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夜景亮化指導方案
時間:2022-04-14 06: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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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美化我區城市環境,提升城市形象,優化人居環境,結合我區實際,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嚴格按照城市總體規劃,以美化城市為目標,堅持城市亮化與環境美化相結合、道路亮化與建筑物亮化相結合,全面推進公共亮化、社會亮化和商業亮化建設,營造風格多樣、層次分明、動靜結合、錯落有致的城區夜景景觀。
二、工作目標
以路、文景路、二環沿線、太華路、朱宏路沿線和行政中心周邊及鐵路北客站周邊等區域建筑亮化為重點,逐步向周邊地區直至全區推廣,形成點、線、面交相輝映的城市夜景照明體系,充分展示我區經濟發展成就和城市建設成果。
三、工作分工
(一)各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夜景亮化工作;在2012年國慶節前完成5棟臨街建筑物的夜景亮化任務。
(二)區提升辦(區建設和住房保障局):負責全區夜景亮化工作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協調市級相關部門做好路(龍首北路—北二環)、二環沿線重點樓宇建筑亮化方案的設計工作;組織實施夜景點亮工程;負責審核各街道辦事處夜景亮化設計方案。
(三)規劃分局:負責區內重點路段沿街建筑物夜景亮化的規劃編制和審批,做到新建、改建、擴建的建(構)筑物夜景亮化設施與主體建筑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啟用。
(四)區市容園林局:負責城市街頭綠地小廣場夜景亮化設施的設計、建設和管理。
(五)區財政局、區投資公司:負責做好夜景亮化工作資金籌集及監督等配合工作。
四、技術要求
(一)辦公類建筑:總體應體現莊重、沉穩的特點,照明線條應簡潔,燈光以白色、蘭色、綠色等冷色調為主,色彩搭配沉穩,盡量對稱設置。同時,應根據建筑高度采用多種立面照明手法,如多層建筑采用輪廓線勾勒照亮、高層建筑采用頂部照亮及立面輪廓局部照亮等。
(二)商業類建筑:應體現繁華、絢麗多彩、充滿活力的商業氣氛并兼顧文化品位要求,燈光亮度高、色彩豐富、動感強,主要通過霓虹燈等各種燈飾、動態照明等多種手法渲染商業氣氛。
(三)住宅類建筑:原則對住宅類建筑主體立面不做大片照明,高層建筑可采用頂部照亮及立面輪廓局部照亮等方式亮化,同時必須做好入口標識的局部照明,以及居住區內部道路照明和環境照明,在保障通行亮度的前提下盡可能為居民提供舒適、優美的視覺環境。
(四)其它沿街一、二層小型建筑:可根據需要沿建筑外輪廓線設置霓虹燈,提高整體照明景觀效果。
(五)應用新技術、提倡節能環保:提倡應用LED等半導體照明光電技術,將燈飾、燈光的藝術性與城市特色融為一體,提倡綠色照明、動態變化,做到節能、環保、減少光污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街道辦事處、區級有關部門要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完善本轄區、本部門夜景亮化工作實施方案,落實責任,確定專人,精心組織實施,確保按時限和要求完成所承擔的夜景亮化任務。
(二)提升工作標準。全區夜景亮化工作要堅持高標準、高檔次的原則,鼓勵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光源、新工藝,體現出夜景亮化的科技含量和藝術品位,達到簡潔、明快、經濟、環保的效果。
(三)加強日常管理。各街道辦事處、區級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城市亮化設施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定期檢修,對損壞的設施要及時修復。對已有亮化設施的建筑物要按照夜景亮化的統一規劃和要求,對亮化設施進行改造完善,確保夜景亮化設施發光正常、顯示完整、定時開啟,始終處于完好狀態。
(四)建立獎懲機制。區政府將組織檢查組,對各街道辦事處、區級有關部門夜景亮化任務完成情況進行檢查驗收,檢查驗收結果將納入年終目標考核。同時,對夜景亮化工作得力、效果明顯的單位,區政府將予以通報表彰;對落實不力、工作滯后,沒有按時完成亮化任務的,予以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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