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能減排綜合性實施辦法

時間:2022-04-08 03: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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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能減排綜合性實施辦法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節能減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15號)和《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發〔〕29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我市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

一、實現節能減排的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

(一)總體要求。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把節能減排作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作為宏觀調控的重要目標,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控制增量、調整存量,依靠科技、加大投入,健全法制、完善政策,落實責任、強化監管,加強宣傳、提高意識,突出重點、強力推進,動員全社會力量,扎實做好節能降耗和污染減排工作,確保全市“十二五”節能減排目標任務的完成,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主要目標。到年,萬元國內生產總值能耗由年的1.03噸標準煤下降到0.824噸標準煤,降低20%;規模以上工業萬元增加值能耗由年的1.3噸標準煤下降到0.97噸標準煤以下,下降25%以上;規模工業萬元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化學耗氧量由年的6.61萬噸下降到4.8萬噸,二氧化硫由年的5.8萬噸下降到5.59萬噸。

二、控制增量,調整和優化結構

(三)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業過快增長。嚴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項目。嚴把土地、信貸兩個閘門,提高節能環保市場準入門檻。市國土資源局會同市經委、市環保局、市能源辦對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項目限制供地;市發改委會同市經委、市國土資源局、市建委、市環保局、市安監局、市能源辦等部門,抓緊建立新開工項目管理的部門聯動機制和項目審批問責制,嚴格執行項目開工建設六項必要條件(必須符合產業政策和市場準入標準、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程序、用地預審、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節能評估審查以及信貸、安全和城市規劃等規定和要求),把好新上項目準入關。實行新開工項目報告和公開制度,對不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建設項目,規劃主管部門不得發放規劃許可證,建設主管部門不得辦理施工許可證,水行政主管部門不得發放取水許可證等手續,金融機構不得發放貸款;市發改委會同市經委、市環保局、市能源辦建立高耗能、高污染行業新上項目與各區、縣(市)政府節能減排指標完成進度掛鉤、與淘汰落后產能相結合的機制;市財政局會同市地稅局、市國稅局、市商務局、長沙海關等部門認真落實國家調整出口退稅、加征出口關稅、削減出口配額、將部分產品列入加工貿易禁止類目錄等措施,控制高耗能、高污染產品出口;市物價局會同市經委、長沙電業局對電解鋁、鐵合金、電石、燒堿、水泥、鋼鐵、黃磷、鋅冶煉等行業的淘汰類和限制類企業嚴格甄別,加大差別電價實施力度,并定期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企業盲目發展;市經委、市環保局、市能源辦會同有關部門定期開展高耗能、高污染行業專項檢查;市物價局會同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地稅局、市國稅局等部門清理和糾正各地在電價、地價、稅費等方面對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的優惠政策。

(四)加快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加大電力、建材、鐵合金、造紙、紡織、電解鋁、焦炭、煤炭、平板玻璃等行業落后生產能力淘汰力度。市質監局對國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產能和產品不得受理、辦理生產許可證。對不按期淘汰的企業,各區、縣(市)政府要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責令其停產或予以關閉,有關部門依法吊銷生產許可證、排污許可證、城市排水許可證和取水許可證并予以公布,市經委督促電力供應企業依法停止供電。對沒有完成淘汰落后產能任務的地方,實行項目區域限批,由市發改委、市經委、市環保局、市能源辦抓好落實。建立落后產能逐步退出機制,有條件的地方要適當安排補助資金支持淘汰落后產能,市財政通過以獎代補方式給予適當補助。

(五)認真執行國家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進一步落實國家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市商務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國家《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和《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目錄》,鼓勵、引導外商投資節能環保領域和高新技術領域,嚴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外資項目,促進外商投資產業結構升級;提高加工貿易準入門檻,對列入《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目錄》的產品,嚴禁開展加工貿易,暫未列入的,要從嚴審批,凡達不到節能環保要求的,不得發放《加工貿易業務批準證》,促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

