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辦老舊住宅整治指導方案

時間:2022-04-23 10: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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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辦老舊住宅整治指導方案

為切實改善人民群眾的居住生活環境,進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市政府決定對我市老舊住宅小區實施綜合整治,結合我市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構建和諧城鄉、打造民生城建”的總體要求,堅持“以人為本、政府主導、業主自愿、部門聯動、相互協作、先易后難、分步實施”的原則,以為民、便民、利民,解決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為宗旨,以建設文明、和諧、平安住宅小區為目標,以整治小區環境臟、亂、差為重點,積極穩妥的開展老舊住宅小區綜合整治工作,建立健全老舊住宅小區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全面提升老舊住宅小區管理水平。

二、任務目標

2012年計劃對**小區、**花園、**宿舍等15個老舊住宅小區實施綜合整治,擬整治面積124.54萬平方米,受益居民11711戶。整治后的舊住宅小區達到凈化、綠化、亮化、美化并建立健全長效管理體制。

三、整治內容

整治項目主要內容為:

1、疏通和更新小區主、支排水排污管道,增設或更新排水排污檢查井井蓋;

2、化糞池清污;

3、硬化小區內主、次道路,更換路沿石,適當擴寬路面;

4、增加小區停車位面積;

5、清理、拆除各類違章建筑物和侵占綠地、道路的違章違法行為;

6、調整綠化方式,補植適宜樹種;

7、樓體粉刷工程(包括樓體外墻和樓梯間內墻);

8、維修和更換落水管;

9、未實施物業管理的老舊小區,整治完成后具備條件的要組織籌備成立業主大會,指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暫不具備條件的由駐地居委會牽頭,組織開展保潔、保綠、保安等基礎性服務;

10、改造影響居民生活的供電設施,未向供電部門移交的組織實施移交;

11、合理增設健身器材,完善小區標識、公益宣傳櫥窗等設施;

12、其他具備整治條件的項目。

四、任務分工

各相關部門要按照市政府的統一部署,各司其職,協同配合,全面抓好落實。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1、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組織協調綜合整治工作,承擔整治內容中第1—4項整治任務;負責編制老舊住宅小區整治計劃和實施方案;抓好督促檢查、考核驗收等工作。

2、各街道辦事處:承擔整治內容中第5—12項整治任務;做好老舊住宅小區整治宣傳和政策解釋工作。

3、市城市管理局:配合街道辦事處拆除小區內的亂搭亂建和違章建筑;對小區內的馬路市場、亂設攤點等進行清理整頓。

4、市財政局:負責老舊住宅小區整治資金的安排、撥付和使用管理,協助做好工程造價審計工作。

5、市公安局:負責維護老舊住宅小區整治與執法工作秩序;指導改造消防設施,排除消防隱患。

6、市體育局:負責小區內增設配置健身器材等工作。

7、市工商局、民政局、物價局:配合各街道辦事處、各部門做好其職責范圍內的工作。

8、相關專業經營單位:根據各自管線線路分布情況,配合整治工作的有序開展,做好水、電、暖移交后的接管工作。

五、整治費用

整治資金根據《2012年城鄉建設實施方案》要求予以保障。

六、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2012年3月底前)。制定下發全市老舊住宅小區綜合整治實施方案。各責任部門和單位按照方案要求,落實具體責任單位、責任人、工作計劃和保障措施;組織工程公開招標,擇優選擇施工隊伍。各單位要廣泛深入宣傳,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二)全面整治階段(2012年4月至2012年11月)。各責任單位按照整治任務,分階段進行小區排水排污管網、化糞池、道路、停車位建設、外墻粉刷、綠化工程、增設健身器材等項目的維修改造,11月底前完成綜合整治任務。

(三)檢查驗收階段(2012年12月)。市老舊住宅小區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財政、審計、監理等相關部門,對綜合整治工程進行綜合檢查驗收。

(四)總結表彰:對綜合整治工作成績突出的先進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職責。各責任單位要把老舊住宅小區綜合整治工作作為維護和實現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民心工程”來抓,納入重要工作議事日程,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靠上抓,精心組織、抓好落實。各部門要密切配合,協同作戰,保質保量、按期完成綜合整治任務。

(二)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氛圍。老舊住宅小區綜合整治工作涉及千家萬戶,居民的積極參與理解支持是決定工作順利與否的關鍵。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通過多種形式,大力宣傳綜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要將每個小區的具體整治方案和管理方案在小區內公示,充分聽取居民意見。要把整治工作給居民群眾帶來的好處具體化,把整治后的效果直觀化、形象化,推動整治工作順利開展。街道辦事處、社區和居委會要積極發揮疏導、協調作用,引導居民樹立大局觀念,配合好整治工作的實施。

(三)完善工作機制,提高整治成效。老舊住宅小區綜合整治工作涉及面廣,業務性強,要從項目實施開始,采取有效措施,加強管理,提高整治成效。

一是實行方案管理。各街道辦事處和相關單位要嚴格按照市老舊住宅小區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批準的整治方案組織實施。對確有特殊原因需要調整方案、增減項目的,由各實施單位報市老舊住宅小區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方可實施。

二是堅持規范運作。實行統一評定整治方案,統一整治內容和標準、統一實施工程招投標和監理、統一組織竣工驗收、統一進行決算審計。

三是實行專報制度。各責任單位要制定工程進度計劃安排表和形象進度表,及時反映工程形象進度,開工、竣工比例及資金到位情況。各街道工程進展情況每周要向市老舊住宅小區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

(四)加強督查調度,嚴格考核兌現。老舊住宅小區綜合整治工作納入市政府對各街道辦事處和相關部門工作目標考核。市老舊住宅小區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按階段召開調度會議,及時通報各部門落實情況。市政府辦公室督查科要會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部門,加強對老舊住宅小區綜合整治工作的組織、調度、督查,推動整治工作任務的落實,并嚴格兌現考核結果。

(五)建立長效機制,鞏固整治成果。在整治過程中要同步落實長效管理責任,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切實鞏固整治成果。對沒有實施物業管理的老舊住宅小區,要及時組織成立小區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制定管理制度、管理規約和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等。要指導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按照程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簽定《物業服務合同》,推行規范化物業服務。對暫不具備條件的,由居委會組織實施業主自治管理,實現小區管理制度化、科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