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區市容整治指導方案

時間:2022-05-03 1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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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區市容整治指導方案

市為建立和完善我市城區市容環境衛生長效管理機制,深化“人民城市人民管”理念,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實現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目標,根據《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城市綠化條例》等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目標,堅持“政府牽頭、公眾參與”和“屬地管理、重心下移”工作原則,全面落實城區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工作責任制,切實改善沿街市容環境衛生“臟、亂、差”現象,不斷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水平,努力營造良好的投資、工作和生活環境。

二、實施范圍和內容

(一)實施范圍。

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責任區域范圍為城區臨街的機關、企事業單位、經營戶、住戶等門前區域,橫向以門面和建筑物、圍墻、柵欄的兩端為界,縱向以臨街人行道側平石為界或由城管部門指定,立面至產權范圍內建筑物高度為止。

(二)具體內容。

1.衛生保潔。

(1)做好責任區域內環衛保潔工作,室內配備垃圾桶,做到垃圾不出門。(2)責任區范圍內做到地面無積水、油污、痰跡、果殼、紙屑等垃圾。(3)門窗、櫥窗及建筑立面無亂懸掛、亂張貼、亂涂寫,店面廣告、遮棚布無破損。(4)垃圾實行袋裝化,并按規定時間、地點投放。(5)勸阻、制止、糾正、舉報他人在責任區范圍內亂扔倒、亂涂寫、亂便溺、亂吐痰等破壞城市環境衛生的行為。

2.秩序維護。

(1)不得跨門(窗)經營。(2)門前車輛按指定方向停放,擺放整齊有序。(3)不亂搭亂建、不亂堆亂放,不搭桌設座。(4)在責任區內勸阻、制止、糾正、舉報他人亂停車輛、亂設攤點、堆物作業等影響城市市容秩序行為。

3.綠化管理。

(1)保護責任區內樹木及花草不受損壞,禁止攀折門前花木。(2)保持門前綠地、花壇、樹木潔凈,不亂倒垃圾、泔水等。(3)禁止利用樹木晾曬衣物、吊掛物品。(4)勸阻、制止、糾正、舉報他人在責任區內亂折樹木、踐踏綠地等破壞城市綠化的行為。

三、工作步驟和任務

(一)宣傳發動階段(8月10日——8月30日)。

1.制定《城區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整治規范工作實施方案》,分解落實各項工作任務。

2.分別召開市、區(管委會)兩級專題協調會,對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3.統一《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責任書》制作樣式。

4.做好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責任制的宣傳發動工作,采取上門走訪、發放資料、媒體宣傳等各種形式營造良好工作氛圍。

5.與城區臨街單位、商住戶簽訂《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責任書》,并將責任書懸掛在指定位置進行公示。

(二)集中整治階段(9月1日——9月30日)。

1.對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調查摸底,查找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研究解決措施。

2.組織城管執法、工商、衛生、公安、街道等相關職能部門成立聯合整治工作小組,根據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責任書的內容對城區沿街單位、商住戶違規行為進行聯合整治。對違反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責任書內容的行為,采取“遞進式處罰”模式,第一次教育警告,第二次實施處罰,對屢教不改、情節嚴重的,工商、衛生等部門將其列入不良記錄檔案,作為評價經營戶誠信的依據。對拒不執行處罰決定的單位和個人,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通過新聞媒體對集中整治工作進行宣傳報道,對影響市容環境的反面典型進行公開曝光。

4.組織相關單位對整治工作進行督查,并通報結果。

(三)成果鞏固階段(10月8日——10月30日)。

1.建立、完善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各項長效管理機制。

(1)建立完善教育機制。加大對經營戶的宣傳教育,建立定期上門走訪制度,及時了解經營戶的思想動態,教育經營戶嚴格遵守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責任制。

(2)建立完善預防機制。加強源頭管理,完善部門聯合審批管理制度,及時制止有可能造成違規經營現象的行為;建立環衛上門收集制度,要求臨街各單位、商住戶配備垃圾筒,并對產生的垃圾進行定時收集。

(3)建立完善巡查機制。加大日常巡查管理力度,采取“定人、定時、定路段”方式,及時發現、糾正各類違規行為。

(4)建立完善查處機制。加強調查取證工作,采取拍攝、錄音、記錄等方式固定證據,確保執法公正性和嚴肅性。完善部門聯合執法機制,整合部門工作優勢,提高執法效能。

2.做好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整治規范工作總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市城區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整治規范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副秘書長擔任組長,各相關責任單位分管領導為成員,加強對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整治規范工作的指導協調、檢查考評。整治工作由區、區和管委會牽頭組織落實,兩區和管委會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根據工作方案進一步細化責任,建立相應的工作組織和工作制度,明確相關單位職責任務,全面督促建設、城管執法、工商、衛生、公安等部門以及所屬街道開展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整治規范工作。

(二)明確職責分工。各相關責任單位要進一步明確任務,切實落實相關職責,確保整治工作任務落實到位。(1)市城管辦、市創衛辦負責統一制定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責任書樣式。對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整治規范工作進行總體指導、協調、督促、檢查。(2)市城管執法局負責指導、督促兩區一委城管執法部門加大對違反門前市容環境衛生行為的處罰力度。(3)市城建委負責指導、督促兩區建設局落實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責任書簽訂工作。指導、督促環衛部門加強城市環境衛生管理,定時上門收集袋裝垃圾,做到垃圾日產日清。(4)市工商局負責指導、督促兩區一委工商部門依法取締無證照經營活動,配合職能部門對違反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管理規定的行為進行整治和規范。(5)市衛生局負責指導、督促兩區一委衛生部門加強對城區餐飲業和公共場所衛生監管,依法取締無證經營和不規范經營。(6)市公安局負責指導、督促兩區一委公安部門,對在集中整治活動中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行為進行嚴厲打擊,依法為開展整治規范活動提供保障。(7)街道辦事處負責協同職能部門落實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責任書簽訂工作。開展“門前三包”的宣傳、勸導、檢查、考核等工作。健全和落實文明經營管理制度和措施,協助環衛部門搞好轄區內環境衛生。

(三)加強協調配合。整治過程中,各責任單位要圍繞整治目標,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共同推進工作。市級相關責任單位要切實加強對兩區及管委會工作的指導督促,確定專人參與整治。各有關執法單位要加強協調配合,整合工作優勢,形成執法合力,加大處罰力度,增強對違規行為的震攝力。對拒不執行處罰決定的單位和個人,相關執法部門可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四)加強宣傳引導。各責任單位要深入宣傳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責任制工作,組織人員逐門逐戶進行上門宣傳引導。新聞媒體要充分發揮輿論導向作用,自始至終關注整治工作動態,加強正面引導和典型案例曝光,強化經營者的公德意識和依法經營、文明經商觀念,營造人人理解、參與、支持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工作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