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環境建設年指導方案
時間:2022-05-14 06: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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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按照《市開展環境建設年實施方案》要求,結合全市法院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省委十屆十次全會、市委三屆九次全會精神,按照省委、市委關于開展環境建設年的部署和“轉變作風、提高效率、服務基層、推動跨越”的要求,以建設公正高效權威誠信禮儀規范的人民法院為工作目標,以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環境為核心,通過扎實開展環境建設年活動,使全市法院進一步增強自覺維護發展環境的思想意識,進一步優化司法職權配置,進一步規范審判權行使,進一步提高司法效率,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進一步促進和諧司法,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對法院工作的滿意度,樹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為實現“增比、進位、突破”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務和司法保障。
二、工作任務
(一)依法懲治各類嚴重刑事犯罪,推進平安建設。正確把握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根據治安狀況堅持什么犯罪突出就重點打擊什么犯罪,把“兩搶一盜”、故意殺人、放火、爆炸、強奸、綁架等嚴重暴力犯罪以及有組織犯罪、犯罪等作為打擊的重點,堅決遏制各類刑事犯罪高發勢頭。對社會危害不大、主觀惡性不深,具有法定從寬情節以及較輕犯罪的初犯、偶犯,依法從寬處理,切實防止片面從寬和片面從嚴兩種傾向。深入開展“打黑除惡”嚴打整治行動,對涉黑涉惡犯罪要嚴格把關,做到既要打“早”又要打“小”,堅決鏟除黑惡勢力。要積極穩妥推進量刑規范化,細化標準壓縮自由裁量空間,著力解決同案不同判的問題,始終堅持深入調查被害人狀況,注重當地群眾的民意反映,結合被告人主觀惡性、一貫表現、犯罪的社會危害程度,綜合考量后合理量刑。
(二)嚴厲打擊破壞社會經濟秩序的犯罪,為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環境。依法嚴厲打擊走私販私、偷稅抗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金融詐騙、合同詐騙、職務侵占、圍標串標、非法經營、虛假出資、抽逃出資、民間高利貸、“一房多賣”等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犯罪。依法打擊制假販假、侵犯知識產權、損害商業聲譽或商業信譽、強迫交易、壟斷經營等侵害企業公平競爭權的犯罪。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集資、傳銷等涉眾型經濟違法犯罪以及對企業實施敲詐勒索的犯罪行為,大力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
(三)妥善處理各類民商事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妥善處理市場主體間的合同、侵權糾紛,通過準確適用懲罰性違約金和賠償金等民事責任承擔方式,依法充分體現對失信及重大過錯侵權行為的懲處;妥善處理因事實勞動關系、繳納“三險一金”、工傷事故賠償、農民工追索勞動報酬等勞動爭議案件,依法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真正把重民生、護民權、促和諧的要求貫徹到民商事審判工作中,依法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特別是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妥善審理好農村土地承包、山林承包與征收征用、農業產業化及農村城鎮化過程中產生的糾紛,推動新農村建設;平等保護、公平對待不同地區和不同性質經濟實體的財產權利和經營權利,修訂完善并認真落實《關于保障和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十條措施》,抵制、克服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依法促進有序競爭,優化投資環境;進一步加強企業破產案件的審理,審理好企業改制中出現的糾紛,充分發揮破產程序的作用,確保國家產業政策順利實施和社會穩定。
(四)認真履行行政審判職能,構建和諧官民關系。綜合考量各方利益關系,妥善處理群體性行政爭議,力爭將案件負面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防止和避免因工作方法不當激化矛盾;加大行政案件案外協調力度,通過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等方式,實現司法與行政執行良性互動,努力化解行政爭議;發揮司法建議、行政審判白皮書的職能作用,促使行政機關糾正在履行行政職責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清除廢止不利于公平競爭的地方保護主義及歧視性政策,堵塞漏洞、規范執法。
