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組織管理實施辦法

時間:2022-04-08 03: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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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組織管理實施辦法

為創新社會管理,落實我區群眾工作“直通車”工程精神,根據辦會紀[]6號和長公交函[]號的要求,為有效解決中心城區停車行車難問題,疏通目前瀏正街地區交通微循環交通現狀,特制訂本組織管理工作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

通過調整、增設、確定道路禁停、單行和停車位,疏導規范停車、收費,加強交通管理,嚴禁車輛非法營運、違章停靠,徹底改善瀏正街地區交通難題,力爭形成可推廣,可復制的經驗模式,在全市推廣。

二、組織機構

成立區瀏正街地區交通組織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單位:城管局、交通局、市政局、物價局、公安分局、交警大隊、消防大隊、街道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謝志鵬任辦公室主任,彭江任聯絡員。

三、職責分工

(一)交警大隊:牽頭落實制定瀏正街地區交通微循環組織體系,提出整體改造方案;完善交通設施,實施停車引導;合理設置劃分停車位;落實日常交通秩序管理工作。

(二)交通局:牽頭抓好各類車輛非法營運,打擊非法營運現象,落實日常交通管理工作。

(三)消防大隊:負責明確樓宇消防通道,設置樓宇及停車場地相關消防設施、標識。

(四)城管局:牽頭落實主次干道非機動車位的確定和設置,管理規范人行道和背街小巷經營秩序。

(五)市政局:完善市政設施,及時修繕因改動或調整后破損的基礎設施,并做好日常動態維護管理。

(六)物價局:審核確定各停車場地收費標準,督促規范收費。

(七)公安分局:負責治安維護。

(八)瀏正街街道:負責做好摸查、宣傳工作;牽頭聯絡各部門,并配合交警大隊等各職能部門做好社區樓宇現有停車資源的整合工作;牽頭落實智能停車誘導系統的開發;做好其它需要配合的各項工作;負責籌措、落實工作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