(六)積極推進能源結構調整。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推進風能、太陽能、地熱能、水電、沼氣、生物質能利用以及可再生能源與建筑一體化的科研、開發和建設,加強資源調查評價。進一步規范水電建設市場,加大水能資源梯級開發利用力度。科學規劃和調整燃氣氣源結構,推進天然氣合理利用工程項目建設。加強農村可再生能源技術的推廣應用,到年,新建大中型沼氣工程50處以上,農村戶用沼氣池普及率超過可建池農戶的75%,每年新增農村沼氣用戶2萬戶。穩步發展替代能源,實施生物質能固體成型燃料等一批具有突破性帶動作用的生物質能源示范項目,扶持發展生物柴油規模化項目,啟動生物質能源林高產栽培示范基地項目。做好秸稈綜合利用,大力開發秸稈利用新途徑,到年全市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率達到85%。大力發展農村戶用沼氣,鼓勵畜牧企業建設大中型沼氣池,加強沼氣服務體系建設,提高沼氣、沼渣、沼液綜合利用率。

(七)促進服務業和高新技術產業加快發展。嚴格落實《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生產性服務業加快發展的指導意見》(發〔〕9號)精神,相關責任單位要分解落實任務。著力做強高新技術產業,落實高新技術產業化發展的政策措施。提高服務業和高新技術產業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和水平,到年,服務業和高新技術產業占GDP的比重要分別提高1和5個百分點。

三、加大投入,全面實施重點工程

(八)加快實施十大重點節能工程。著力抓好《省“十二五”節能專項規劃》確定的重點節能工程項目。年重點抓好百家企業節能行動中的企業工業鍋爐(窯爐)改造工程、電機系統節能工程和建材行業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純低溫余熱發電工程、綠色照明工程項目。積極推進鋼鐵、有色、石油石化、水泥、化工等重點耗能行業余熱余壓利用、節約和替代石油、電機系統節能、能量系統優化節能工程。大力推進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逐步開展綠色建筑示范,推動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規模化應用示范,推廣高效、節能、環保、安全的照明產品,積極實施城市綠色照明示范工程。

(九)加快水污染治理基礎設施建設。市區要確保五大污水處理廠在年底前建成投入運行。長善垸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設計處理能力16萬噸/日)、開福污水處理廠(設計處理能力20萬噸/日)、岳麓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設計處理能力30萬噸/日)、花橋污水處理廠(設計處理能力16萬噸/日)、新開鋪污水處理廠(設計處理能力10萬噸/日);撈霞污水處理廠(設計處理能力10萬噸/日)、暮云污水處理廠(設計處理能力10萬噸/日)應在年前建成并投入運行。提高工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率,到年,縣級以上各類工業園區應配套建成污水集中處理廠等環保基礎設施,安裝在線監控裝置,使園區污水處理率達到80%。引導各類排污企業向園區集中,加強統一監管,實現穩定達標排放。提高農村鄉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覆蓋率。到年,在建有自來水廠的40個鄉鎮建成生活污水處理廠和配套管網,新增農村地區生活污水處理能力10萬噸/日,實現鄉鎮生活污水處理率“零”的突破,使40%的鄉鎮擁有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每年削減化學需氧量(COD)排放4000噸。由市環保局會同各區、縣(市)政府,市發改委、市公用事業局、市國土資源局、市規劃局、市建委、市財政局、長沙市引水公司等部門和單位研究制定具體辦法,明確任務,抓緊落實。

(十)推動燃煤電廠二氧化硫治理。列入省政府關停目錄的長沙新城熱電廠和礦業集團有限公司坑口電站,必須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在2008年關閉長沙新城熱電廠0.3萬千瓦和0.6萬千瓦發電機組的基礎上,年前做好礦業集團有限公司坑口電站關停2臺1.2萬千瓦發電機組相關工作。長沙電廠一期工程120萬千瓦發電機組投產后,必須采取相應的節能降耗和污染治理措施,確保SO2排放量不超過2500噸/年。由市環保局會同市發改委、市經委、市財政局、望城縣政府、寧鄉縣政府、長沙新城熱電廠、礦業集團有限公司、長沙電廠等部門和單位抓緊落實。