(五)深入開展“無執行積案先進法院”創建活動,大力化解執行難題。要以開展“無執行積案先進法院”創建活動為契機,進一步鞏固全國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成果,實現執行工作良性循環;切實解決查封、評估、拍賣、暫緩、中止執行等方面存在的不規范問題,嚴格適用執行異議、復議、異議之訴等制度;積極探索反規避執行對策,充分發揮執行聯席會議、法院執行信息納入銀行征信系統等機制的作用,不斷豐富和完善執行威懾機制建設,構建大執行工作格局;進一步強化執行公開,切實保障當事人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進一步完善執行工作考評辦法,切實把創建活動的工作情況納入法院目標責任考核范圍;制定更為科學、合理的執行案件統計體系,細化實際執結率、執結標的實際到位率、執行結案方式等指標,真實反映執行工作的實際情況;抓好執行信訪工作,建立起包括執行信訪處理、督辦、考評、責任倒查等機制在內的一整套執行信訪工作機制,降低涉執行信訪案件數量。
(六)強化信訪工作職能,依法化解矛盾糾紛。堅持在黨委領導下,協調各方力量形成化解信訪矛盾的合力,“下決心、樹信心、憑良心、用真心”及時有效化解信訪矛盾。堅持“四定一包”工作責任制,完善院領導定期接訪、預約接訪、帶案下訪和回訪相結合的“四訪”信訪接訪制度。不斷完善信訪聽證制度,對那些無理纏訪、多年上訪不息的老難案件,通過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當事人所在地基層組織及有關信訪部門組織公開聽證,促使信訪人息訴罷訪。深入開展涉訴信訪積案清理活動,對排查出的信訪積案力爭到2011年底化解70%以上,到2012年“兩會”前化解80%以上,到2012年10月化解90%左右。樹立窗口意識和責任意識,按照功能完善、制度健全、設施齊備、服務到位要求,強化首問責任、服務承諾、辦案公開、文明接待等工作責任制,進一步加強“一站式”服務,全面推進人民法院“立案信訪窗口”建設。
(七)構建“大調解”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化解社會矛盾。按照“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案結事了”的民事司法原則,加大調解力度,堅持把調解作為結案方式的首要選擇,將調解貫穿到立案、審判、執行、申訴、信訪的各個環節,不斷增強調解意識,創新調解機制,提升調解藝術,擴大調解效果。進一步推動健全完善行政調解、人民調解與司法調解相結合的三位一體的調解機制。加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調解工作,對因民間糾紛引發的刑事案件,通過調解讓被害人所受損害獲得彌補的同時,也促進被告人對犯罪行為的深刻悔悟并力爭取得被害人及其親屬的諒解。
(八)發揮法院職能優勢,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切實做好未成年人案件審理工作,貫徹教育、感化、挽救和寓教于審、審教結合的方針,進一步探索完善符合未成年人特點的審判工作思路,審理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行政和減刑假釋等案件,充分運用“法制副校長”等方式,加強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的發生,更好地保護未成年人權益。充分利用法制宣傳月、6.26國際禁毒日、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法律八進等活動,發揮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大眾媒體的正面引導作用,通過公開審理和公開宣判,加大對典型案例的宣傳報道力度,強化法制宣傳,擴大宣傳效果,力求達到審結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震懾犯罪分子,提高群眾的法律素質和維權意識,鞏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群眾基礎。會同宣傳部門,通過召開新聞會、情況通報、電視、報紙、網絡等方式,公布干擾項目建設、損害發展環境、影響地方形象的典型案件,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
(九)推進司法公開,實現陽光司法。推進審務公開,推行立案公開、庭審公開、證據采信公開、事實認定公開、判決理由和結果公開、執行過程公開、辦案紀律公開,做到陽光司法,以公開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在立案、信訪服務窗口、宣傳欄、電子顯示屏處等擺放宣傳材料、展示宣傳內容,組織開展上街宣傳活動,在適當的時候組織公眾開放日活動,有條件時可組織庭審直播活動。積極開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機關、企事業單位和人民群眾旁聽案件公開庭審的活動,每年至少兩次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旁聽案件審理和視察法院工作。扎實開展“百名院長下基層、千名法官進社區(村組)、萬件案件聽意見”活動,市中院和基層法院班子成員每年至少要用2個月時間下基層開展工作,市中院班子成員應至少2次以上、基層法院班子成員應至少3次以上深入聯系點法院、人民法庭開展工作,積極組織廣大法官開展“八進”活動,聽取意見的案件數量應不少于近三年年平均收案數的5%。改進完善特約監督員制度,不斷拓寬監督渠道。抓緊落實裁判文書上網工作,選擇一批優秀裁判文書在法院內網、外網上公開。
