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安全督查指導方案
時間:2022-05-18 09: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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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地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的通知》和地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全區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安全專項督查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預防中小學幼兒園校車交通事故發生,加強和規范我縣學校校車的安全管理,切實保護中小學生及幼兒的人身安全,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以及省委十屆十次會議精神,按照地區安委辦的總體要求和部署,安監、交警、交通、教育、消防等部門密切配合,嚴格落實綜合治理責任制,切實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校車的安全管理,嚴處校車交通違法行為,杜絕無牌無證、假牌假證、套牌套證及報廢車輛作為校車使用,增強中小學幼兒園校車駕駛人、老師、學生及學生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嚴防中小學幼兒園校車發生事故。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本次安全專項督查行動的組織領導,縣安委辦特成立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安委會辦公室,由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全縣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專項督查行動工作。
三、專項督查時間、范圍及內容
(一)督查時間:2011年1月25—5月31日
(二)督查范圍:全縣有校車的中小學幼兒園及有關鄉鎮
(三)督查內容
1、教育部門是否履行對各類校車的主體責任,校車是否造冊登記并抄送同級安監、交警、運管等部門。
2、教育部門是否加強對學校的安全監督管理,是否督促各中小學幼兒園按規定統一校車的外觀標識,是否督促或組織校車使用單位的校車駕駛員進行安全學習。
3、中小學幼兒園是否加強對學生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不乘坐超員車、貨車、拖拉機和非勞動車輛。
四、督查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本次專項督查行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對督查行動的組織領導,切實把這次專項督查作為當前中小學及幼兒園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務,周密安排部署,切實抓好落實,確保督查行動進展順利、取得實效。
(二)嚴格工作要求,不留隱患,不留死角。
1、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及駕駛員未進行造冊登記備案的,縣安委會將下達督辦函,對工作措施不落實,安全管理不到位的,縣安委辦將予以通報。
2、校車未統一外觀標識、統一編號和顏色的,一律通報鄉鎮教育辦公室和學校,并取消幼兒園辦學資格。
3、校車必須專車專用。運管部門要督促各校車專車專用,確定營運路線和標牌,完成季度等級評定、二級維護等,嚴管從業人員。對未專車專用、手續證照不齊的,一律停運。
4、中小學幼兒園校車駕駛員和車主、學校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必須通過交警、消防、安監、教育等部門培訓合格,否則暫扣車輛及駕駛員的證照,通報學校的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取消幼兒園的辦學資格。
5、校車必須配齊押車員及消防器材。對未配備的,一律停運。
6、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必須與有校車的中小學幼兒園簽訂安全責任狀,并報交警、安監等部門備案,未簽訂的,一律通報。
7、將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納入所轄鄉鎮人民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及中小學幼兒園的年終考核評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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