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廳醫療衛生機構考核方案

時間:2022-05-29 1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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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廳醫療衛生機構考核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機制建設,充分調動基層醫療衛生人員積極性,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質量和效率,根據《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核指導意見(試行)》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考核目的

分配改革力度,使工作人員收入與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和實際貢獻相掛鉤,構建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二、考核原則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突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公益性,堅持全面、客觀、公平、公正、公開、科學的考核理念,建立以社會效益為考核重點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考核體系。堅持定期考核與不定期督查相結合,將績效考核與社會效益掛鉤,考核結果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財政補助、工作人員收入待遇相掛鉤,促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面履行職責。

三、考核標準制定及考核主體

(一)考核標準制定

區衛生局依據《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核指導意見(試行)》,會同區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制定本區的績效考核實施方案,作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考核標準;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負責制定本單位工作人員具體考核標準作為工作人員的考核依據。

(二)考核主體

區衛生局對轄區內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進行統一考核,區衛生局委托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對隸屬的社區衛生服務站的組織考核。

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在區衛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的監督指導下,對所屬工作人員、所屬社區衛生服務站的工作人員進行考核。

四、考核對象

考核對象為政府舉辦的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的正式工作人員。

五、考核主要內容

(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考核內容

1、基本醫療服務:主要考核依法執業、基本醫療(一般常見病、多發病,健康體檢,出診、家庭護理、家庭病床等)開展、服務質量、服務數量、醫療安全、醫療費用、中醫藥服務、康復服務等情況。

2、公共衛生服務:主要考核市級確定的基本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情況。

3、基本藥物制度:主要考核藥物采購、配備、使用、宣傳、培訓和藥品零差率銷售情況。

4、社區醫保工作開展情況:主要考核醫保相關業務在社區的服務量及基金管理情況。

5、社區衛生服務與管理:主要考核財務管理、機構環境與管理、崗位設置和人員配備、協同服務與滿意度等。

(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人員的考核內容

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崗位職責、工作數量、工作質量、勞動紀律、醫德醫風、服務對象滿意度、崗位培訓與繼續教育等內容。

六、考核方法

(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考核方法

1、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考核:按照《市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方案》等相關文件規定,市、區兩級衛生和財政部門在12個月份完成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單項考核;為避免重復考核,本文件考核將直接使用公共衛生單項考核成績,即,單項考核得分等于或大于80分者,該機構將直接獲得本文件賦予的分值,80分以下者以單項實際得分除以80再乘以本文件賦予的分值確定得分。

2、區衛生局考核。區衛生局主要采取日常與年度考核相結合的方式組織實施本區的績效考核,省、市兩級相應部門將組織不定期督查,檢查結果作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在日常考核的基礎上,每年12月上旬,區衛生局通過查閱資料、實地查看、現場問卷調查等方式,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集中考核,區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對考核結果進行審核,并將考核結果(包括績效分值)報市衛生、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對社區衛生服務站進行考核,考核結束后,要將考核結果報區衛生、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

3、市衛生行政部門復核。每年12月中旬,市級衛生行政部門針對區考核結果,采取現場隨機抽取機構進行檢查的方式進行復核,原則上復核3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同時抽查2個社區衛生服務站,復核比例不低于當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10%,復核結果送市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報市醫改工作領導小組。

(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人員的考核方法

對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由機構依據區衛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制定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人員考核標準,結合自身情況,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報區衛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

七、考核結果使用

(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考核結果及使用

1、考核結果

考核實行百分制,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考核結果分為兩個等次:分值80分及以上為合格,80分以下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確定考核得分比,比例為實際得分除以80。

2、考核結果使用

(1)作為政府補助的依據。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考核合格的,核發相關補助;不合格的,將補助標準乘以考核得分比確定。

(2)與機構及個人獎懲相結合。充分使用對考核不合格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節余出來的政府補助,獎勵考核合格且得分位列本區前三名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并對其及負責人通報表揚;對得分位列本區市后三名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通報批評、限期整改直至解聘負責人職務。

(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人員的考核結果使用

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要按照區制定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人員考核標準,根據專業技術、管理、工勤技能等崗位的不同特點,實行分類考核。年度考核評優比例重點向承擔公共衛生服務和臨床一線工作任務的崗位、業務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工作人員傾斜。考核結果作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晉級、獎勵以及聘用、續聘和辭退的重要參考依據,并作為其考核期內崗位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

八、組織實施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核工作是實施績效工資的重要環節,也是推動醫改工作的重要保障,政策性強,情況復雜,各相關單位要提高認識,切實加強領導,密切配合,因地制宜,穩妥推進,抓緊抓好。

為保證考核質量與效果,區成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核領導小組,確定專人負責;要嚴肅考核紀律,嚴禁編造、篡改考核資料,嚴禁利用考核謀取個人利益,嚴肅查處弄虛作假行為,確保考核客觀公正。對弄虛作假、截留、挪用、套取資金的單位和個人,一經發現,將予以通報,追繳經費,并依法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