(十一)多渠道籌措節能減排資金。十大重點節能工程所需資金主要靠企業自籌、金融機構貸款和社會資金投入,各級政府安排一定資金予以支持。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和配套管網建設的責任主體是地方政府,在實行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處理費最低收費標準的前提下,市級財政對重點建設項目給予必要的支持。按照“誰污染、誰治理,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企業必須承擔污染治理責任,各級政府對重點流域內的工業廢水治理項目、城市污水處理、生活垃圾治理等項目給予必要的支持。

四、創新模式,加快發展循環經濟

(十二)深化循環經濟試點。進一步抓好寧鄉經開區、金龍鑄造、三環顏料和萬容科技等4家省第一批循環經濟試點工作,積極組織申報國家循環經濟試點,爭取國家對重點項目建設的支持。制定出臺《長沙市循環經濟試點實施方案》,在全市確定15家企業、3個園區開展市級循環經濟試點,支持一批重點項目建設,積極推進全市循環經濟試點工作。在抓好試點的基礎上,總結經驗,逐步推廣。組織編制鋼鐵、有色、煤炭、電力、化工、建材、造紙等重點行業循環經濟推進計劃,推動重點行業資源節約和循環利用。市經委會同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建委、市農業局、市林業局、市環保局、市能源辦等部門制定具體方案。

(十三)推進水資源節約利用。加大電力、鋼鐵、有色、石化、紡織、造紙、啤酒等高耗水行業節水技術改造力度,推行廢水零排放,促進水資源循環利用,嚴格執行排水許可制度。到年,全市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達到80%以上。加快實施礦井水利用重點項目。推進農業科學集水、蓄水和用水,加快農村山塘、水庫等灌溉設施改造,提高節水灌溉面積,基本實現農業灌溉用水總量零增長。加大城市供水管網投資改造力度,到20l0年,城市供水管網平均漏損率不得超過l3%。在市區強制推廣使用節水器具,逐步推行用水總量控制、定額管理制度。市水利局會同市經委、市建委、市發改委、市農業局、市公用事業局等部門制定節水規劃和措施。

(十四)推進資源綜合利用。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十二五”資源綜合利用指導意見〉的通知》(發改環資〔〕29l3號)和《省經濟委員會關于印發〈省“十二五”資源綜合利用專項規劃〉的通知》(經環資〔〕357號),大力推進共伴生礦產資源綜合開發利用,煤矸石、大宗工業廢棄物及秸稈、林區“三剩物”等農林廢棄物綜合利用,重點拓展火電廠粉煤灰、脫硫石膏的運用領域。推進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建設試點。加強資源綜合利用認定,嚴格執行國家資源綜合利用優惠政策。推動利廢建材產業化示范,引導城市建筑垃圾廢棄物的有效再利用。加快新型墻體材料革新,加大“禁實”力度,確保完成“禁實”目標。在農村逐步建立散裝水泥銷售網點,加大散裝水泥推廣力度。市經委會同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物價局、市農辦、市建委、市農業局、市林業局、市環保局、市商務局等部門抓好落實。

(十五)促進垃圾資源化利用。按照“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的原則,縣級以上城市(含縣城)要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集、運輸、無害化處理和綜合利用系統,積極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充分回收垃圾中的可再生資源,建設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和供熱、生活垃圾處理場沼氣利用發電等項目。新建城市垃圾無害化處理場要統籌考慮周邊鄉村的生活垃圾的統一處理。市城管局會同市環保局、市發改委、市經委、市衛生局、市物價局等部門制定具體措施,抓好落實。

