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方案

時間:2022-03-31 09: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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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方案

為落實年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年”的總體工作要求,促進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開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號)要求,國家安監總局制定的《金屬和非金屬礦山、尾礦庫、冶金、石油天然氣開采、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機械制造等行業(領域)企業年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安監總局協調號),根據省、市、縣總體要求和部署,結合我鄉安全生產工作實際,在非煤礦山和尾礦庫等行業和領域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具體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一步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政府的安全監管主體責任,全面排查和治理事故隱患,排查和監控重大危險源,解決好存在的突出的問題,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和較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深化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提高安全生產整體水平,為全國“兩會”、“奧運會”及重要時段創造安全、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大宣傳力度。

各相關單位要充分認識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要認真組織學習國辦號文件要求,認真按照省、市、縣關于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周密部署,統一行動,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手段廣泛宣傳,加大輿論和群眾監督力度。

(二)加強領導,落實安全責任。

按照國家總局“排查要認真、整治要堅決、成果要鞏固、杜絕新的隱患”的總體要求。此次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鄉政府統一領導,各有關單位密切配合。各企業和有關單位要切實加強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力度,制訂出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確分工,明確責任,狠抓落實。要把日常排查治理、日常監督檢查情況匯總及時報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所。

(三)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企業法定代表人和各級負責人要認真開展工作,組織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認真、細致、全面地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走過場,不留盲區,不留死角。一般安全生產事故隱患要立即整改,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必須按“整改五落實”的原則整改到位方可生產,并按規定和要求及時向鄉安監所及鄉人民政府實行報告制度。

(四)突出重點,強化監督檢查。

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突出金屬和非金屬礦山和尾礦庫等重點行業和領域,各企業、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術改造,淘汰落后生產力,提高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增強安全事故防范能力,全面加強安全生產基礎。

三、方法和步驟

(一)金屬和非金屬礦山企業的隱患排查治理

第一階段(2月—4月)

1、對年排查出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隱患進行整改銷號。

2、要制定年隱患排查方案,建立隱患排查責任制,安排隱患治理專項資金。

3、停產復工礦山的排水、機械通風、巷道維修、邊坡監控及管理,重要設施和生產系統的隱患排查治理及檢查驗收。

第二階段(5月—9月)

1、將加強對金屬和非金屬礦山重點生產環節,要害部位的監督檢查。加強對違反設計組織施工、生產的檢查。

2、加強汛期檢查,要制定汛期水害防治工作方案。落實除險加固及防排水設備、物資、資金、預案、監控礦山附近地表水體(河流、山洪部位、水庫)等。

3、檢查建立機械通風系統及管理制度情況,對風道、風速、風質不能滿足安全生產需要和規程要求的礦山企業,一律停產,并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整改仍達不到要求,將提請政府依法予以關閉。

第三階段(10月—12月)

1、重大隱患的整改銷號。對限定時間內不能完成整改的重大安全隱患要制定監控措施,并得到落實。

2、將加強對地下礦井的機械通風、頂板、防排水系統進行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

3、加大打擊“三超”、“三違”、“三非”的力度。

4、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險源監控的長效機制。

(二)尾礦庫的隱患排查治理

第一階段(2月—4月)

1、對年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的整改銷號。

2、要制訂出年隱患排查治理方案和落實專項資金安排。

3、要落實病庫的除險加固和防垮壩、防漫頂、防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措施,要制定出應急救援預案,落實應急儲備物資。

第二階段(5月—9月)

1、立足于防范汛期尾礦庫垮壩事故,將加強對尾礦庫重大隱患的治理和監控。重點排查最小安全超高、最小干灘長度、排洪排滲設施等未滿足設計與規程要求的隱患,壩體外坡比未滿足設計要求,存在沉陷、裂縫、滑坡、沖溝等隱患,灘頂高程未滿足生產,防汛等要求的隱患。

2、對防洪渡汛主要措施,應急預案、物資器材準備、除險加固工作的落實情況;對尾礦壩是否實施了有效監控;對尾礦壩下游居民是否實施了有效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