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打黑車非法道路旅客運輸實施辦法

時間:2022-04-01 02: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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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打黑車非法道路旅客運輸實施辦法

為切實規范我市道路客運市場秩序,保障廣大乘客的安全及客運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維護道路運輸行業穩定,市政府決定開展打擊“黑車”專項行動集中整治活動。現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重點

(一)重點查處非法營運車輛。嚴查未經許可擅自從事道路旅客運輸的小轎車、面包車及其他車輛,偽造營運證照的小客車、異地經營的出租車、串線營運的客運班線車、客貨兩用車以及其他非法經營的車輛。

(二)重點治理主要區域。重點整治丹十線、六兩路、六均路及其他線路,整治城區車站路、汽車客運站周邊地段非法營運車輛和倒賣客源、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

二、工作步驟

此次專項治理工作從2012年1月12日開始至2012年12月31日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2012年1月12日至1月20日)

一是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宣傳媒體,大力宣傳打擊“黑車”等非法和違法客運經營行為的危害性,引導群眾自覺抵制非法營運車輛,積極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

二是做好調查摸底,全面掌握情況。對非法從事道路旅客運輸的“黑車”進行調查摸底,掌握其活動區域和規律,為開展專項治理工作提供第一手資料。明確工作重點,為實施階段集中治理做好準備。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2年1月21日至12月25日)

一是公安交警、交通運管部門要采取定點檢查與流動檢查、定時檢查與不定時檢查、交叉檢查與聯動檢查、明查與暗訪相結合的方式,嚴厲打擊非法營運“黑車”。

二是凡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黑車”,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四條之規定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是對非法經營車輛實行曝光。在整治過程中,對依法處理的“黑車”在電視、報紙等媒體公開曝光,以壓縮“黑車”生存空間。

四是由公安、運管組成工作專班,在安樂河簽證點設點檢查,建立長效機制。

(三)總結鞏固階段(2012年12月26日至12月31日)

總結治理過程中取得的工作經驗及工作成效,探索建立打擊非法營運行為的長效機制及執法工作制度,鞏固專項治理工作成果。

三、組織領導

為確保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開展,市政府成立打擊“黑車”專項治理行動領導小組,由市委常委、副市長同志任組長,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同志任副組長,市公安、交通等相關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道路運輸管理所,同志兼辦公室主任,整治工作專班分別從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門抽調,對道路客運市場進行專項整治。

四、職責分工

交通部門職責:負責轄區內非法參營“黑車”的清理登記、調查取證工作,凡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依法嚴處;會同公安交警嚴厲打擊車站周圍亂停亂靠非法營運的“黑的”;制止不依法運行客運車輛的違規經營行為;按照《省出租客運管理辦法》加強對出租車及經營者的管理,規范出租車經營行為,凈化客運經營環境,理順客運市場秩序。

公安部門職責:交警大隊及所屬各中隊要全力配合交通部門打擊非法營運的“黑的”;整治不按規定運行、停靠的機動車。配合交通部門嚴厲打擊非法經營的牽頭者和組織者,特別是要打擊欺行霸市的非法營運者和擾亂客運市場經營秩序的團伙;對可能出現的暴力抗法行為依法快速處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宣傳,提高認識。要從維護社會和行業穩定、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高度,充分認識打擊“黑車”非法營運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大力宣傳打擊“黑車”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讓廣大乘客認識到乘坐“黑車”的危害,自覺抵制“黑車”,舉報“黑車”,壓縮“黑車”生存空間。要通過打擊非法經營車輛,凈化客運市場環境,營造和諧的社會氛圍。

(二)依法行政,文明執法。在開展專項整治中,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堅持依法行政、文明執法,堅決杜絕亂罰款、亂扣車等行為的發生。要實行教育與處罰相結合,嚴格執法權限和執法程序,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標準,公開、公平、公正處理違法案件,提高處罰的透明度。對不按法律法規辦事,徇私舞弊者,一經發現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三)暢通渠道,加強信息溝通。鼓勵社會各界、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者和城市出租車司機積極提供信息,舉報非法經營車輛,協助查處“黑車”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