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政府食品安全整治行動方案

時間:2022-05-30 03: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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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政府食品安全整治行動方案

為切實解決當前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深化“食安大行動”成果,保障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食安”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區政府決定自年5月至12月在全區范圍內開展“食安”整治行動,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市十一次黨代會和市、區“兩會”精神,圍繞創建“全國食品最安全城區”的目標,堅持“打防結合、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的原則,突出重點品種、重點環節、重點區域、重點對象和重點時段,深入發動基層、動員群眾,集中開展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專項治理行動,不斷提升全區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確保公眾飲食安全。

二、工作目標

通過此次整治行動,進一步落實“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是第一責任人”的食品安全責任體系,進一步完善食品生產經營規范和質量標準,進一步強化食品市場準入管理和安全監管,查處和偵破一批涉及食品領域的違法犯罪案件,使我區食品生產經營秩序明顯好轉,質量安全水平穩步提高,增強消費信心。具體目標是:

食品生產經營者整體持證率達到70%以上;大宗食品平均抽檢合格率達到95%以上;群體性食物中毒事故控制在5例/10萬人以內;消費者食品安全滿意率提升1個百分點以上;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普及率達到85%以上;小作坊、小商店、小餐館、小食雜店、小攤點等“五小”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普查建檔率達到95%以上,地下“黑窩點”基本得到清除;各街道分別建設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園區1處以上;積極推動農貿市場、商場超市建立檢測機構和檢測制度,通過委托社會第三方檢測機構等方式,加大抽檢力度,提高綜合監控能力;保健食品經營企業對所銷售的保健食品索證率達100%,保健食品違法違規廣告得到有效清理;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監督檢查覆蓋面達到100%,生產經營假冒偽劣食品行為得到有效遏制。

三、主要整治任務

(一)初級農產品種植、養殖環節。

整治重點:生產、銷售、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農藥、化肥、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違法違規行為。

1.以蔬菜高毒農藥問題為重點,嚴查、嚴打在蔬菜、果茶生產中使用禁限用高毒農藥行為。加強農藥使用管理和技術指導,嚴防超范圍使用農藥。大力推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推廣專業化統防統治。依法查處農藥生產經營中的違法添加行為,堅決取締無證無照生產農藥的“黑窩點”。

2.繼續以“瘦肉精”、三聚氰胺等非法添加為重點,對禁用物質實施查禁和監管,嚴防向牛、羊等養殖領域擴散和蔓延。加強抗生素和飼料安全問題隱患排查整治,加大獸藥和飼料生產使用環節監管力度。繼續深入開展奶站整治,嚴厲打擊在生鮮乳中添加違禁物質的各類違法行為,堅決取締非法收購站點。

3.繼續以硝基呋喃等違禁藥物使用和孔雀石綠等非法添加為重點,采取強有力的監管措施,督促水產養殖企業嚴格標準化生產和健康養殖,依法、科學使用水產用獸藥及加藥飼料,建立規范的養殖銷售檔案。集中開展用藥執法檢查,依法清繳禁用藥物,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建立嚴格的產地檢查和準出制度。

責任單位:區農業局、區海洋與漁業局、工商分局、質監分局、公安分局、各街道辦事處。

(二)食品生產加工環節。

整治重點: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濫用食品添加劑、無證生產等違法違規行為。

1.強化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使用添加劑登記制度落實,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以及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堅決查處無生產許可證生產加工食品的違法行為;堅決取締食品黑工廠、黑作坊、黑業戶。

2.加強對獲證企業的日常監管和監督檢查,嚴厲查處獲證企業生產不合格產品和不能持續保持必備生產條件等違法違規行為。

3.督促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不斷改進生產條件,并對符合條件的發放核準通知單,準予其合法生產,幫扶基礎較好的小作坊盡快轉型,并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加強對小作坊的監管,全面推行小作坊生產報告承諾制度,建立小作坊基本信息檔案,完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審查、登記機制,列入監督抽查計劃。

責任單位:質監分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各街道辦事處。

(三)食品流通環節。

整治重點:無照、超范圍經營食品及經銷過期變質、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

1.嚴格市場準入,落實食品質量進貨檢查驗收、購銷臺賬、質量承諾、索證索票、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

2.突出批發市場及周邊、小食雜店,嚴厲查處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食品以及經銷過期變質、有毒有害、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水產品經營中使用違禁藥物或化學物質等違法違規行為。

3.加強對食品集貿市場管理和流通領域食用農產品的監管;抓住流通環節運輸、倉儲、銷售等重點部位,切斷假貨流通渠道,摧毀假貨集散地。

4.加強流通環節食用油監管,突出散裝食用油的清理規范,維護流通環節食用油安全。

責任單位:工商分局、區農業局、區海洋與漁業局、區服務業發展局、公安分局、各街道辦事處。

(四)餐飲服務環節。

整治重點:以食用油、肉類、乳制品、酒類、食品添加劑、調味品和餐飲具消毒為重點,深化餐飲服務環節專項治理。

1.全面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落實餐飲單位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提高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水平。

