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防綜治工作辦法
時間:2022-03-26 11: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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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全國預防控制血吸蟲病中長期規劃綱要(-2015年)》和《省部聯動防治血吸蟲病工作實施方案(2013年)》提出的防治目標,按照《省2012年血防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和《縣“十二五”血防整縣推進綜合治理重點項目規劃》的要求,結合我縣血防綜合治理工作的具體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對血防工作的一系列方針、政策,緊密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以14個未達到血吸蟲病傳播控制標準的鎮(區)為重點,以省部聯動防治血吸蟲病為契機,以控制傳染源實施整體推進綜合治理為手段,突出治理人畜感染率達1%以上的疫區村。切實加強領導,強化部門職責,建立群防群控的工作機制,不斷鞏固和擴大血防工作成果,更好地促進疫區經濟社會發展。
二、防治目標
(一)2012年以行政村為單位,居民和家畜血吸蟲病感染率控制在1.5%以下。陽性螺點處數較上年下降60%以上(減少35處以上)。人畜血吸蟲病感染率在1%以上的行政村下降40%以上(減少30個以上)。
(二)有螺地帶全面實施禁牧,大力推行以機代牛項目,建設4個無耕牛鄉鎮、農場,適合以機代牛的疫區村組,要逐步建成“無牛村組”。加大糞便無害化處理力度,2012年人群感染率1%以上的行政村三格式無無害化廁所普及率達95%以上。
(三)落實血吸蟲病疫情監測措施,杜絕血吸蟲病突發疫情。
(四)對在冊的522例晚期血吸蟲病人和新發的晚期血吸蟲病人進行免費救治,改善其生活質量。
三、實施范圍與內容
(一)實施范圍
根據省部聯動血吸蟲病防治的總體目標,全縣血防綜合治理項目涉及范圍18個鎮區、157個行政村,重點治理人畜感染率1%以上的65個疫區村。
(二)項目內容
1、以機代牛。全縣建成4個無牛鎮區、農場,適宜于以機代牛項目的疫區村組基本建成無牛村組,力爭實現農業機械化。2012年淘汰耕牛3238頭,購置農業機械1039臺,建立農機化合作服務組織12個。
2、洲灘禁牧。在兩岸有螺洲灘嚴禁家畜放養,禁牧覆蓋率達100%。2012年在有螺地帶新增禁牧警示牌280塊,繼續聘請洲灘禁牧員60名,縣畜牧局加強禁牧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執法監督工作。
3、建三格式無害化廁所。在血吸蟲感染率1%以上的流行村,建三格式無害化廁所3000個,質量合格率100%。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村莊環境整治工作,保證項目村糞便無害化處理率達95%以上。
4、安全飲水。力爭疫區安全飲水受益人口達90%以上。按時完成改水辦下達的疫區安全飲水項目任務。
5、人、畜查治病及擴大化療。采取不同流行程度疫區分層防治的策略,強化重疫區易感人群的查、治措施,開展人群查病106950人,治療及化療60000人次。按時完成522例晚期血吸蟲病病人的救治工作。開展家畜查病8000頭,對查出的病牛全部進行治療,完成治療及擴大化療5000頭。
6、查螺及藥物滅螺。目標環境查螺覆蓋率100%,感染性螺點藥物滅螺覆蓋率100%,認真實行“二查三滅”。2012年計劃查螺7021.74萬m2,藥物滅螺(含復滅)2688.18萬m2。
7、興林抑螺工程。縣林業局將全面完成1萬畝興林抑螺項目任務。
8、流域治理滅螺工程。縣水利局全面實施富水下游防洪滅螺二期應急工程任務。同時鞏固一期工程成果,翻耕種植3000畝。
9、土地整理。縣國土局在陶港鎮組織實施土地整理項目1111.47公頃,全面改造省項目區的釘螺孳生環境。
10、通村公路。縣交通局全面完成省下達通村公路35公里修建任務。
11、健康教育。血防宣傳材料以村為單位覆蓋率達到100%,健康教育材料入戶率達到90%以上,血防知識公益宣傳108次數,墻體標語200條,血防宣傳欄100個,中小學生和居民血防知識知曉率和正確行為形成率分別達到95%和90%以上。
12、人員培訓。為了提高血防專業人員的業務水平和疫區中小學教師,2012年計劃縣鄉兩級血防專業人員培訓76次,鎮村干部培訓350次,鄉村醫生培訓314次,中小學教師培訓300次。
13、機構建設。做好太子和興國中心血防站房屋水毀重建,鞏固好血防專科醫院二級合格醫院的達標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明確職責分工
1、縣血吸蟲病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本項目的規劃、指導、組織實施和督導評估。
2、縣血吸蟲病防治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負責本部門項目的規劃、指導并組織實施,加強質量控制和管理。
3、各鎮(區)政府負責本區域內的項目組織與實施,實行責任制管理,堅決落實一票否決。
4、縣血吸蟲病防治辦公室業務科、縣血吸蟲病防治所和基層中心血防站負責各技術措施的落實、質量控制、信息收集和管理、技術指導、檢查督導與考核評估。
(二)資金安排
衛生血防項目資金實行項目管理,開展防治工作所需的藥品、設備等物資由省血防辦統一提供,試劑、耗材及宣傳材料由縣血防辦在項目經費列支。中央和省級項目經費僅對勞務、培訓和晚期血吸蟲病人治療等項目給予定量補助,不足部分由市、縣兩級財政預算的防治經費中列支。
1、查滅螺經費。根據省項目辦的要求,查滅螺費用主要用于非專業人員的勞務費、藥品、機械運輸、汽油費等。鑒于我縣實際情況,查滅螺工作主要是血防專業人員參與,只請一部分非專業人員。除補助非專業人員勞務費外,需在省部聯動項目經費中調控使用專業技術人員指導費及補助費,查滅螺表格印刷費和專業人員包括非專業人員的交通費等。
2、查治病經費。省級只補助村委會查治病工作補助費,但根據我縣的實際安排,除下撥村委會查治病工作補助費外,還需在省部聯動項目經費中調控使用的糞檢查病材料費,專業人員查治病補助費、查治病表格印刷費和專業人員包括非專業人員交通費。
3、健康教育經費。除省下撥的健康宣傳材料外,市、縣兩級經費調控使用于血防宣傳車費、縣電視臺宣傳費、舉辦血防宣傳欄、學校上血防知識課等費用。
4、晚血病人治療費。在財政國庫局設立專戶管理,嚴格實行報賬制。經費補助辦法按照省財政廳《關于實行省管縣(市)財政體制后省轄市財政承擔的晚血病人救治資金有關的通知》(鄂財社發[2005]5號)精神繼續執行。
5、水利、農業、林業、國土、交通等部門的血防綜合治理專項經費,也要嚴格做到專款專用,確保達到預期效果。
五、項目執行時間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六、項目監督與評估
(一)建立嚴格的質量控制和考核評估體系,根據衛生部制訂的技術標準,包括查滅螺、查治病、晚血治療和培訓,嚴格對項目實施進行質量控制,縣血防辦和其他部門將定期和不定期組織明查暗訪,對項目實施進度、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
(二)加強對項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要嚴格按照項目規定的內容和支出類別使用,嚴禁挪用、擠用項目資金,對未按有關要求使用資金的單位和個人,要追繳、沒收被擠占、挪用的資金,并按國家規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查處。
(三)項目完成后,縣血吸蟲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組織專業人員進行每個項目的考核,考核標準按《縣2012年度省部聯動血防綜合治理工作量質化管理考核方案》執行。省部聯動血防綜合治理工作總結確保在2012年月10日前上報省市血防辦和縣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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