(十六)全面推進清潔生產。重點在有色、冶金、石化、造紙、紡織、制革、電鍍等行業推廣清潔生產示范。加大實施清潔生產審核力度,對污染物排放不達標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生產或生產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企業,由環保部門強制實施清潔生產審核。市農業局要采取有效措施,引導農民合理使用農藥、肥料,減少農村面源污染。加強農業生產污染防治,推廣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和測土施肥。優化畜禽養殖布局,發展規模養殖,加強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污染防治,加快實現養殖糞便、污水無害化和資源化,實現養殖場污染物達標排放。年底前,每個縣至少完成一個規模化畜禽養殖糞水污染治理示范工程,實現污水穩定達標排放。加快農村改水改廁進程,逐步解決農村生活垃圾隨地堆放、生活污水直接外排等問題,改善農村環境狀況。

五、依靠科技,加快技術開發和推廣

(十七)推進節能減排技術進步。加大科技投入,加快節能減排技術研發。“十二五”期間,結合我市實際,組織實施節能減排科技專項行動,重點安排和支持一批科技創新項目,攻克一批關鍵和共性技術,為節能減排提供技術支撐。各級科技部門負責把節能減排技術研發納入“十二五”科技攻關的重點,積極推動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相結合的節能減排技術創新與成果轉化體系建設,構建長沙節能減排技術聯盟,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廣泛開展節能減排國際科技合作,建立節能環保國際合作機制,積極引進國外先進節能環保技術和管理經驗,不斷拓寬節能環保國際合作的領域和范圍。在有色、煤炭、電力、石化、建材、紡織、造紙、建筑等重點行業,推廣一批潛力大、應用面廣的重大節能減排技術,鼓勵和支持企業進行節能減排技術改造,采用節能減排新設備、新工藝、新技術。加強節電、節油農業機械和農產品加工設備及農業節水、節肥、節藥技術推廣應用。推廣生活污水凈化技術。

(十八)加快建立節能技術服務體系。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支持和鼓勵各類節能服務機構依法開展節能項目服務、信息咨詢、技術推廣,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培育節能服務市場,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加快建立節能技術服務體系。重點支持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為企業以及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公共設施和學校實施節能改造提供診斷、設計、融資、改造、運行管理一條龍服務。

(十九)推進環保產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和技術目錄,積極推進環境服務業發展,研究提出加快污染治理市場化的政策措施,鼓勵排污單位委托專業化公司承擔污染治理或設施運營。大力發展環保產業,培育一批擁有知名品牌和核心技術且市場占有率高的環保企業。市環保局會同市經委、市建委等部門制定具體措施。

六、強化責任,加強節能減排管理

(二十)建立政府節能減排工作問責制。加強對全市節能減排工作目標責任考核,并實行問責制。市經委、市能源辦會同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市環保局、市監察局等部門制定對各區、縣(市)政府和市直有關部門節能減排工作的具體評價考核辦法,將節能減排指標完成情況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和政府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體系。

(二十一)建立和完善節能減排指標體系、監測體系。對全部耗能單位和污染源進行調查摸底,建立健全涵蓋全社會的能源生產、流通、消費、區域間流入流出及利用效率的統計指標體系和調查體系,盡快建立各地單位GDP能耗指標季度核算制度。建立并完善規模工業企業能耗統計數據網上直報系統。加強能源統計巡查,對能源統計數據進行監測。制定并實施“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減排統計和監測辦法,改進統計方法,完善統計和監測制度。建立并完善污染物排放數據網上直報系統和減排措施調度制度,對國家監控、省控和部分市控重點污染源實施聯網自動監控,強化飲用水源水質監控,構建污染物排放三級立體監測體系,加快建設污染源自動監控中心,向社會公告重點監控企業年度污染物排放數據。繼續做好單位GDP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工業增加值用水量指標公報制度。