2.嚴格推行餐飲業原料進貨索證、臺帳登記及驗收制度,監督企業建立餐廚廢棄油脂及廢棄物定點回收制度。

3.加強對學校周邊、建筑工地食堂、農家樂旅游餐飲和小飯桌、小型餐館、小吃店、路邊店、餐飲攤販的食品安全監管,嚴厲查處經營使用過期或腐敗變質的食品及原料等違法行為。

責任單位:食品藥品監管分局、工商分局、區教體局、區城市規劃建設局、區服務業發展局、區旅游局、公安分局、各街道辦事處。

(五)畜禽屠宰和肉品流通重點領域。

整治重點: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私屠濫宰、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非法入市銷售等違法違規行為。

1.強化活禽、生豬、肉牛、肉羊等畜禽的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嚴查未經肉品品質檢驗或經檢驗不合格的肉品銷售等行為。

2.加強肉品市場經營管理,嚴格豬、牛、羊、禽類入市備案管理制度;監督市場經營單位和業戶落實進貨索證索票、臺賬登記、銷售提供追溯小票等管理制度,規范肉品市場經營秩序。

責任單位:區服務業發展局、區農業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各街道辦事處。

(六)食品相關領域。

整治重點:無證照從事食品包裝物生產、餐飲具集中消毒經營服務等違法違規行為;經營假冒保健食品的違法違規行為;加大對占路經營和非法早夜市的整治力度。

1.加強對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的執法檢查,查處不符合消毒工藝流程、使用不合格消毒產品以及消毒餐具包裝和標簽內容不規范等行為。

2.加強對餐飲服務單位的監督檢查,查處使用不合格餐飲具、自行消毒不符合規范等問題。

3.依法查處生產加工不合格食品包裝材料的行為,取締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包裝材料的“黑窩點”。

4.嚴格規范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行為,嚴厲查處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保健食品冒充藥品的違法違規行為;嚴格廣告監管,整治宣傳普通食品功能療效、夸大保健食品功能療效的行為。

5.清理取締食品攤販占路經營行為及非法食品早夜市。

責任單位:區衛生局、質監分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工商分局、區城管執法局、公安分局、各街道辦事處。

四、創新監管模式,加快推進長效機制建設

(一)推行“四分三連一前置”監管模式。

1.分類管理。根據《市大宗食品購銷路線圖》,基本掌握全區大宗食品供應來源的基本信息,為食品質量可追溯管理奠定基礎;同時,按照風險程度對區域內食品進行分類管理,強化對高風險

品及質量不穩定食品的監管,實施源頭控制;針對監管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及時梳理備受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主動作為,分類管理,相互補位,有效消除監管盲點。

2.分層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社會監管“一專三員”隊伍,充分發揮基層組織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社會監管作用,形成區、街道(部門)、社區“三位一體、三級聯動”的食品安全組織監管體系,構筑食品安全社會化監管防線;全面實施網格化管理,明確部門和街道監管職責并責任到人,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全面覆蓋、責任明晰”的網格化監管工作體系。

3.分區管理。針對農村大集、非法早夜市、批發市場周邊食品經營業戶、游商浮販等的臨時性、流動性的特點,因地制宜,制定出臺行之有效的管理辦法,通過分區、分時段、“零點”執法等方式,實現重心下沉,消除監管死角。各街道要加大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園區建設力度,年內確保完成集中園區一處以上,鼓勵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入園生產,實現小作坊的集約化生產、規范化管理和標準化入市,提高食品行業整體發展水平。

4.分級管理。在食品生產經營各領域,根據企業環境衛生條件、生產資源條件、原輔材料控制能力、產品檢驗能力、質量管理水平、相關人員素質和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情況,完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經濟戶口檔案,落實分級管理制度,根據A、B、C等信用等級進行日常監督檢查,實現扶持一批,升級一批,淘汰一批,著力提高食品行業整體發展水平。通過分級管理初步建立食品安全信用體系的基本框架,逐步完善食品安全信用征集、分類管理、分級評價、信用披露、責任追溯和失信懲戒體系,形成優勝劣汰的動態監管機制。

5.實行“連鎖、連保、連控”。

一是推行“連鎖”經營。依托“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和社區便民服務中心建設,繼續抓好街道連鎖超市和社區放心店建設,從根本上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年內,著力抓好17處新型農家店的建設布局。各街道要重點支持大型流通企業在社區發展生鮮連鎖超市、便民連鎖菜店,方便群眾消費。

