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紀檢工作考查辦法

時間:2022-05-30 06: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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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紀檢工作考查辦法

按照省紀委辦公廳《關于印發<省紀檢監察信息工作考核細則>的通知》(紀辦[]5號)和市紀委辦公室《關于印發<全市紀檢監察信息工作考核細則>的通知》(紀辦[]8號)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考評辦法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服務反腐倡廉建設和促進科學發展為宗旨,以提高信息工作質量和水平為目的,以樹立積極向上的信息工作導向為重點,持續推進全區紀檢監察信息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

二、考評原則

實事求是;公開、公平、公正;注重質量。

三、考評對象

各鎮(街道)紀委(紀工委),區直各紀檢組(紀委、紀工委),本委各室。

四、考評辦法

1、實行年度考評。年度起止時間為上一年12月1日至當年11月30日。

2、以考評對象年度信息總分為主要考評依據。信息總分由采用分、獎勵分及預防腐敗網信息得分構成。

(1)采用分。被區紀委辦公室信息刊物采用的,計采用分。

(2)獎勵分。對被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中央紀委辦公廳、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省紀委辦公廳和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市紀委辦公室和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采用的信息,以及得到有關領導批示的信息,計獎勵分。

同一信息被不同刊物采用的,獎勵分累計計算;同一信息被多位領導批示的,獎勵分就高計算一次。

(3)預防腐敗網信息得分。采用的信息被中央級媒體轉載的加100分,被省級媒體轉載的加50分,被市級媒體轉載的加20分,同時被多家媒體轉載的,加最高獎勵分。

(4)定期通報信息采用情況。區紀委辦公室每季度通過《黨風廉政簡報•增刊》通報信息采用及得分情況,每半年進行一次小結,分析工作情況和存在問題,提出工作意見和要求。

全區紀檢監察信息工作納入整合考評的一項重要內容,按照各鎮(街道)、區直各紀檢組(紀委、紀工委)和本委各室三個類別的信息得分排名順序對應換算分值。每個年度考評結束時,區紀委辦公室對信息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通報。

五、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各鎮(街道)紀委(紀工委)書記、區直各紀檢組組長(公安分局紀委書記、區直機關紀工委書記)和本委各室主任(負責人)要高度重視紀檢監察信息工作,要指定專人(信息員)負責信息收集、撰寫和報送,各單位信息員基本情況(含單位、姓名、聯系電話、電子郵件地址等)請于月日前報送至區紀委辦公室備存。

2、保質保量。各單位在報送信息前要對信息稿件認真進行把關。各鎮(街道)紀(工)委每月上報信息任務數不少于3條;各紀檢組(紀委、紀工委)和本委各室每月上報信息不少于2條。報送方式可采用直送、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

3、強化措施。信息工作要嚴格執行有關保密規定,凡涉密的重要信息,要嚴格限制閱知范圍,報送過程中,要嚴格采取保密措施。各單位要認真遵守《全國紀檢監察信息工作考核辦法》中關于嚴肅信息工作紀律等規定,應采取激勵手段為主來促進信息工作。對違反信息工作紀律或報送的信息嚴重失實、抄襲,以及重要信息漏報、瞞報、遲報等問題的單位,視情在系統予以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