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部門公共服務風評實施方案

時間:2022-05-26 02: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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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部門公共服務風評實施方案

按照“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得當、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統一”的要求,為了認真總結一年多來的評議評價實施工作,進一步規范和深化民主評議行風工作,全面推行陽光政務,建設陽光政府,切實促進政風行風和機關作風轉變,著力建設勤政、廉潔、務實、高效政府,努力實現政府部門工作走上程序化、規范化、制度化軌道,不斷提高政府部門和公共服務行業的服務質量、辦事效率和公信力、執行力,確??h政府糾風工作決策和部署的貫徹落實,為全縣經濟社會實現突破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根據糾風工作要求,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黨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社會各界的廣泛參與為基礎,以加強政風行風建設為核心,以開展“抓點示范推動年、便民服務加強年、五型機關提升年”活動為載體,以改進作風,提高行政效能為目標,以加強隊伍建設為關鍵,以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熱點難點問題為目的,以服務群眾為重點,以群眾滿意為標準,對全縣政府部門和公共服務行業進行行風評議評價,促進部門和行業改進工作作風,增強依法行政能力,提升管理水平,強化服務觀念,提高辦事效率,有效促進行風的根本好轉,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陽光政府,為構建和諧,優化投資環境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則

堅持依靠人民群眾,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把政風行風建設置于全社會的監督之下。

(一)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既要切實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又要注重制度建設和機制建設的創新。

(二)堅持邊評邊改,評改結合,把落實整改、解決問題貫穿于評議評價工作的全過程。

(三)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力求做到公開、公平、公正,不斷創新和完善評議評價工作的思路和方法,逐步實現評議評價的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

三、具體方案

(一)組織機構

縣上成立由政府常務副縣長任組長,縣人大辦公室主任、縣政府辦公室主任、縣政協辦公室主任、縣監察局局長、縣糾風辦主任任副組長的行風評議評價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政府糾風辦公室。辦公室具體負責評議評價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評議評價的對象

根據糾風工作的具體要求,總結我縣評議評價工作實施一年來的經驗教訓,為使評議評價工作更加面向社會,更加面向服務對象,保障評議評價結果的客觀性、公正性、公平性、嚴肅性,減少人為因素的影響,方便評議評價工作,把與群眾利益關系比較密切的政府部門和公共服務行業作為評價對象。根據工作性質、職能、管理范圍等,將評議的對象分為政府行政管理部門、行政執法單位和公共服務行業三個序列。

1、行政管理部門(單位)序列測評對象為:發展改革局、財政局、統計局、人口和計劃生育局、交通運輸局、國土資源局、經濟貿易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局、民政局、教育體育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扶貧開發局、科學技術局、信訪局、水務局、農業局、林業局、文化廣播影視局、旅游開發局、社會保障事業管理局、招商服務局、人民銀行、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黃金局、勞動力資源開發局、供銷聯社、洛洪公路管理處、黃龍鉬業小區、工業園區管委會、農業綜合開發辦、考試管理中心、教育督導室等33個部門和單位。

2、行政執法部門(單位)序列測評對象為:審計局、公安局、司法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質量技術監督局、環境保護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煙草專賣局、物價局、交管大隊、鹽務局、公路管理局、地方公路管理段、衛生監督所、公安消防大隊、安全生產監察大隊、經濟犯罪案件偵查大隊、城建監察大隊、土地執法監察大隊、計生執法監察大隊、勞動監察大隊、礦產稽查大隊、植保植檢站、動物衛生監督所、種子管理站、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站、運管所、市政管理所、環衛隊、森林公安分局、環境監測站、環境監察大隊、巡邏隊、統征辦、120指揮中心、城關派出所、四皓派出所、永豐派出所、保安派出所、洛源派出所、景村派出所、古城派出所、三要派出所、靈口派出所、麻坪派出所、石門派出所、石坡派出所、巡檢派出所、黃龍派出所、寺耳派出所、陳耳派出所等54個部門和單位。