二是建設“連保”服務區。探索建立集食品生產、流通、消費于一體的社區食品經營綜合保障區,指導食品生產經營業戶推行10-15戶一組、組長負責、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相互促進的食品生產經營相互連保機制,建立團隊責任制,強化各經營企業(業戶)的自律意識。

三是探索“連控”機制。建立由街道牽頭,公安派出所、工商所、農技服務站、獸醫站等政府派出機構及街道食品安全協管員、社區食品安全信息員等組成的群防連控機制,及時發現和報告基層食品安全隱患,彌補監管力量的不足。

6.實現“責任前置”。加快風險評估和預測預警體系建設,采取專家風險分析與部門風險管理相結合的方式,定期對全區食品安全狀況進行綜合風險評估分析,在重點環節和重點企業進行重點布控,全面落實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實現責任前置,嚴防死守,把好食品入市關口,最大程度地發現和消除食品安全潛在風險,確保食品質量安全。同時,加快建設以職能部門權威檢測機構為龍頭、企業檢測室(點)為基礎、社會第三方為支撐的“三位一體”食品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加大抽檢力度,建立覆蓋重點食品供應鏈全過程的動態監測體系;強化對重點區域、重點場所、重點品種、重點項目的抽檢力度,尤其加大特定時期、特定區域、特定情形情況下的專項檢測力度,對發現的風險隱患,及時進行有效處理和交流,引導廣大消費者正確認識食品安全問題,維護食品安全大局穩定。

責任單位:各街道辦事處、區農業局、區海洋與漁業局、工商分局、質監分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區服務業發展局、區衛生局。

(二)實施居民綠色消費保障工程。加大政策扶持引導力度,積極培育壯大新興快餐連鎖行業,支持龍頭企業發展綠色早餐工程,擴大綠色早餐的覆蓋范圍和惠及人口,不斷提高早餐行業的規模化、規范化、標準化水平,為全區經濟發展提供安全放心的后勤保障;拓展集團消費“陽光食品工程”覆蓋面,深入開展“綠色消費社區”創建活動。

責任單位:各街道辦事處、區服務業發展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質監分局。

(三)實施學生食安保障工程。以學校餐飲保障為重點,加快推進“陽光食品工程”實施步伐,進一步拓展覆蓋范圍,擴大網上招投標規模,促進供需單位加強日常對接;建立健全供方嚴格準入、校方嚴格把關、各方廣泛監督相結合的學校食品安全保障新模式,確保各項安全措施落實到位。積極培育壯大新興配餐幫廚、快餐連鎖行業,發展學生營養餐等系列工程,切實解決在校學生的午餐難等問題,力爭在校學生放心午餐覆蓋率達到100%;完善“黃牌警告、紅牌退出”機制,增強經營者的誠信意識和自律意識,基本杜絕群體性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有效保障學生的餐飲消費安全。

責任單位:食品藥品監管分局、區教體局、區服務業發展局、工商分局、各街道辦事處。

(四)完善肉品質量安全保障體系。貫徹落實《市畜禽屠宰管理條例》,參照豬肉市場監管模式,探索牛、羊肉備案入市管理,在標準化農貿市場全面推行“場廠掛鉤”三方協議約束制度,進一步完善肉類流通可追溯系統。鼓勵規模生豬入市備案屠宰企業加快“放心肉”專賣店建設。

責任單位:區服務業發展局、區農業局、工商分局、質監分局、公安分局、各街道辦事處。

(五)構建“智能食安”電子化綜合監管平臺。建設食品安全電子化綜合監管系統,優化整合零落分布在多部門的證照信息、檢驗檢測結果、行政處罰記錄、現場巡查記錄、舉報投訴情況等資源,并將監管終端覆蓋到街道、社區。

責任單位:各街道辦事處、區農業局、區海洋與漁業局、工商分局、質監分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區服務業發展局、區衛生局。

五、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全面發動(5月底前)。各街道和區有關部門要按照區政府的統一部署,成立相應的領導組織和工作機構,周密安排部署,制訂嚴打整治方案,通過集中動員、媒體宣傳、社會發動等形式,進行廣泛的宣傳和動員部署,夯實整治工作基礎。

(二)拉網排查,整改提高階段(6月1日—6月底)。各街道及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根據方案規定的主要任務對相關經營主體進行地毯式檢查,全面掌握經營主體基本情況,建立健全經營主體的質量安全檔案,并及時錄入“智能食安”綜合監管平臺,對食品安全網格化點位進行動態跟蹤監管。

(三)集中整治,重點攻關階段(7月1日—10月底)。根據拉網檢查結果確定整治的重點產品、重點單位、重點市場、重點區域,以無證照食品生產經營點位為重點整治目標,制定周密計劃,落實整治措施。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逐一提出整改意見,督促限期整改。對違法行為,依法予以嚴肅查處,決不姑息。確保全區食品生產經營者整體持證率達到70%以上。

