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違法超限超載整治方案

時間:2022-03-26 05: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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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違法超限超載整治方案

為加強公路基礎設施安全管理,保證公路完好暢通,遏制和防范重特大貨運道路交通事故特別是橋梁垮塌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我區正常經濟社會秩序,根據2011年全國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和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安全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車輛違法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發〔2011〕577號)及市政府領導有關指示精神,從2012年2月10日起,在全區范圍內開展代號為“路安”,以整治非法改裝車輛為重點的車輛違法超限超載治理專項行動(以下簡稱“路安”專項行動)。為確保“路安”專項行動取得實效,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廣泛宣傳、統一行動,依法嚴管、標本兼治”的要求,對擅自改變車箱尺寸的貨運車輛進行專項整治,強化超限超載源頭治理,健全和完善治超工作長效機制,為“暢通大足”、“平安大足”建設和全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安全優質的運輸環境。

二、總體目標

通過“路安”專項行動的實施,使擅自改變車箱尺寸的貨運車輛基本恢復原狀,擅自改裝車輛現象得到有效遏制,非法改裝企業100%取締,車輛生產和改裝企業管理規范,建立健康、規范、公平、有序的道路運輸市場秩序,維持良好的車輛生產、使用和道路交通秩序,堅決遏制和防范重特大貨運道路交通事故特別是橋梁垮塌事故的發生,確保道路設施完好、交通運輸安全和道路暢通高效。

三、組織領導

成立“路安”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區政府副區長王志任組長、區交委主任胡可任副組長,區公安局、雙橋公安分局、區經濟信息委、區安監局、經開區安監局、區工商局、區質監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區交委治超辦(區交通行政執法大隊),由區交委副主任鄧仁高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組織協調、統籌安排全區“路安”專項行動。為辦公室成員,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電話:(傳真),QQ郵箱:,聯系人:。

四、實施原則

(一)堅持專項整治與源頭長效治理相結合的原則。“路安”專項行動期間,經濟信息部門和工商部門要對全區車輛改裝企業及產品開展拉網式摸底排查,嚴格依法查處取締非法改裝汽車的企業,著力建立健全源頭治理工作長效機制。

(二)堅持部門協作與區域聯動相結合的原則。專項行動由區交委牽頭,公安、經濟信息、工商、質監、安監分別抽調2人,公安、工商、交通分別抽調1臺執法車,組成“路安”專項行動工作組,開展專項治理工作。“路安”專項整治行動期間,及時與各相鄰區縣互通相關信息,采取區域聯動治理模式,切實增強工作實效。

(三)堅持依法行政與服務群眾相結合的原則。要堅持依法行政、嚴格執法,強化執法監管,確保文明執法、人性化執法。要積極為當事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執法服務,及時穩妥化解矛盾,確保社會穩定。

五、實施步驟

“路安”專項行動從2012年2月10日起至6月30日止,在全區范圍內對擅自改變車箱尺寸的貨運車輛(包括過境貨運車輛)實施專項整治。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部署準備階段(2012年2月10日—20日)。按照“路安”專項行動的目標任務、方法步驟,結合實際,制訂具體的實施方案,細化工作措施。

(二)宣傳動員階段(2012年2月21日—29日)。向社會公告“路安”專項行動的組織方式、行動時間、整治重點、整治手段,鼓勵自行對非法改裝車輛進行整改;策劃制作“路安”專項行動宣傳專題片和宣傳資料,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報紙等宣傳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車輛超限超載運輸的危害性及開展“路安”專項行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各公路超限檢測站、交巡警平臺懸掛宣傳標語,發放宣傳資料,大造輿論聲勢。

(三)集中整治階段(2012年3月1日—5月31日)。以公路超限檢測站和公安交巡警平臺為依托,對涉嫌非法改裝的車輛,一律檢查機動車行駛證、道路運輸證(以下簡稱“兩證”),經核實“兩證”真實有效,且與車輛外廓尺寸相符的,當即放行。凡不能提供“兩證”、“兩證”涉嫌偽造或“兩證”信息與車輛外廓尺寸不相符的,一律強行將車輛扣押至指定停車場,經過進一步確認為非法改裝的,由當事駕駛員自行聯系具有資質的改裝企業或由當地工商部門指定的具有資質的改裝企業恢復車輛原狀,同時嚴格按《重慶市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第七十四條之規定實施處罰。

采取固定檢查與流動巡查相結合的方式,加大對重點路段、重要橋梁的管控力度,同時向農村公路延伸,確保“路安”專項行動不留死角。

(四)檢查驗收階段(2012年6月1日—30日)。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成立“路安”專項行動檢查驗收組,對各部門開展“路安”專項行動的情況進行檢查和驗收。對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通報表彰。對問題突出的有關單位,實行重點幫扶,限期整改。

六、責任分工

區經濟信息委:加強對車輛維修企業的監督、檢查,查處違規改裝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

區交委:牽頭并負責開展宣傳動員工作;組織運管部門排查、公示重點貨運源頭單位,建立和完善從業人員信譽檔案;組織交通綜合執法部門開展路面執法,依法查處非法改裝車輛。

區公安局:加強對車輛登記管理,禁止非法和違規車輛登記使用;積極維護“路安”專項行動的交通及治安秩序,依法查處“路安”專項行動期間阻礙執法等違法犯罪行為。

區安監局:加強危險化學品充裝單位的安全監管。

區工商局:積極查處非法拼裝、改裝汽車及非法買賣拼裝、改裝汽車行為,依法取締非法拼裝、改裝汽車企業。

區質監局:對治超工作所需的檢測設備依法實施計量檢定;監督檢查從事拼裝、改裝汽車企業,依法查處未取得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生產經營單位。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周密部署。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路安”專項行動的責任人。要充分認識當前超限超載的嚴峻形勢,高度重視治超工作面臨的突出問題,加強領導,周密部署,切實將“路安”專項行動抓緊抓好。

(二)部門聯動,齊抓共管。“路安”專項行動涉及面廣、任務繁重,各部門要樹牢大局意識,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努力形成部門聯動、齊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廣泛宣傳,深入發動。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加大宣傳力度。同時,要組織有關人員進村入戶、進重點企業、入貨運源頭單位,廣泛宣傳,大造輿論聲勢,為“路安”專項行動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四)強化監管,規范執法。“路安”專項行動期間,區領導小組將督查工作開展情況,并適時通報相關情況。執法人員要執法公平、行為規范、紀律嚴肅,及時發現和糾正違規違紀行為。

(五)信息互通,及時報送。各有關部門,在各個工作階段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將階段性工作情況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安排專人,收集資料,掌握動態,及時編發工作簡報,通報“路安”專項行動開展情況。2012年7月5日前,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向區政府報送“路安”專項行動工作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