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管理整治活動辦法

時間:2022-04-05 09: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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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管理整治活動辦法

為了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在全市開展城鄉環境衛生治理和文明長廊建設活動和市公路路政管理集中整治活動實施方案的精神,鞏固全縣“優化發展環境、塑造良好形象”活動成果,進一步加強公路路政管理工作面,提升我縣公路養護與管理水平,為社會公眾創造安全暢通、舒適優美的行車環境,解決當前路政管理工作的難點和重點問題,集中在全縣開展整治路容路貌及農村公路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確保災后重建農村公路完好、不受損壞,保證人民群眾安全出行和公路暢通,現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管養一體、綜合治理、預防為主、依法治路”的方針,采取宣傳與治理同步、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方式,大力宣傳相關法律、法規,切實加強農村公路路政管理,提高廣大農牧民守法意識,從嚴治理危害公路暢通的行為,維護好農村公路路產路權,積極創新農村公路管理機制,不斷提升地區農村公路的整體服務能力,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提供良好的交通運輸環境。

二、目標要求

進一步完善公路交通安全設施,有效消除各類公路安全隱患,嚴厲查處各類公路違法行為,確保公路工程施工現場規范;整治不合理限速標志,營造安全、暢通、舒適的公路通行環境,開展路容路貌專項整治,保持路容路貌整潔美觀;著力解決“垃圾亂扔、廣告亂貼、攤位亂擺、車輛亂停、污水亂排、雜物亂堆”的公路“六亂”問題;加強超限超載運輸車輛治理工作,強化源頭監管和路面執法,嚴厲打擊重點路段的短途超限運沙、運碎石等車輛,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暢通。努力提高城鄉群眾文明意識,營造城鄉環境優美、生態良好、風貌協調、村容整潔、鄉風文明的新氣象,使整治活動大見成效。

三、治理范圍和內容

(一)治理范圍

國道212線(路段)和鄉村公路。

(二)治理內容

1、清除公路及公路用地內的違法堆積物、非公路設施、占道經營攤點和在公路兩側建筑控制區內嚴重危及公路設施完好或行車安全的違法建筑、進行集中清除。

2、對橋梁、涵洞等內的堆積物進行及時清理,對于一時難以清理的,可以聯合相關部門進行集中清理,加強公路邊溝、截水溝等排水設施的檢查,做到公路排水順暢。

3、對于近年來建筑控制區內搭建的各類違法建筑,要下決心排除干擾,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清理,及時發現制止新增違法建筑,做到發現一處清除一處,把違法建筑物遏制在萌芽狀態。

4、進一步完善公路標志標線,對不符合規范或者缺失的要及時整改修復;對于事故造成的交通安全設施損壞要及時進行修復,確保公路安全暢通。

5、對未經審批的非公路標志牌一律拆除,違規審批的按期清理,破損、銹蝕、歪斜等影響路容路貌和行車安全的、要求設置者及時采取修復、加固等措施。

6、督促施工單位在距離施工作業地點來車方向安全距離處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采取防護措施,對于未按照國家標準規范設置標志標牌,施工路面情況不符合的要及時糾正。施工人員著反光背心作業,施工完畢后,及時清理路面上的拋灑物和障礙物,對未中斷交通的施工作業公路,施工單位安排專人維持施工作業現場秩序,確保該路段安全順暢。

四、職責分工

(一)公安局:維護執法現場工作秩序,確保相關職能部門執法人員人身安全。對糾集聚眾、蓄意占道、惡意堵車、強行闖關、威脅恐嚇執法人員暴力抗法行為,實行嚴厲打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二)交警隊:維護公路交通的正常通行,根據實際情況實施交通管制,引導、分流、疏導各類機動車輛,開展道路巡查,及時處理公路沿線各類交通事故。

(三)建設局:對村鎮過境段、公路沿線規劃區、開發區內的商鋪、門面、臨時建筑物進行有效管理,與鄉鎮政府、工商、路政部門聯合執法,清理、拆除影響道路行車安全的違法建筑物。

(四)國土局:依法審批公路建筑控制區內各類地面建筑物、構筑物、會同鄉鎮政府、路政部門勘驗公路沿線違法建筑,并依據《土地法》和《公路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進行依法拆除。

(五)交通局和運管局:協調處理各有關部門和公路沿線鄉鎮公路路政管理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并督促檢查各路段整治進展情況。

(六)公路段:負責做好212線的整治工作,加強上路巡查,維護公路的正常通行,配合交警部門開展施工路段道路巡查,協助引導、分流、疏導各類機動車輛通行,做好過往車輛運行,做好過往司助人員和乘客的解釋、宣傳工作。

