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區廉建風險防御方案
時間:2022-05-30 0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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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扎實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不斷提高預防腐敗工作水平,按照中紀委《關于加強廉政風險防控的指導意見》,以及省、市紀委關于做好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有關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在堅決懲治腐敗的同時,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預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設”的要求,緊緊圍繞權力運行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充分運用教育、制度、監督等有效措施,切實加強部門、單位風險崗位廉政管理,努力實現廉政風險最小化、行政效能最高化、發展環境最優化,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工作目標
按照“全面清權查險、全程跟蹤監督、全力化解風險、重點選題防控”的“三全一重”工作模式,以制約和監督權力運行為核心,以實行重點選題防控為手段,以突出重點領域、重點崗位和關鍵環節為切入點,全面排查和防控擁有決策權、審批權、執法權、監管權的領導崗位或重要崗位的廉政風險,建立覆蓋全區黨的機關、行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廉政風險防控體系,推進全區反腐倡廉建設取得新的明顯成效。
三、方法步驟
按照“總體推進、分類指導、突出重點、注重實效”的要求,分為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排查風險階段(2012年5月15日-6月30日)
本階段的主要任務是:查找廉政風險、評估風險等級、梳理重點課題、組織審核確認,確保找全、找準、找實風險點。
(一)查找廉政風險。各單位按照“自身找、群眾幫、領導提、組織審”的要求和方法,認真查找廉政風險點。一是查找單位風險。重點查找領導班子在“三重一大”等方面容易產生腐敗行為的風險內容及表現形式,填寫《單位廉政風險排查登記表》(附件一)。二是查找科室風險。重點對單位內部管理人、財、物和具有行政許可、行政執法和行政處罰的科室,查找在業務流程、制度機制和外部環境等方面的廉政風險點,分析風險的內容和表現形式,填寫《科室廉政風險排查登記表》(附件二)。三是查找崗位風險。對照履行職責、執行制度的情況,查找個人崗位存在的廉政風險點及其表現形式,填寫《崗位廉政風險排查登記表》(附件三)。
(二)評估風險等級。廉政風險評估分為三級:高等級風險為發生機率高,或者一旦發生可能造成嚴重損害后果,有可能觸犯國家法律,構成犯罪的風險;中等級風險為發生機率高,或者一旦發生可能造成嚴重損害后果,有可能違紀政紀和相關法規,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風險;低等級風險為發生機率較小,或者一旦發生或不作為可能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風險。廉政風險等級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高等級風險由單位主要領導負責,中等級風險由單位分管領導負責,低等級風險由相關科室(站所)負責人負責和直接管理。
(三)梳理重點課題。各單位從腐敗行為發生幾率較高、社會敏感、群眾關注度高的角度,對全面查找的廉政風險進行梳理分析,提出至少2個以上的廉政風險課題,填寫《重點選題申報表》(附件四)。
(四)組織審核確認。各單位將所查找的廉政風險點和重點課題進行登記,填寫《廉政風險點排查統計匯總表》(附件五),經單位黨組織綜合分析、研判,審核確定后,在一定范圍內公示,廣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見,及時進行調整和修正。
各單位要將以上所填報的表格于6月30日前上報所掛鉤派出紀工委、監察分局及區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備案。
第二階段:制定措施階段(2012年7月1日-8月31日)
本階段的主要任務是:明晰崗位職責、優化工作流程、重點選題防控、建立預警機制、健全規章制度,全力化解廉政風險,實現廉政風險最小化。
(一)明晰崗位職責。根據法定職責,按照權責一致的要求,對單位和崗位權力事項的主體、依據、運行程序,進行依法梳理和逐項審核,編制崗位職權目錄,細化崗位目標、責任目標、風險目標,做到權力邊界、責任邊界、廉政邊界“三明晰”。
(二)優化工作流程。以解決權力運行缺乏制約、公開透明度不強、自由裁量權過大等問題為重點,梳理工作程序、業務流程、管理方式,圍繞正確行使重點領域、重點崗位和關鍵環節決策權、審批權、執法權、監管權等改進工作流程,繪制工作流程圖,依托網站、公開欄、辦事指南等途徑,依法向社會公開,促進行政權力規范、高效、公開運行。
