全程監督,包括列席工程相關會議,定期檢查施工現場,約談相關人員,定期采集分析資料臺賬,糾正建設項目中存在的問題。
4、考核驗收。項目建成后,建設單位提出驗收申請,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由派出檢查組考核驗收,驗收合格由“廉政陽光工程”創建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組織考核組進行考核。
5、獎懲措施。對驗收合格考核優秀的授予“廉政陽光示范工程”稱號。對驗收不合格的工程和有圍標、串標,違法分包、轉包等違法行為的施工企業計入不良行為“黑名單”。
八、工作要求
1、統一思想認識。建設“廉政陽光工程”,是加強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的主要舉措。各單位及工程建設單位一定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開展創建“廉政陽光工程”創建工作的重要意義,創新理念,凝聚合力,齊抓共建,堅持“抓廉政就是抓發展、抓發展必須抓廉政”,努力完成創建活動的各項任務。
2、加強組織領導。縣紀委監察局成立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任組長的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廉政陽光工程”創建工作協調小組。協調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執法監察室,張京平同志任主任。
各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法人、建設單位要將“廉政陽光工程”建設作為一項基礎性、全局性和長期性的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和相關股室具體抓,班子成員共同抓,有關職能部門要切實負起責任、抓好落實。縣紀檢監察機關和派駐紀檢監察機構要加強檢查督辦,促進創建工作順利開展。
3、強化檢查督辦。各項目建設單位均要成立“廉政陽光工程”督查小組,本單位紀檢組長或派駐機構負責人任組長,負責對本單位政府投資工程項目進行檢查監督,及時發現問題,提出整改意見。
4、嚴肅責任追究。要強化問責機制,對抓“廉政陽光工程”創建不力,發生重大違紀違規問題或多次發生違紀違規問題的地方和部門,要追究其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同時,要加大查辦工程建設領域違法違紀案件的力度,始終保持查處工程建設領域腐敗問題的高壓態勢。嚴肅查辦領導干部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項目謀取私利、索賄受賄案件;嚴肅查處主管部門和監管部門工作人員監管不力、失職瀆職案件;嚴肅查辦市場主體違法違規案件以及安全事故背后的腐敗案件。
5、認真做好總結。各項目建設單位要對照創建工作目標要求,創新創建形式,豐富創建內涵,保證創建實效。要將創建工作和業務工作同安排、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要強化“廉政陽光工程”的考核總結,適時評選表彰一批“廉政陽光工程”創建工作先進單位,不斷總結提高,鞏固創建成果,推動創建工作深入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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