(十)加大投入力度,強化基層基礎建設。2012年底全面完成全市70個人民法庭建設任務,力爭市中院審判綜合大樓2012年5月主體竣工,年底投入使用。加快信息化建設步伐,充分運用法院專網、科技法庭等現代科技設施,開展遠程立案、遠程開庭以及遠程證據交換、調解、提訊等工作,提高審判執行效率,減少當事人訴累,方便人民群眾訴訟。
(十一)加強反腐倡廉建設,打造公正廉潔的法院隊伍。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以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新成效取信于民。嚴格執行“八條禁令”,主動接受當事人和社會監督,加大舉報的查處力度,對舉報屬實的堅決依紀依法處理,確保廉潔司法。市中院要對全市法院定期或不定期明查暗訪,堅決通報違反“八條禁令”的行為和執行各項工作制度的瀆職、失職行為,對貽誤工作或造成嚴重后果的,嚴格工作問責制,嚴肅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相關部門和領導的責任。堅持“七個一”廉政預警機制,前移監督關口,健全完善法官廉政檔案,推行廉政預警提醒談話、警示誡勉談話以及中層干部任職廉政談話等制度,進一步建立反腐倡廉建設長效機制。嚴格執行《人民法院訴訟費收費辦法》,開展訴訟費收費清理檢查工作,嚴肅查處亂收費現象。
三、實施步驟
環境建設年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1年12月。市中院成立開展環境建設年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政治部。12月31日前召開動員大會,由市中院主要負責人進行動員部署。按照《市開展環境建設年實施方案》,結合工作任務,制定工作方案,確定工作重點,明確職責分工,細化工作目標和完成時限,實行定人員、定責任、定進度、定標準、定獎懲,建立目標責任制和工作運行機制,實施方案12月20日前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采取個人學習、部門集中學習、黨組中心組集中學習、專題輔導等多種形式,認真學習省委十屆十次全會、市委三屆九次全會精神,深刻領會開展環境建設年的重要意義,明確努力方向。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大力宣傳法院開展環境建設年的工作進展情況、工作成果,形成良好的輿論氛圍。
(二)排查問題階段:2012年1月至3月。按照省委、市委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結合法院工作實際,深入基層、深入機關、深入社區、深入群眾,通過召開座談會、問卷調查等形式,聽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有關部門、人民群眾的意見和建議,認真查找在審判執行工作、隊伍建設、基層基礎建設、司法為民、工作作風、規范化建設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對查找出來的問題要邊查邊改,能夠解決的立即解決,同時研究提出有針對性的工作措施和方法。
(三)整改落實階段:2012年4月至9月。領導小組和各部門要根據查擺出的突出問題,認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確責任分工,采取切實措施,有步驟、有計劃地抓好整改工作任務的落實。在整改工作中,要把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環境工作與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結合起來,圍繞反腐敗治本抓源各項工作,圍繞對審判執行權力的監督制約,認真落實各項工作措施。整改工作基本結束后,要進行“回頭看”,認真梳理“回頭看”的情況,對整改效果不明顯的要強化整改措施,對尚未整改的要進一步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確保按時按標準完成整改工作。整改工作結束后,要認真總結活動中積累的好經驗、好做法,并把一些成功做法和經驗固定下來,建立健全制度并完善監督制約機制。
(四)總結評估階段:2012年10月至12月。2012年10月,市中院領導小組按照本實施方案的要求和市領導小組制定的考核評估標準,啟動對全院和各責任部門自查評估工作,考核評估的結果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各部門、部門主要負責人的目標考核。11月20日前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活動總結上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并做好迎接市領導小組考核評估的準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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