(三)重點選題防控。根據排查出的單位高等級廉政風險點,以重點選題防控為手段,加強重點領域防控機制建設,按照“程序規范、全程受控”的要求,組織選題實施,明確防控目標,出臺相關的規定及關鍵節點配套制度,加強重點領域廉政風險防控。
(四)建立預警機制。通過審計、述職述廉、電子監察、效能監察、執法監察、糾風治理、信訪舉報和案件分析等,全面收集廉政風險信息;通過定期不定期開展自查、全面檢查、重點抽查等形式,了解干部職工廉潔自律、履職盡責及各崗位風險點有關制度規定的執行情況,形成反腐倡廉信息網絡。對收集到的各類風險信息,派出紀工委、監察分局聯合有關單位科學分析,綜合評估,一旦發現風險苗頭,及時進行預警提示和糾正,及時化解廉政風險。
(五)健全規章制度。以健全完善現有的規章制度、規范權力運行、提高制度執行力為根本,重點抓好崗位職責、程序控制、干部管理和責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建設;制定權力行使特別是行政處罰實施細則,規范自由裁量權;圍繞重大決策、資金安排和使用等,健全議事規則和工作規則。各單位對防控廉政風險制度措施落實過程進行認真分析,做出客觀的評估,對脫離實際、針對性、操作性不強、難以落實效果不好的制度措施,要及時進行修訂完善。
各單位制定防控措施后,填寫《單位廉政風險防控措施登記表》(附件一)、《科室廉政風險防控措施登記表》(附件二)、《崗位廉政風險防控措施登記表》(附件三)、《重點選題風險防控措施登記表》(附件六)以及《廉政風險防控措施統計匯總表》(附件七),經單位領導審核后,于8月31日前上報所掛鉤、聯系派出紀工委、監察分局審核備案。
第三階段:總結評估階段(2012年9月1日-10月30日)
本階段的主要任務是:建立資料檔案、組織評估考核、評估結果運用,形成廉政風險防控長效機制。
(一)建立資料檔案。各單位要及時做好資料的歸檔工作,認真整理涉及組織人事、學習工作、財務管理、公物公車管理和黨風廉政等方面的資料,匯編成冊。
(二)組織評估考核。區里將適時出臺廉政風險防控評估辦法,實行日常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通過信息監測、單位自查、上級檢查、社會評議等方式,對廉政風險防控情況進行考核。日常考核由各派出紀工委、監察分局負責,年終考核由區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
(三)評估結果運用。根據得分情況,評估分為優、良、一般、差四個等級。評估結果作為評價各單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反腐倡廉建設的重要反映,作為績效評估考核的重要依據。對被確定為一般、差的單位,要責令糾錯整改,對糾錯整改不力的,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按照相關規定對責任領導進行問責。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單位要將廉政風險防控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本單位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工作方案、工作目標、工作重點和時間進度表,分步落實;各單位領導班子成員要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要求,切實履行“一崗雙責”,帶頭查找廉政風險,帶頭制定和落實防控措施,帶頭抓好自身和管轄范圍內的廉政風險防范管理,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二)突出重點,穩步推進。在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中,要突出抓好領導班子、領導干部、重要崗位、關鍵環節和重點人員的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重點圍繞“三重一大”,抓好風險查找、防控措施制定等工作,著力解決一批重點領域的突出問題。各派出紀工委、監察分局要各自選取2-3個單位作為預選示范點,各鎮(街)要選取1-2個村作為預選示范點,重點加以指導、督促和推進。示范點建設情況將作為績效評估加分條件。
(三)加強指導,務求實效。各單位要定期將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情況上報區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所掛鉤、聯系派出紀工委、監察分局。區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派出紀工委、監察分局要加強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掌握各階段工作進展情況,并及時向區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報告,確保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取得實效,推進全區反腐倡廉建設再上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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