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區就業培訓實施辦法

時間:2022-03-30 11: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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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區就業培訓實施辦法

為貫徹落實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會議精神,加強職業培訓工作,全面提高勞動者就業技能和創業能力,著力解決我區就業結構性矛盾,促進就業和穩定就業,根據《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職業培訓促進就業的意見》(政發〔〕114號)精神,現就做好2012年全區就業培訓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服務就業和經濟發展為宗旨,以提高勞動者素質和就業能力為目標,以落實目標管理責任制為抓手,以標準化、精細化服務管理為手段,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就業培訓各項政策規定與措施,全面細化實名制采集和管理信息,建立健全組織實施、監督管理、考核評估的措施和辦法,在強基固本和建立長效機制上下功夫,有效推進培訓工作上層次和規范化、常態化運行,促進實現“培訓一人、就業一人”和“就業一人、培訓一人”的目標。

二、目標任務

2012年,全區就業培訓30萬人,其中:城鎮就業技能培訓13萬人,培訓后實現就業11萬人;農牧民工就業技能培訓13萬人,培訓后實現就業11萬人;創業培訓4萬人,培訓后成功創業2萬人,帶動就業崗位8萬個。

三、培訓對象

就業技能培訓:法定勞動年齡有就業愿望和培訓需求的各類城鄉勞動者。重點是高校畢業生、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新成長勞動力、農村牧區富余勞動力。

創業培訓:有創業愿望并具備一定創業條件的城鄉勞動者和處于不同創業階段的創業者。重點是有創業意愿的高校畢業生、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返鄉創業人員;改善企業培訓重點是處于創業階段的各類創業者和個體工商戶。

四、培訓容和培訓形式

各地要充分發揮政府投資項目拉動就業、重點和特色產業帶動就業、勞動密集型企業、產業園區和擴展公益性崗位吸納就業的作用,緊緊圍繞自治區調整優化產業結構,構建多元發展現代產業體系,培育壯大工業支柱產業,能源、冶金和農畜產品加工業延伸升級,大力扶持裝備制造、新興化工產業和推進沿黃沿線產業帶建設以及實施雙百億工程和庫區移民安置等重點工程開展就業培訓。鞏固和擴大合作企業范圍,增加就業崗位和渠道。大力開發家庭服務業、文化產業、現代物流業急需培訓項目,擴大第三產業的專業就業技能培訓。

要充分發揮各定點培訓機構優質教學資源和實訓基地的作用,積極推行校企合作、校校聯合等模式,努力實現學員與企業、培訓與就業的無縫對接。鼓勵和引導定點培訓機構大力開展訂單、定向、定崗培訓,培育精品專業和特色培訓品牌,形成鮮明的區域培訓特色。年底前各盟市訂單、定向、定崗培訓比例要達到培訓總人數的60%以上,至少打造和培育形成2個以上生源充足、區域知名度高、就業效果好,在全區有開發潛力的特色培訓品牌。

各定點培訓機構要根據勞動力市場需求和勞動者本人意愿設置培訓專業、確定課程和教學計劃。圍繞區域經濟發展、產業結構特點、市場和企業用工需要、緊缺工種和專業、新落地工程項目、勞務轉移就業對接等有計劃、有針對性地本著實用性和有效性的原則,開展就業技能培訓。企業培訓機構或企業委托定點培訓機構要根據用人單位的崗位規范和要求確定培訓容并組織實施。對農村富余勞動力的培訓,定點培訓機構要采取靈活多樣的培訓形式,根據居住分散的特點,培訓地點、培訓設備盡可能向農村牧區轉移,通過走出去、請進來,送培訓進企業、入嘎查等方式按需施教,盡最大努力方便參加培訓人員,有效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通過開展靈活多樣的就業培訓促進勞動者就業。

要在開展創辦企業培訓的基礎上,大力開展改善企業培訓。啟動并實施創業模擬實訓,支持和鼓勵有條件的定點培訓機構自建創業模擬實訓室,根據實際需要積極拓展培訓模式,充實必要的培訓容,豐富和完善創業培訓技術,不斷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五、培訓時間

定點培訓機構開展就業技能培訓,要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城鄉勞動者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的通知》(政辦發〔2009〕55號)要求,不得少于120課時。在每期培訓班的教學安排上,與本專業(工種)直接相關的職業技能培訓應占總課時的90%以上,其中實際操作技能訓練不低于總課時的60%。創辦企業和改善企業培訓均不少于10天(80課時),其中,授課時間不少于9天(72課時),企業考察不少于1天。

