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教育系統校園安全整治方案

時間:2022-05-23 10: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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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教育系統校園安全整治方案

針對當前各地外校園安全事故、惡性傷害案件頻發的嚴峻形勢,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區委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校園安全穩定工作的意見》,切實加強校園及周邊安全防范工作,確保廣大師生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中央和省、市關于加強校園及周邊安全工作的指示要求為依據,進一步整合資源,落實責任,加強管理,充分發揮各有關職能部門的作用,不斷加大校園及周邊環境的排查和整治力度,切實解決校園及周邊存在的突出問題,努力為廣大師生創造良好的工作學習環境。

二、目標任務

以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進一步維護社會穩定為目標,重點排查治理校園及周邊治安、交通、食品、文化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隱患,嚴密防范、嚴厲打擊侵害學生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通過進一步加強安全工作,使全區學校及周邊環境進一步改觀,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得到充分保障,形成有利于廣大青少年兒童健康成長的良好環境。

三、工作重點

(一)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增強安全防范意識。各級各有關部門單位和各類學校、幼兒園要充分認識加強校園及周邊安全工作的重大意義,采取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地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學校、幼兒園要結合實際,通過各種有效形式對廣大師生進行安全教育,定期組織學生開展安全演練,使全社會牢固樹立安全防范意識,提高安全防范能力。要加強對中小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導,培養學生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由區教體局負責,區委宣傳部、團區委配合)

(二)嚴格接送學生車輛規范化管理,消除交通安全隱患。

一是對全區接送學生車輛進行全面清查,摸清接送學生車輛總數、車況現狀、駕駛員情況和管理現狀,做到底子清,到車到人。公安、交通、教育部門要建立臺賬,對車輛、駕駛員變化情況進行跟蹤監督。

二是對接送學生車輛和駕駛員資質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已辦理審批手續的車輛要進行嚴格審核,發現問題限期整改,對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運營資質;對沒有辦理接送學生車輛審批手續的非法營運車輛集中進行清理整頓,對無法限期補齊手續的車輛堅決依法取締。

三是加強路巡路查,杜絕超員接送學生等問題,對交通狀況復雜路段和學校(幼兒園)門口加強警力值守,確保對違法違規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四是科學確定接送學生車輛運行線路,合理設置固定停靠站點。

五是要對學校(幼兒園)、家長、學生(幼兒)、車主、駕駛員、監管人員等普遍進行一次法規和安全教育,建立違規車輛舉報制度,加強學校(幼兒園)、家長、公安交管部門的信息溝通,切實將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由交警大隊、區教體局、區交通運輸局負責)

(三)清理整頓非法辦學(園),進一步規范教育教學行為。要對全區所有培訓機構和幼兒園再次進行全面排查摸底,通過限期整改、關停等多種方式對無證辦學(園)進行分類治理,對達不到省、市辦學(園)要求的培訓機構(幼兒園),要堅決依法取締。要進一步加強對培訓機構(幼兒園)的監督與管理,嚴把聘用人員的資質審批關,嚴格執行持證上崗制度。要嚴格按照上級統一規定的中小學生在校時間,科學合理安排學生上、放學時間,嚴禁學校違規利用節假日組織學生補課,未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嚴禁組織學生、幼兒外出游玩。(由區教體局、區綜治辦、區公安分局負責,各鎮、街道配合)

(四)加強治安保衛,提高校園安全防范和處置能力。各學校、幼兒園要根據校園安全工作需要,加大人防、物防、技防管理力度,安全保衛措施落實到位。實行封閉式管理,成立專門的安全保衛機構,聘用相應數量的專業保安人員,并配備必要的防護器材,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切實提高校園安全防范能力。公安部門要加大校園安全巡查力度,嚴厲打擊各種侵害校園安全的行為。對學校聘用的專業保安人員要經過嚴格的政治審查和心理測試,并通過上崗前專業培訓。(由區教體局、區公安分局負責)