(四)考核驗收,鞏固成果階段(11月1日—11月底)。區政府根據各街道各部門確定的專項整治目標,組織開展考核驗收,并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會監督員全程參與。對工作開展好的單位進行通報表彰,對工作不到位、目標不能及時完成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

六、具體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區政府成立專項整治行動指揮部,切實加強對各項工作的組織協調、檢查督導和評議考核。各街道、區各有關部門要建立相應工作機制,將整頓工作納入各單位重點工作目標,主要領導負責,層層落實責任,密切協調配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各街道要按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管“一專三員”隊伍,發揮其在隱患排查、信息報告等方面的積極作用,配合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深入開展,對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失職、瀆職行為,要嚴肅問責。

(二)協同配合,嚴格執法。各街道、區有關部門要組織多方力量,采取摸底調查、群眾舉報、協管員報告等形式,深挖案件線索。重點對食品生產集中區域、批發市場、城鄉結合部和與其他區市交界區域等進行拉網式排查,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予以從快、從嚴、從重處罰。要強化證據意識,及時固定收集相關證據;要完善案件移送程序,及時移送案件及相關證據材料;要認真做好有關技術支持工作,對公安機關辦案中涉及的鑒定等方面需求,積極予以支持,及時提供鑒定檢測結論報告,依法嚴懲犯罪分子,防止以罰代刑。

公安分局要結合“打四黑、除四害”行動,將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不斷加大對食品安全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對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要提前主動介入,及時摸排案件線索,簡化程序,快速立案,迅速組織力量偵破;特別對重大案件,要集中優勢警力,快偵快破,提高案件查處效率;要建立重點案件掛牌督辦制度,實行掛牌督辦、案結銷號;依法查處妨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違法犯罪行為。

(三)嚴格督導,狠抓落實。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建立完善督查督辦制度,對重點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及時進行督導,定期通報工作進展,公布整治結果;同時,建立以“專報、通報、見報”為主要形式的“三報”制度,確保“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制度落實到位。各街道、各有關部門要突出重點品種、重點單位、重點區域,集中排查消除隱患,切實解決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全面落實食品安全整頓工作方案。同時,要制訂具體的檢查驗收辦法,定期對本地區、本系統的整頓工作進行督查驗收,定期分析形勢、評估效果,確保各項整治目標任務落實到位。街道辦事處要對本轄區的食品安全整頓工作負全責,切實落實屬地化監管責任,全面抓好食品安全整頓工作。

(四)著力治本,確保長效。各街道、區有關部門要認真分析本地區本系統的食品安全現狀,深刻查找問題,狠抓薄弱環節,制定周密措施,與整頓工作有機結合,實施全面推進和落實。及時總結整頓工作經驗,不斷完善食品安全執法監管制度,強化建章立制工作,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建立健全自律制度。要深入開展食品安全示范社區、示范街、示范店等創建活動,不斷建立健全食品企業誠信體系,建立各類食品生產經營者的信用檔案,推動建立誠信信息共享機制和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機制;實施違法違規食品企業“黑名單”制度,通過媒體向全社會公布,對列入“黑名單”的企業依法實行全行業禁入。對整治過程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深入調查研究和科學研判,積極作為,及時出臺規范性、指導性文件,建立長效監管機制,促進食品行業健康發展。

(五)廣泛宣傳,正面引導。各街道、區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的作用,樹立正反兩方面典型,結合食品安全“進機關、進學校、進企業、進社區、進工地、進家庭”活動,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知識,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要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制度,暢通信息渠道。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大力宣傳黨和政府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政策措施,引導公眾客觀評價食品安全監管所取得的進展與成效,正確認識當前我國食品行業發展和質量安全監管所處的發展階段,增強公眾健康、理性的消費觀念,樹立消費信心。

(六)鼓勵舉報,全面發動。各街道、區有關部門要按照《市區食品安全有獎舉報辦法(試行)》的有關要求,抓緊細化落實措施,進一步明確獎勵舉報范圍和舉報受理部門,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完善舉報線索受理、核查、移送和反饋程序。要完善對舉報人的保護措施,確保舉報線索及時核查、獎勵資金及時兌現,對重大案件線索舉報人予以重獎。要建立長效激勵機制,鼓勵人民群眾積極舉報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充分調動廣大公眾參與食品安全社會監督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七)加強調度,暢通信息。各街道、區有關部門要加強信息報送工作的協調調度,嚴格信息報告制度。每月27日前將食品安全整頓工作進展情況報送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整頓期間要及時報告整頓工作的進展情況、存在問題及工作成果,重大問題、突發事件和大案要案要以專報的形式即時報告,不得遲報、瞞報、漏報。區有關部門要對信息進行匯總和綜合分析,及時進行消費提示或預警,有針對性地推進整頓工作深入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