3、公共服務行業序列測評對象為:電力局、氣象局、郵政局、公交(包括客運)、出租車公司、自來水公司、電信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廣播電視臺、畜牧產業管理中心、糧食管理中心、廣電網絡公司、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信用聯社、郵政銀行、陽光村鎮銀行、人壽保險公司、財產保險公司、石油公司、縣醫院、中醫院、四皓收費站、婦幼保健院、疾控中心、養老經辦中心、園林管理所、合療辦、縣計生服務站、房管所、會計局、政府采購中心等33個行業。

(三)評議評價內容

1、組織領導、工作部署情況。領導重視,成立有糾風工作領導機構,制定有糾風工作實施方案,實行黨政主要負責人親自抓糾風工作。班子每年至少兩次召開專題糾風工作會議,將糾風工作與單位整體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

2、全局意識情況。能站在縣委、縣政府各項工作部署的全局高度,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執行上級組織的決定和決議,堅持講政治、講發展、謀全局,建立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的工作機制;工作中與其它部門配合協作緊密,有服務意識、全局意識;工作制度安排切合實際,不存在片面強調部門利益傾向等問題。凡屬兩辦通知部門單位主要領導參加的會議應必須參加以及政府糾風工作安排,應參加而不參加或應報告而不報告及報告不及時,以會議考勤為準,每缺少一次從單位總分中扣0.5分。

3、依規辦事,正確履行職責情況。按照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要求,嚴格履行職責,嚴格按規定辦事;能依法行政,嚴格執法,正確行使權力,有效實施行政管理,無“錯位、越位、缺位、空位”現象,無有法不依、執法不嚴、越權執法、隨意執法、多頭執法、野蠻執法問題;規范行政管理和執法行為的各項制度健全,行政行為合法、公開、公平、公正;綜合管理部門能依法履行管理和服務職責,行為規范,程序合法,不存在工作過失或造成不良后果問題。把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信訪、治安、安全生產問題作為履行職責的主要內容,參照采用主管部門的考核結果,將考核結果轉化為分值。對行政不作為,工作拖拉,安排的事情不落實,被縣委、縣政府、縣紀委通報批評或作組織處理的,此項分值為零。

4、隊伍管理情況。在切實抓好思想作風、學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干部生活作風建設的實踐中,牢固樹立終身學習的思想,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的馬克思主義學風,做到勤奮好學、學以致用,廉潔奉公、忠于職守,隊伍管理嚴格、工作作風扎實、行政行為規范;無濫用職權,以權謀私,吃、拿、卡、要、弄虛作假、騙取套取國家項目資金,謀取個人和小團體利益等問題發生;無亂檢查、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亂審批問題存在。紀檢監察部門收到該部門相關舉報信件,查證屬實的,此項分值為零。

5、政務公開情況。有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有創建規劃,工作計劃。建立考核評議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考核評議結果得到采用;有政務公開專欄,以印發文件及宣傳資料方式公開,召開專題會議公開;政務公開有詳細目錄,做到專項資金分配使用公開、各類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申報公開,內部管理公開,所屬單位實行政務、事務公開,監督公開,每年政務公開最少不少于4次。

6、辦事效率情況。能認真貫徹執行縣委、縣政府關于改進作風、加強效能建設的決策部署,積極推行提速增效、“一廳式”辦公、“一條龍”服務的新型工作機制;建立并執行首問責任、服務承諾、一次性告知、限時辦結、過錯追究、效能投訴、評議考核、政務公開、服務、全程幫辦等工作制度,辦事簡捷、高效,急事急辦,特事特辦,不推諉扯皮。

7、廉潔自律情況。認真貫徹執行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及糾風工作的有關規定,遵守職業道德;班子成員工作作風扎實,無瀆職、失職行為和違法違紀行為;不存在用公款娛樂、旅游和消費以及借審批之機“吃、拿、卡、要”等現象。若單位內部被縣紀委或上級機關查處,此項分值為零。