(七)工商局、商務局和公路沿線各鄉鎮人民政府:工商局和商務局結合馬路市場整治,對公路沿線擺攤設點、占道經營行為審查,對未辦理營業執照堅決取締,有經營執照但占道經營影響交通安全的,采取嚴管重罰的方式,督促業主在不影響交通安全通行的前提下依法經營;各鄉鎮人民政府結合城鄉環境衛生整治和文明長廊建設,協助各職能部門做好各類公路路政違法行為的調查取證工作,對違法當事人進行解釋、勸導、宣傳,同時對違法行為按照事前預防、事中監督、事后善處的管理原則,及時和相關職能部門溝通,共同擬定處理方案并予以實施。

(八)夏收季節各單位要嚴厲打擊公路打場曬糧行為,分段管理。交通局及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各自轄區內縣鄉道路;公路段負責212線城關以下路段;運管局負責212線城關至官亭路段;交警隊負責212線官亭以下至沙灣路段。

五、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調查摸底階段(2012年5月6日-5月31日)

1、成立縣公路路政管理集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實施方案、考評辦法,安排部署整治工作任務,明確相關部門職責。

2、按照整治內容、標準和要求,全面調查摸清本縣區公路基礎設施、公路行業綜合管理、路域環境方面的情況和存在的問題。縣交通局、縣公路段、縣公安局分別負責全面調查摸清公路用地范圍以內的公路基礎設施、公路行業綜合管理、道路通行秩序方面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整治意見、制定整治工作計劃、實施細則。

(二)綜合整治階段(2012年6月1日-7月15日)

1、公路段具體負責組織對國道212線公路用地范圍內的公路基礎設施及公路行業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集中整治,所經鄉鎮應全力配合。

2、公安局、交通局、公路段、交警大隊等有關職能部門負責對道路通行秩序和超限超載運輸車輛進行集中整治,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各負其責,加強工作協調,密切搞好配合,確保通過綜合整治,道路通行秩序井然有序,超限超載現象得到有效遏制。

3、公路沿線各鄉鎮政府負責組織對國道212線公路用地外沿線可視范圍內的路域環境進行集中整治,并負責組織實施農村公路綜合整治工作。

(三)鞏固完善、檢查、驗收階段(2012年7月15日-8月10日)。

為推進全縣路政管理集中整治活動工作,公路路政管理集中整治活動領導小組將分別于2012年7月對全縣公路路政管理集中整治活動工作進行檢查考評,為此,公路路政管理集中整治活動領導小組將在加強日常工作指導、督促、協調、調度、檢查考評,并結合市檢查考評反饋情況,于2012年8月對全縣路政管理集中整治活動工作進行全面總結評比。對在路政管理集中整治活動工作和2012年干線公路養護與管理大檢查工作中取得突出成效、作出積極貢獻的鄉鎮政府、縣直部門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對工作不力、整治成效不明顯的進行通報批評和處罰,并進行責任追究。各鄉鎮政府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并根據職責分工,加強對本轄區公路路政管理集中整治活動工作的組織領導,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和整治工作計劃,對整治任務進行分解,明確整治目標,層層落實責任,定期向縣公路綜合整治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取得良好的整治成效。

六、組織機構

為了確保政治工作取得實效,縣上成立公路路政管理集中整治活動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確保我縣公路路政管理集中整治活動取得實效,縣政府成立了由分管縣長任組長,有關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的縣公路路政管理集中整治活動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公路路政管理集中整治活動的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定期聽取整治工作情況匯報,研究解決整治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交通局。各鄉鎮和有關部門也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按照各自職責和整治活動的總體要求,認真研究,精心組織,全面部署,制定具體、操作性強的實施方案,層層落實工作責任制。要加強監督檢查,并于每月25日定期向縣公路路政管理集中整治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整治工作進展情況,確保完成整治任務。

(二)做好宣傳工作。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對公路路政管理集中整治活動工作的宣傳力度,積極爭取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公路路政管理集中整治活動工作的良好環境。要切實做好沿線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把不穩定因素解決在基層、消滅在萌芽狀態,努力維護和諧穩定的良好局面。

(三)建立長效機制。要以開展公路路政管理集中整治活動為契機,加強公路養護和管理,特別是對農村公路的養護管理。要切實履行農村公路養護管理的主體責任,嚴格落實縣道縣管、鄉道鄉管、村道村管的養護管理機制,提高公路管理和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