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區建筑裝卸與土方市場整治方案

時間:2022-05-01 03: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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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區建筑裝卸與土方市場整治方案

各社區、村居:

為貫徹區委、區政府建筑裝卸土方管理市場集中整治百日行動的會議精神,進一步整頓和規范全辦建筑裝卸與土方管理市場秩序,優化經濟發展環境,經辦事處研究,決定在全辦開展建筑裝卸與土方管理市場“百日”集中整治行動,對建筑裝卸與土方管理市場中存在的違法犯罪行為及問題進行集中打擊整治。為確保開展好這次集中整治活動,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規范完善建筑裝卸與土方市場管理秩序為中心,以協調配合有關部門打擊擾亂建筑裝卸市場環境的強裝強卸、強攬工程、強供材料等嚴重違法行為及集中整治建筑土方市場中的拋撒滴漏、偷挖盜運、欺行霸市等各類問題為突破口,以強化服務項目為重點,采取集中有關部門人員,集中時間,實行聯合辦公,齊抓共管,綜合整治,迅速改善建筑土方市場環境,樹立市中良好形象,為我辦的經濟發展營造和諧有序的環境。

二、整治目標

通過“百日集中整治活動”的開展,嚴肅查處和打擊擾亂建筑土方市場秩序的各種違法行為,從根本上杜絕強裝強卸、強攬工程、強供材料和拋撒滴漏、偷挖盜運、欺行霸市等干擾、破壞我辦建筑市場秩序的各種違法行為和現象,完善和規范建筑土方市場管理,促進我辦建筑裝卸和土方管理市場環境得到根本好轉,進一步提高建筑市場各方主體和廣大群眾的安全感和滿意度,推動我辦經濟快速、健康、持續發展。

三、整治內容

1、強裝強卸、漫天要價、敲詐勒索行為;

2、違反招投標法規定,強行承攬工程項目和重要建筑材料行為;

3、強行向建筑企業、經營業主索取的管理費、地皮費的違法行為;

4、強行銷售建筑材料、以次充好、欺行霸市行為;

5、強行堵路、攔車,阻撓工程施工行為;

6、無理取鬧、尋釁滋事、辱罵毆打工程管理人員行為;

7、以裝卸為名偷竊、破壞或以暴力、威脅、欺騙手段搶劫、哄搶工程建設材料、設備和已建成的工程設施行為;

8、建筑土方市場裝、運、卸環節中無證經營、交通違章、拋撒滴漏、破壞市容等現象和行為;

9、建筑土方市場盜挖、盜運、亂挖、亂運、亂收土方及欺行霸市等行為;

10、其它干擾、阻撓、破壞施工環境行為。

四、方法步驟

整治活動自3月1日開始,為期一百天。主要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排查摸底,宣傳發動階段(3月1日至3月10日)

各社區、村居參照本方案,結合實際對整治工作進行具體部署。組織專門力量深入項目工地,對建筑裝卸與土方管理市場及重點工程進行調查了解,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建筑土方市場環境存在的問題進行認真的排查和梳理,找出存在問題的癥結,拿出解決辦法。通過張貼標語、出動宣傳車、懸掛橫幅、印發明白紙等多種形式,大造輿論聲勢。引導廣大群眾知法、懂法、守法,遵守有關規定,規范行為,文明作業,優質服務。

第二階段:集中治理階段(3月11日至5月31日)

各相關部門統一思想認識、統一執法行為,明確打擊重點。認真落實“屬地管理”的原則,根據掌握的突出問題和現狀,按照“什么問題突出就解決什么問題,哪里問題集中就先整治哪里”的要求,精心組織,嚴密部署。政法機關對重點案件提前介入,收集證據,做到依法從重從快、嚴厲打擊,絕不姑息遷就。凡涉及個人的,由公安部門根據情節輕重,按照《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從重從快處理。

整治過程中,各相關部門要通力協作、密切配合執法單位,做好建筑裝卸與土方管理市場整治的調度、協調、宣傳、信息反饋等工作。

第三階段:總結提升規范管理階段(6月1日至6月10日)

在前段工作的基礎上,對集中整治活動進行綜合檢查考核、回訪,查找問題,檢查整治效果;進行全面總結,研究制定長效管理機制,鞏固已有成果的基礎上,把整治工作不斷引向深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形成整體合力

成立由辦事處主任劉仲凱同志任組長,辦事處副主任姬軍亭、派出所長周小飛同志任副組長,綜治辦、規劃所、土管所等有關站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建筑裝卸與土方管理市場集中整治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和協調組織轄區建筑裝卸與土方管理市場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綜治辦,由綜治辦副主任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集中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務。建立包保責任制,確定一名副科級領導干部牽頭包項目,一名包村干部具體負責,實行一個項目,一套班子,跟蹤服務,責任到底。

(二)嚴格目標責任,確保整治成果

為確保整治目標和任務的完成,整治工作要區分各社區(村居)、各相關職能部門的目標責任,形成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整治機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的原則,各社區(村居)黨支部和村居委員會,要樹立大局觀念,發揮好基層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帶頭貫徹執行好區委、區政府有關政策規定精神,本人及親屬不參與建筑裝卸市場作業及建筑工程利益分配,確保本社區(村居)不發生影響項目建設的事件。

(三)嚴肅法紀,嚴厲打擊

凡在整治工作中發現干擾、破壞建筑市場秩序的違法行為,要予以堅決打擊和嚴肅處理。在整治工作中,凡涉及黨員、干部參加的,要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社區(村居)多次發生類似問題,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社區(村居)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活動期間,各社區(村居)每周五按時上報工作情況信息。要充分發動群眾廣泛參與,對擾亂、破壞建筑土方市場秩序的各種違法行為進行揭露和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