8、抓點示范情況。按照縣委、政府《關于抓點示范推動年活動實施方案》的要求,堅持領導包抓分工負責,全力推進項目抓點示范工作;領導重視,干部“四包”(包重點項目、包重點企業、包產業發展、包新農村和扶貧重點村)責任落實;有包抓工作方案,制定有工作計劃,工作開展扎實;部門、單位深入包抓重點項目和企業,為企業解困、解難,幫助企業恢復生產,增益達效;繼續堅持聯鎮包村制度,落實包抓任務和責任。對抓點示范工作不重視,包抓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被兩辦督查通報或年度考核位于末尾的,此項分值分零。

9、“五型”機關創建情況。嚴格按照縣委、政府《關于五型機關提升年活動實施方案》的要求,以群眾和各類市場主體滿意為標準,創建“五型”機關,強化“五種意識”,各部門每年為所包鎮村辦好1—2件實事。各部門、單位制定本系統提升年活動實施方案,細化創建內容,完善創建標準,強化保障措施。此項工作被兩辦督查通報或年度考核位于末尾位次,分值為零。

10、便民服務情況。能按照縣委、縣政府關于《便民服務加強年活動實施方案》和縣紀委、縣監察局關于《推行便民服務制度》的實施意見,以建立便捷、熱情、高效的要求,推行便民服務流程制度,設立便民服務大廳,實行“一廳式”辦公,扎實開展工作;各項服務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規范科學;有活動方案,有領導小組,服務承諾,服務指南;投訴渠道暢通,設立舉報電話和投訴信箱,資料齊全、檔案完整。此項工作被縣兩辦督查通報或年度考核位于末尾位次的,分值為零。

11、服務群眾情況。把“人民滿意”作為工作的目標和標準,以維護人民利益為根本,認真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對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和重點問題能得到及時有效解決,不存在與民爭利、欺壓百姓等問題;按照“面對面三公開”制度的要求,扎實開展創建“滿意服務窗口”單位活動,工作開展扎實;基礎設施完善;各種制度規范,承諾公開,制度上墻;投訴渠道暢通,有舉報電話和投訴信箱,資料齊全、檔案完整。對獲得“滿意服務窗口”的單位,給縣主管部門在當年測評中增加分值。

12、投訴問題處理情況。設立舉報電話、投訴信箱,做到投訴案件有記錄、有答復、有著落;對查證屬實的舉報投訴,對相關責任人認真教育,及時處理。各種信訪資料齊全、規范,符合要求。各類信訪積案每年超過2件,越級上訪超過2起(以紀委信訪室和縣信訪局提供的情況為準),此項分值為零。

(四)評議評價方式方法

民主評議評價政風行風實行政府統一組織,分級負責,條塊結合,上下聯動,分類評議,綜合評定的方法。采取縣上四套班子抽調人員發表評議評價意見,通過“聽、查、訪”,深入部門、行業和服務對象進行問卷測評等方式進行。分社會服務對象、鎮及縣級領導、特邀監察員或行風監督員、縣人大代表和縣政協委員、問卷調查、縣政府糾風辦等六個層面進行。堅持半年測評(占40%),年終測評(占60%)的方式進行。同時對市政府糾風辦數據庫電信“10000”號測評結果加以運用。其所占總分的比例:

1、社會服務對象(企業及其他對象)企業20%、其他對象10%

2、鎮、縣直八大黨委及縣級領導20%

3、特邀監察員或行風監督員10%

4、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15%

5、問卷調查15%

6、縣政府糾風辦10%

為了確保評議評價結果真實、公正、公平,各層面的打分表收回后,可委托社會中介機構或抽調與評議評價無關的部門、單位工作人員集中統一匯總。

(五)評議評價工作的組織實施

堅持黨委統一領導,政府總體部署,依靠人大、政協支持,縣糾風辦組織協調,各行業各負其責,人民群眾廣泛參與、新聞媒體積極配合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被評部門和行業的主管機關要積極履行職責,加強對本系統評議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h糾風辦制定評議評價工作實施方案,抓好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認真組織實施全縣的行風評議評價工作,指導督促被評部門和行業做好鎮基層站所的評議評價工作,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實。