(五)整頓校園周邊環境,消除各種安全隱患。依照有關規定完善道路兩旁學校、幼兒園門前“交通警示標志”(警示牌、斑馬線、減速帶)設置;對校園周邊亂停亂放和無序營運的車輛進行整治,強化學校周邊擁堵路段和易發事故路段的管理,確保廣大師生出入校園交通安全。堅決取締校園周邊無證經營的小餐館、小飯桌、飲食流動攤點等食品加工點;對學校食堂的食品衛生、飲水衛生等進行全面督查、監管。嚴禁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各類食品添加劑、散裝油,健全完善學校食堂準入,索票索證、驗收臺帳、留樣等相關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理整頓校園周邊網吧、電子游戲廳、音像廳、歌舞廳、音像書刊點,規范經營業主經營行為。依法查封收繳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堅決取締校園周邊200米以內的營業性網吧、電子游戲廳、音像廳等娛樂場所;對網吧業主接納未成年人上網的行為予以嚴肅查處。(由區交通運輸局、區文化新聞出版局、區城管執法局、工商分局、質監分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交警大隊、公路分局按各自職能負責,區教體局、區公安分局、中國聯通分公司、中國移動分公司、中國電信分公司配合)

(六)建立聯防聯動機制,預防學生溺水、觸電等事故發生。要把預防學生、幼兒溺水、觸電、火災等事故作為安全工作一項突出任務來抓,建立由鎮(街道)、學校(幼兒園)、村委會(社區)和有關部門多方參與的聯動機制。有關部門要在校園周邊重點區域豎立警示牌,廣泛開展防溺水、防觸電、防火災宣傳教育活動,認真落實包保責任制,各鎮、街道組織干部包村,學校組織教師包保學生,構建安全防范網絡,有效防控中小學生溺水、觸電、火災等意外事故發生。(由各鎮、街道負責,區教體局、消防大隊、供電部配合)

(七)安裝視頻監控系統,加大技術防范工作力度。各學校、幼兒園要在校園門口等重點部位安裝視頻監控系統,并與公安系統監控平臺進行聯網,同時建立警務室或報警點,要有專人監管,即時查看,著力排查、防范安全隱患,積極化解矛盾。(由區教體局負責,區公安分局、中國移動分公司、中國聯通分公司、中國電信分公司配合)

(八)建立校園及周邊安全防范長效機制。建立校園安全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會議,共同研究加強校園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構建全社會積極參與、各部門協同協作的校園安全工作新機制;要定期排查特殊人群和安全隱患,按照各自分工,加強對重點人群、重點部位、重點場所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好矛盾化解和重點人員的穩控工作,防止突發安全事件的發生。各級各有關部門單位、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要嚴格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制定突發安全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確保校園長治久安。

四、方法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5月5日至5月15日)。各級各有關部門單位、各學校(幼兒園)要按照區委、區政府要求,層層召開會議,深入排查摸底,找出存在的突出問題,研究制定解決的辦法和措施,列出整治進度表。

(二)集中整治階段(5月16日至6月30日)。按照上述要求和職責分工,對校園及周邊安全存在的主要問題,進行集中整治。

(三)鞏固提升階段(7月1日至9月30日)。各級、各責任部門在認真總結的基礎上,進一步研究措施,努力形成長效管理機制,并將整治情況形成書面材料報區校園安全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切實加強領導。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區政府是全區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的責任主體,各級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承擔相應管理責任,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分管負責人要靠上抓。為切實加強領導,成立由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安監、綜治、公安、教育、交通、工商、城管執法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校園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教體局,負責組織協調工作。相關部門單位和各學校(幼兒園)也要成立相應組織,實行黨政一把手負總責,分管負責人具體抓,進一步加強對校園及周邊安全工作的領導,認真制定切實可行、操作性強的整治方案,抓好各項措施落實。

(二)嚴明工作職責。要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和校園主體責任,各級各有關部門單位、各學校(幼兒園)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應把維護校園安全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層層分解,逐項落實。同時,要加強鎮、街道與部門,部門與部門之間的溝通與協調,形成各負其責、密切配合、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確保整治活動取得實效。

(三)加強督導宣傳。區政府將定期組織督查組到各學校(幼兒園)督導檢查,及時通報專項整治活動進展情況。凡因思想不重視、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發生校園及周邊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群體性事件等嚴重后果的,將依法依紀嚴肅追究相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宣傳部門和新聞媒體要加大宣傳力度,調動全社會參與專項整治的積極性,營造有利于綜合整治、安全穩定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