(二十二)完善項目節能評估審查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市發改委、市經委、市建委、市能源辦要加快落實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抓緊制定《長沙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辦法》實施細則,對新建、改建、擴建、搬遷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進行節能評估和審查,從源頭上控制能耗的增長。依法將節能評估審查和環境影響評價作為項目審批、核準和開工建設的前置性條件。依法強化對違法違規建設項目的環境監管。對未經環境影響評價擅自開工建設或生產的項目,要依法責令停止建設或生產,對污染嚴重或超總量排污的單位要實施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依法責令其停產整治,供排水、電業等部門應配合采取生產斷水、斷電措施;對可能造成嚴重環境污染事故、危及人的生命和生產安全的,可采取臨時封堵排污口、封存產生污染的設施、停產整頓等應急措施。對因決策失誤造成重大環境事故,干擾正常環境執法的人員,要依法依紀嚴肅追究責任。

(二十三)強化重點企業節能減排管理。重點抓好百家企業節能行動方案的實施。要組織開展測量管理體系認證,完善節能減排計量和統計,依法督促重點耗能企業按規定配備、管理能源計量器具,并對配備情況進行檢查,依法督促企業按期對所配備的器具進行檢定、校準;組織開展節能減排設備檢測,實施能源審計,編制節能減排規劃,建立重點耗能企業能源管理制度和企業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及公告制度;組織開展與國際國內同行業能耗先進水平對標活動,推動企業加大結構調整和技術改造力度,提高節能管理水平。各級各有關部門對已簽訂節能目標責任書的重點耗能企業要加強考核。對未按要求完成目標任務的企業,強制實行能源審計、限期整改,并向社會公告。市經委、市能源辦會同市統計局、市質監局、市國資委等部門精心組織,加強指導和監督檢查,落實責任。

(二十四)加強節能環保發電調度和電力需求側管理。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加快實施有利于節能減排的發電調度考核辦法,優先安排清潔、高效機組和資源綜合利用發電,限制能耗高、污染重的低效機組發電。研究推行發電權交易,逐年削減小火電機組發電上網小時數。強化電力需求側管理,規范有序用電,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建立長效機制。

(二十五)嚴格建筑節能管理。全面落實國家、省、市“十二五”建筑節能總體工作目標和任務。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民用建筑節能條例》,繼續加強建筑節能機制建設。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新建民用建筑執行節能標準的全過程監督管理,加快民用建筑節能地方技術標準的研究,鼓勵使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推廣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規模化應用,推廣綠色建筑。建筑物的建設應充分注重與自然的融合、協調,高效利用能源和資源。各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要嚴格執行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和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對不符合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不得辦理施工許可證和竣工驗收備案手續。所有新建商品房銷售,應當向購買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標、節能措施和保護要求等信息,并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和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中載明。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會同市發改委、市經委、市能源辦、市規劃局、市財政局等有關部門根據我市經濟市場發展水平,對不符合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既有建筑有計劃、有步驟地實施分類改造,“十二五”期間重點抓好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運行監管體系的建設,實施能耗統計、能源審計、能效公示以及能效測評、標識制度。

(二十六)強化交通運輸節能減排管理。市交通局會同市建委、市發改委等部門要積極推進節能型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完善路網結構,運用先進科技手段提高運輸組織管理水平,促進各種運輸方式的協調和有效銜接。充分利用內河水運資源,提高內河運輸在全市交通運輸系統中的比例。市公用事業局會同市發改委、市交通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科技局等部門制定我市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的經濟政策。加快城市快速公交和軌道交通建設,鼓勵發展節能環保型交通工具,嚴格執行乘用車、輕型商用車燃料消費量限值標準,嚴格生產和市場準入條件。公安、交通、環保部門要嚴格實施國家第三階段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和船舶污染物排放標準,限制高排放交通工具進入運輸市場。財政、商務部門要繼續實行財政補貼政策,加快老舊汽車報廢更新的力度。

(二十七)加大實施能效標識和節能節水產品認證管理力度。加強對能效標識的監督管理,強化社會監督、舉報和投訴處理機制,開展專項市場監督檢查和抽查,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推動節能、節水和環保產品認證,進一步規范認證行為。

