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大院物業管理考評方案

時間:2022-04-08 03: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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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大院物業管理考評方案

后勤服務保障工作是維護區機關大院規范運行和各單位正常辦公的基礎。為加大對物業公司履行合同約定職責的監管力度,促進物業管理工作上臺階、服務創一流,參照市政府機關大院物業管理辦法,結合我區機關大院物業服務招標規定,現制定如下考核辦法。

1、區政府成立機關大院物業管理監督小組(以下簡稱監督小組),由副區長任組長,區委辦、人大辦、政府辦、政協辦、財政局、監察局、檢察院、武裝部、衛生局、機關后勤服務中心為成員單位。監督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區機關后勤服務中心,聶幫府同志任辦公室主任。

2、區機關大院物業服務考核總分為100分。按服務地點和工作量分配比例為:區機關大院50分;區檢察院15分;區武裝部15分;區衛生大樓20分。

3、監督小組每季度對物業管理工作及服務質量全面檢查一次,采取扣分法進行質量評估、評分,評分結果作為對物業管理工作質量的獎懲依據。總得分在80—90分間,不予獎懲;總得分低于80分,處罰物業管理公司200元/分。根據季度考核結果,如年度綜合考評得分在90分以上,上報區政府審批后,獎勵物業公司總合同金額的10%;如年度綜合考評得分在70分以下,下年度將終止合同,不予續簽。

4、對物業管理公司實施的經濟處罰,從物業管理費中扣除;獎勵金將根據區政府的審批意見,在年度結算管理費時一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