(六)評議評價結果運用

采取以下方式對評議結果予以運用:

1、以縣政府名義發文通報。評議評價結束后,縣政府糾風辦將結果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匯報,并以文件形式進行通報,同時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進行公布。評議評價結果分行政(經濟)管理部門、行政執法部門和公共服務行業三類按總分高低分別排序;

2、測評結果列入年度目標責任考核中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一票否決條款,即各序列排序最末單位不得評為年度目標責任考核的“優秀”和“先進”檔次。垂直管理單位的評議評價結果,由縣評議評價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其上級主管部門通報;

3、對連續三年被評為政風行風建設前三名的優秀單位和連續三年被縣政府評為政風行風建設先進單位的部門、行業,在當年行風評議中可分別免評兩年、一年,但必須參加當年評議的所有活動;

4、對“年度政風行風建設免評單位、優秀單位”和“年度政風行風建設先進單位”通報表彰。三個序列的前三名為“年度政風行風建設優秀單位”,行政(經濟)管理部門(單位)、行政執法部門(單位)和公共服務行業的第四名至第八名為“年度政風行風建設先進單位”。年度政風行風建設優秀單位和測評免評單位可參照精神文明單位的獎勵辦法對單位人員進行適當的物質獎勵;

5、對評議各序列名次相對靠后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并由縣政府負責人出面或受縣政府委托,由縣糾風辦領導出面,按照警示訓誡的有關規定要求,對其領導班子實施警示訓誡,幫助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同時將其列為下年度重點評議對象;

6、對在當年測評中位列倒數后三名的主管局,當年不能評為先進單位,對連續兩年被評為各序列后一名的單位,建議組織對單位主要領導調離工作崗位,對連續三年評為序列后一名的單位,按干部管理權限,對單位主要領導給予組織處理;

7、列入評議評價測評范圍的部門下屬單位(委托執法單位),其測評結果與主管局掛鉤,對在當年測評中位列倒數后三名的部門下屬單位,該單位和其主管局均在當年不能評為先進單位和優秀單位;

8、評議評價結果將通報給縣委、縣政府有關部門作為責任考核、考評、創佳評差、精神文明建設、作風建設等考核依據。對當年政風行風測評前三名(含免評)的部門、單位(行業),在當年目標責任考核中加3分,位列末尾的政府部門、單位(行業)將在目標責任考核中扣3分。

四、幾點要求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開展行風評議評價工作是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是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效能政府、陽光政府、廉潔政府的迫切需要,是加強黨風政風建設,切實糾正損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的重要舉措。各部門、各行業、各單位要從開展行風評議評價工作有利于改進行業作風,有利于轉變行業職能,有利于提高行業形象的高度認識評議評價工作的重要性,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扎實推進行風評議評價工作。

2、加強領導,明確責任。要切實加強對行風評議評價工作的領導,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管行業必須管行風”和“抓機關必須帶基層”的原則,真正把行風評議評價工作擺在政府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健全機構,明確職責,夯實責任,做到層層有人管、級級有人抓,形成領導重視、機構健全、責任明晰的工作格局。

3、創新方法,強化落實。要不斷創新行風評議評價的方式和方法,積極推行“年初承諾,統一部署,日常檢查,年終評議”的辦法,認真梳理行風建設中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問題,影響突破發展的重點問題,不利和諧構建的突出問題,向社會公開落實解決措施,廣泛接受社會監督。要嚴肅查處行風建設中群眾反映的典型問題。對不重視行風建設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落實不到位的部門、行業、系統,要追究主要領導的責任。

4、健全機制,增強實效。要建立健全“黨委政府統一領導、糾風辦組織協調、部門行業各負其責、依靠群眾參與”的行風評議評價領導機制和工作機制,建立和完善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評議評價工作機制,不斷拓寬教育渠道,完善制度體系,強化監督措施,促使行風評議評價工作規范化和制度化。要繼續堅持“評、糾、建”相結合的糾風措施,以評促糾,以糾促建,形成條塊結合、齊抓共管、常抓不懈的工作局面,進一步增強評議評價工作的實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