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環保局低空排煙設施取締方案

時間:2022-05-10 08:37:00

導語:區環保局低空排煙設施取締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區環保局低空排煙設施取締方案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小燃煤鍋爐低空排煙設施和小煙囪拆除取締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精神,根據《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有關規定,區政府制定了開展小燃煤鍋爐低空排煙設施和小煙囪拆除取締專項整治行動的實施方案如下:

一、專項整治目標任務

在我區二環路以內限期拆除取締容量為10噸/小時以下的燃煤鍋爐和燃用煤炭、重油、渣油的茶水爐、炊事灶及小煙囪。對二環路以外的區域,重點是二環西路、二環北路、北繞城高速路及轄區各國道兩側可視范圍內,集中開展10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低空排煙設施和小煙囪清查工作,對未按規定辦理環保審批手續的鍋爐、茶水爐、炊事灶,責令立即停止使用、限期取締,并依法給與行政處罰。同時,加強對全區范圍內依法允許保留燃煤(油)設施的監管,直至徹底消除冒黑煙現象。

二、專項整治責任分工

環保局全面負責轄區內10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低空排煙設施和小煙囪專項整治行動的調度與協調工作,參與和指導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專項整治工作;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各自轄區內10噸/小時以下的燃煤鍋爐和燃用煤炭、重油、渣油的茶水爐、炊事灶及小煙囪的整治工作。

三、專項整治工作步驟安排

(一)動員部署與調查摸底階段(年1月底前)。區環保局結合我區實際,確定整治重點,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由區環保局會同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完成調查摸底工作。區環保局擬定的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報區政府批準后,連同調查匯總表上報市環保局。

(二)燃煤(重、渣油)爐具查處階段(年2-3月)。區環保局負責進一步強化轄區特別是高速公路、國道、鐵路兩側可視范圍內燃煤(重、渣油)爐具冒黑煙查處工作,堅決遏制燃煤(重、渣油)爐具嚴重冒黑煙問題。

(三)集中拆除取締階段(年4月)。4月1日-4月10日,區環保局、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督促各有關單位自行拆除10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低空排煙設施和小煙囪;4月11日-4月30日,對沒有自行拆除的,區政府將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強制拆除。

(四)鞏固提高階段(年8-10月)。8-9月,區環保局組織相關街、鎮對前期專項整治情況進行一次拉網式檢查,鞏固拆除取締成果。10月,再次清掃死角,徹底消除反彈隱患。

四、專項整治保障措施

(一)為了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成立區開展小燃煤鍋爐低空排煙設施和小煙囪拆除取締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

(二)加強調度檢查。區環保局要強化協調調度,及時匯總通報專項整治行動情況。區政府督查室、區監察局、區環保局要加強對專項整治行動的督察,對工作進展緩慢、行動不力的要進行通報批評。

(三)強化輿論監督。區環保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制定宣傳計劃,加大整治工作宣傳力度。區環保局要通過新聞媒體跟蹤報道,及時公布拆除取締進展情況,進一步暢通投訴渠道,營造群眾參與和監督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