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僑辦廉潔性評估工作方案

時間:2022-06-06 04: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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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僑辦廉潔性評估工作方案

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規范權力運行程序,推動制度廉潔性評估工作順利有序開展,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開展制度廉潔性評估工作的實施方案》文件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中央和省、市關于加強反腐倡廉建設的要求,積極探索有效預防腐敗的措施和辦法,把預防腐敗的要求落實到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各個環節,以規范權力運行和防止利益沖突為重點,圍繞制度建設認真組織開展廉潔性評估,努力從制度層面鏟除腐敗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條件。通過開展制度廉潔性評估,全面糾正制度本身存在的問題,有效降低制度的廉政風險,形成有效預防腐敗的長效機制,促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為實施黃藍兩大國家戰略提供堅強政治保證。

二、評估對象

我辦2007年以來公布實施的現行有效和起草制定中的規范性文件,以及2007年以前制定實施、現行有效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存在廉潔性問題的規范性文件。規范性文件是指市政府及市直有關部門、單位以及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公布實施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權利、義務,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意見、規定、辦法、實施細則、公告、通告、通知、簡章等文件的總稱。單位內部工作制度不列入評估范圍。

三、評估內容

一是廉潔性。是否符合中央和省、市關于反腐倡廉建設的部署要求;是否落實了將預防腐敗貫穿于制度建設之中的要求;是否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是否存在為權力尋租提供便利問題。

二是合法性。是否符合上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是否遵循法治原則和法律規范;是否存在違規違法擴張權力;是否存在通過制定和解釋制度,為其濫用權力提供合法性依據。

三是利益沖突。是否存在地方或部門利益制度化,構成對公共利益、公民權益的威脅;是否存在地方或部門權力交疊和利益沖突;是否存在權力與權利關系的明顯傾斜,或者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設定額外義務;是否存在模糊職責和減免公共職責,謀取權力便利的情形;是否存在利益輸送、不正當社會利益傾向和不合理的社會利益安排。

四是科學性。是否反映經濟社會發展基本規律;權力設置是否科學合理;監督制約措施是否有效;相關程序設計是否科學規范、公開透明。

五是效能性。是否違規違法增加行政審批、行政處罰、行政收費等事項;是否以備案、登記、核準、增加限制條件等形式變相增加審批或者其他事項;是否違規違法增加或變相增加工作程序、辦事時限;是否存在其他影響效率的情形;是否存在奢侈浪費現象,監督制約問責機制是否健全。

六是民主性。是否體現群眾的意愿和利益要求;涉及群眾利益的重大事項是否經過必備的論證和聽取意見。

四、評估方式及程序

(一)評估方式。采取自查自評、專家群眾評審、公開征集意見、走訪服務對象、網絡評估等方式進行。

(二)評估程序。一是確定評估事項,制度評估方案。按照評估的指導思想、目標、內容、方法及程序等要求,確定評估的規范性文件,合理制定評估方案。二是廣泛研究論證,認真查找風險。采取多種方式對選定評估的規范性文件進行評估,認真查找廉政風險點和不符合廉潔性要求的問題。三是形成評估報告,提出評估建議。四是認真組織整改落實。將評估結果及時落實到制度建設計劃中。五是健全完善制度,建立長效機制。建立并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和配套措施,形成制度廉潔性評估工作長效機制。

五、評估工作時間安排

制度廉潔性評估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自今年7月下旬開始至明年4月底結束。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2011年7月底至8月初)。建立健全工作機構,制定實施方案并報市制度廉潔性評估工作領導小組和督導組備案,召開動員會議作出安排部署。

第二階段:組織實施階段(2011年8月至2012年2月)。按照實施方案,開展制度廉潔性評估工作。按照要求清理我辦規范性文件并列明目錄上報市領導小組和督導組,采取多種形式廣泛聽取意見和反映,組織專門人員進行廉潔性風險分析,提出評估意見建議,作出評估結論,填報《部門規范性文件廉潔性評估表》。根據評估結果,有廉潔性風險的文件要認真研究修訂,風險性較高的暫緩制發,按照規定程序修改或廢止。

第三階段:總結提高階段(2012年3月、4月)。對制度廉潔性工作進行全面自查和總結,總結經驗、分析問題,完善相關工作制度、方法和程序,促進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建立長效機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市外僑辦制度廉潔評估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該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安排部署市外僑辦制度廉潔性評估工作;制定市外僑辦制度廉潔性評估工作實施方案;組織專家、群眾、社會各界對我辦有關制度進行廉潔性評估;形成評估報告,提出評估建議,對有關制度進行整改;做好制度廉潔性評估工作的信息宣傳、經驗做法推廣工作;負責與市制度廉潔性評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督導組的日常聯系工作。

(二)做好工作結合。開展制度廉潔性評估工作要與源頭治理、廉政風險防控管理、構建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等緊密結合起來,把制度廉潔性評估工作作為源頭治理的重要措施,作為廉政風險防控管理的重要環節,作為構建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重要內容,不斷創新優化權力運行流程,加強權力風險防范和監督制約,減少腐敗發生幾率,促進反腐倡廉任務落實。

(三)建立長效機制。立足實際,深入研究,大膽創新,勇于實踐,積極探索科學有效的制度廉潔性評估工作制度、工作模式和方式方法。注重評估成果轉化,按照邊評邊改和重在運用、改革創新的要求,抓好評估成果的運用,大力推進制度創新,發揮制度在有效預防腐敗上的根本性作用。善于總結經驗,形成制度,長期堅持,建立制度廉潔性評估工作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