六、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準備階段(2012年1月至3月)。主要工作:一是做好勞動力資源、培訓對象和企業用工調查摸底,建立生源和崗位用工信息數據庫。二是制定培訓實施方案和實施細則。三是做好培訓計劃和資金測算工作。四是落實定點培訓機構,做好培訓前的準備工作。五是分解下達目標任務。3月底前,各地區要向自治區專題報送勞動力資源、培訓對象和企業用工調查摸底情況和年度就業培訓實施方案及培訓計劃。

第二階段:組織實施階段(2012年4月至2012年12月)。全面組織就業培訓,認真做好跟蹤監督與服務管理工作,確保培訓質量和就業效果。期間,自治區通過月調度、季分析、半年總結、轉發工作交流信息等方式,總結交流各地好的的做法和經驗,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各地要積極向自治區報送相關信息,及時落實統計、分析和報告制度。按照實名制管理要求及時采集、錄入培訓和就業信息。

第三階段:評估驗收階段(2012年12月)。對年度培訓工作開展情況及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綜合考核評估,公布評估結果,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促進落實。各地在2013年1月5日前將本地區就業培訓工作總結和綜合評估情況報自治區。工作總結要肯定成績、找準問題,突出工作亮點和特色,提出下一年度工作思路。

七、保障措施

(一)實行目標責任管理,全力以赴落實目標任務。各地區在3月底前要將培訓任務逐級分解下達到定點培訓機構,明確目標任務和責任主體,一級抓一級,層層落實。健全和完善考核辦法,堅持日常考核和專項督查相結合,確保全區就業培訓目標任務的全面完成。各級要把城鄉勞動力的培訓率、鑒定率、就業率、轉移率等指標納入目標責任制考核中,充分調動就業技能培訓工作的積極性。

(二)加強監督檢查,建立健全各項制度。上半年,自治區出臺就業技能培訓管理辦法和考核評估操作辦法,各地要進一步完善監管制度,明確監管任務,落實監管措施,實施有效監管。建全和完善定點培訓機構基礎臺帳,實行規范化管理,落實實名制管理要求。嚴肅查處培訓不實、質量不高、效果不好,弄虛作假、騙取套取資金等違規行為的培訓機構。切實實行定點培訓機構動態管理機制和退出機制。各地務于5月底前上報本地區就業培訓定點機構名冊,承擔的培訓任務及培訓專業。

(三)強化指導與服務,提高勞動者培訓后的就業穩定性。加大勞動力就業技能培訓后的職業技能鑒定工作力度,對參加培訓的城鄉勞動力,只要符合條件的,相關部門要從簡從快為其組織職業技能鑒定,保證符合條件的城鄉勞動力能夠持《職業資格證書》就業。要緊緊圍繞企業和市場用工需求,組織開展技能培訓和就業崗位對接,積極為勞動者提供就業服務。

(四)全面落實實名制管理要求,促進工作精細化管理。把實名制管理作為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據,實行紙質檔案和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系統兩種管理辦法,進一步細化就業培訓信息采集容,制定落實措施,出臺實名制管理辦法。加強統計員和業務人員集中培訓,提高落實能力。各級就業培訓部門要及時采集信息,健全獨立的電子版數據庫,做到底數清,情況明,能準確及時反映工作情況,為分析研究就業培訓提供充分依據,并確保記載真實全面,查有實據。

(五)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實訓基地建設,改善實訓條件。自治區繼續通過以獎代補方式扶持10所左右職業技能培訓實訓基地改善實訓條件,促進培訓能力提升。各地要根據區域經濟發展和產業結構調整的需要,結合近三年獲得獎補的實訓基地,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的原則對專業設置符合主導產業發展方向、具備一定培訓規模、師資力量強的實訓基地加大支持力度,力爭打造一流實訓基地,充分發揮其在培訓促就業中的重要作用。

(六)建立投入機制,完善補貼辦法。自治區就業培訓經費年初已預撥到位,各地要加強管理,統籌使用,加大投入,鼓勵和引導培訓機構大力開展精品專業和品牌、特色培訓,全面落實培訓補貼相關政策,及時撥付培訓補貼,確保就業培訓工作高質、高效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