(二十八)加強節能環保管理能力建設。市人事局、市經委、市能源辦要整合現有資源,加快建立市節能監察機構,明確執法主體,開展節能監察執法,形成全市節能監察和節能服務兩套體系。各級節能和環保主管部門要加快各級能源、環境監測和監察機構標準化、信息化體系建設,加強節能監察、節能技術服務中心及環境監測站、環保監察機構、城市排水監測站的設施建設,適時更新監測設備和儀器,開展人員培訓,各級財政要給予一定支持。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學會在節能減排標準制定和實施、新技術(產品)推廣、信息咨詢、宣傳培訓等方面的作用。

七、健全法制,加大監督檢查執法力度

(二十九)健全法規和標準體系。市政府法制辦、市經委、市環保局、市建委、市水利局、市農業局、市林業局、市能源辦等部門配合立法機關,加快制定《長沙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辦法》、《長沙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辦法》、《長沙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辦法》、《長沙市能源監察工作條例》、《長沙市民用建筑節能條例》、《長沙市節約用水條例》、《長沙市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長沙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辦法>實施細則》等地方性法規、規章,推進節能減排納入法制化軌道。

(三十)加強煙氣脫硫設施運行監管。燃煤電廠必須安裝在線監控裝置,建立脫硫設施運行臺賬,加強設施日常運行監管。對未按規定和要求運行脫硫設施的電廠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對非正常停運煙氣脫硫設施的除扣減脫硫電價外,同時要加大環保執法監管和處罰力度。完善煙氣脫硫技術規范,開展煙氣脫硫工程后評估。組織開展煙氣脫硫特許經營試點。強化二氧化硫排污收費及監管,杜絕協議收費和定額收費。

(三十一)強化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廠(場)建設和運行監管。加快推進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處理設施運營單位企業化,建立廠網、場站分開的建設運行管理體制,積極推進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處理行業市場化,建立多元化投融資體制,嚴格基本建設程序,加強項目規劃和工程建設管理,加強技術指導,確保工程建設科學合理。加強設施運行監管,建成的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廠(場),要確保處理負荷和處理質量;實施設施運行評估制度,將評估結果作為核撥運行經費的重要依據。對存在服務數量、質量不達標和不履行特許經營協議等行為的違法違規企業要嚴肅查處。加快污水排放在線監控系統建設,并與環保、建設主管部門聯網。對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嚴重滯后、不落實收費政策、設施運行負荷和處理質量不達標的地區,暫緩審批該地區項目環評和基本建設項目,暫緩下達國家和省安排的項目建設資金。

(三十二)嚴格節能減排執法監督檢查。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區、縣(市)政府每年都要組織開展節能減排專項檢查和監察行動,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和事件。各級節能和環保主管部門要加強對重點耗能企業和污染源的日常監督檢查,對違反節能環保法律、法規的單位公開曝光,加大打擊和處罰力度。開設節能環保違法行為和事件舉報電話和網站,充分發揮社會公眾監督作用。各級質監部門要加強能源計量執法。

(三十三)嚴格責任追究。監察部門要重點查處不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擅自放寬能耗和環保標準、規避節能評估審查和環境影響評價審查進行違規審批或核準立項的問題;有關地方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環境監管職責或監管不力、玩忽職守的問題;對節能減排指標體系、監測體系和考核體系建設中組織領導不得力、指標分解不到位、落實措施不具體或者在上報統計、監測和考核結果時弄虛作假的問題;企業中屬于監察對象的人員不遵守節能及環保法律、法規的問題,以及有關部門不認真執行差別電價、階梯水價等政策的問題。要加大對違反國家能源管理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案件的查處力度,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紀律責任;構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八、完善政策,形成激勵和約束機制

(三十四)積極穩妥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煤炭、成品油、天然氣價格政策,建立和完善自然資源價格形成機制,利用價格機制引導資源合理配置。完善現行電力峰谷分時電價辦法,加大差別電價實施力度。降低小火電價格,實施有利于煙氣脫硫的電價政策,對已安裝脫硫設施的燃煤電廠上網電量給予脫硫加價。鼓勵可再生能源發電以及利用余熱余壓、煤矸石和城市垃圾發電,實行相應的電價政策。合理調整各類用水價格,加快推行階梯式水價、超計劃超定額用水加價制度。對國家產業政策明確的限制類、淘汰類高耗水企業實施懲罰性水價。合理提高水資源費征收標準,加大水資源費征收力度,逐步建立農業用水計量收費制度。提高工業企業排污費征收標準,按照補償治理成本原則,將二氧化硫排污費由目前的每公斤0.63元分3年提高到每公斤1.26元;根據具體情況適當提高COD排污費標準。加強排污費征收管理,提高收繳率,實行排污收費責任追究制。全面推行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則,逐步提高收費標準,改進征收方式,提高征收率。

(三十五)完善有利于節能減排的財政政策。“十二五”期間,市級財政每年安排一定資金,采用補助、獎勵等方式,支持節能減排重點工程、高效節能產品和節能新機制推廣、節能管理能力建設及污染減排監管體系建設等,進一步加大財政基本建設投資向節能環保項目的傾斜力度。各區、縣(市)政府也要在財政預算內安排一定的資金用于推進節能減排工作。繼續加強和改進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和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征收管理,除國務院、財政部和省政府規定外,任何地方、部門和單位不得擅自改變征收對象,不得隨意減征、免征。

(三十六)落實鼓勵節能減排的稅收政策。市財政局會同市地稅局、市國稅局、市經委、市環保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能源辦等部門根據國家制定的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和環保產品目錄,落實國家對生產或使用列入目錄的產品給予的減免稅優惠政策。

(三十七)加強和改善節能環保領域金融服務。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循環經濟、環境保護及節能減排技術改造項目的金融支持力度,嚴格限制對高耗能、高污染項目的信貸投入。政策性銀行和商業銀行對企業節能減排項目,應根據國家投資和金融政策的規定,積極給予信貸支持,對資信好的企業可核定一定的授信額度并及時提供多種金融服務。在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優惠貸款安排中進一步突出對節能減排項目的支持。各級擔保機構對節能減排重點項目要優先提供貸款擔保。環保部門與金融部門建立環境信息通報制度,將包括環境違法信息在內的企業環保信息納入人民銀行企業征信系統。

九、加強宣傳,提高全民節約意識

(三十八)深入持久地開展節能減排宣傳。各級各有關部門每年要制定節能減排宣傳方案,在主要新聞媒體的重要版面、重要時段進行系列報道。廣泛宣傳節能減排的重要性、緊迫性以及國家、省、市采取的政策措施,刊播節能減排公益性廣告,宣傳節能減排取得的階段性成效,大力弘揚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社會風尚,提高全民節約環保意識,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組織好每年一度的全國節能宣傳周、全國城市節水宣傳周、中國水周、中國城市公共交通周及世界環境日、地球日、水日宣傳活動。組織企事業單位、機關、學校、社區等開展經常性的節能環保宣傳。

(三十九)表彰獎勵節能減排先進單位和個人。根據行政獎勵的有關規定,各級政府對在節能降耗和污染減排工作中做出突當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組織媒體宣傳節能先進典型,揭露、批評浪費能源資源、嚴重污染環境的反面典型。

十、政府帶頭,發揮節能表率作用

(四十)政府機構率先垂范。建設崇尚節約、厲行節約、合理消費的機關文化。抓好政府機構辦公設施、設備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凡新建或改造的辦公建筑要采用節能材料及圍護結構,及時淘汰高耗能辦公設備,合理配置并高效利用辦公設施、設備。推動公務車節油,推廣實行一車一卡定點加油制度。

(四十一)加強政府機構節能和綠色采購。市財政局根據國家《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和《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結合我市實際,進一步完善政府采購節能環保清單制度,不斷擴大節能環保產品政府采購范圍,并納入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對空調機、計算機、打印機、顯示器、復印機等辦公設備和照明產品、用水器具,由同等優先采購改為強制采購高效節能節水環保產品,并在市直機關政府采購中率先實施。建立節能環保產品政府采購評審體系和監督制度,保證節能和綠色采購工作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