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行業規范管理指導方案
時間:2022-06-18 06:41:00
導語:城建行業規范管理指導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為進一步提升全市城市建設管理行業的規范化管理和服務水平,根據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文明辦《關于做好2012年度全市城建行業規范化管理先進單位和規范化服務標兵創建評選活動的通知》(魯建城字[2012]3號),結合我市實際,決定2012年在我市開展城建行業規范化管理先進單位和規范化服務標兵創建評選活動,為確保創建評選活動的順利實施,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轉作風、重規范、提效能”為主題,以服務全市城建行業發展大局為宗旨,圍繞當前城建工作的實際,按照典型帶動、統籌推進、全面發展的工作思路,有效開展規范化管理先進單位和規范化服務標兵創建評選活動,推動全市城建行業管理和服務水平的提升,提高廣大群眾的滿意度。
二、基本原則
規范化管理先進單位和規范化服務標兵創建評選活動堅持“強化過程、突出重點、優中選優、樹立典范、注重實效”原則,力爭使創建評選活動真正成為促進城建行業規范化管理和服務的重要抓手。
(一)強化過程。創建活動與行業日常管理相結合,立足強化標準指導,立足行業建設,以制度建設、加強基礎管理為手段、優化管理成果,以創建活動助推管理標準和服務水平的提升;
(二)突出重點。突出“轉作風、重規范、提效能”的主題,圍繞各行業管理的具體要求和中心工作,提高評選標準,強化貫徹落實;
(三)優中選優。以行業為主,提高評選過程的科學性,采取集中匯報、專家評審、現場抽查相結合的綜合評定方式,并在分配名額的基礎上差額評選,層層選拔,優中擇優;
(四)樹立典范。在創建評選過程中發現和推出具有城建行業精神的優秀單位和個人,培育先進典型、樹立行業典范,有效帶動城建行業管理的規范、服務質量的提升;
(五)注重實效。通過開展創建和評選活動,形成示范帶動,通過比學趕超,推動全市城市建設管理工作上水平、出成效,最終達到深化行業管理、推動行業發展的目的。
二、實施步驟
(一)第一階段:安排部署(2012年4月20日至4月30日)。傳達、部署規劃化管理先進單位和服務標兵創建評選活動方案,各市區根據本實施方案,結合近年來城建行業發展需要和自身實際,研究、制定適合的實施方案,并做好各轄區的傳達部署工作。根據隨本方案一同印發的《市城建行業規范化管理先進單位考核細則》和《市城建行業規范化服務標兵基本條件》,制定本市區的創建評選辦法。
(二)第二階段:過程管理(2012年5月1日至8月31日)。各市區按照標準要求做好日常創建工作,從5月份開始,各市區于每月初上報上月開展創建活動的相關信息,市建委采取定期、不定期結合的方式對各市區的日常創建工作進行調度,信息報送和調度情況作為考核評選的依據。
(三)第三階段:申報推薦(2012年9月1日至9月10日)。市建委會同市文明辦,對2011-2012年度先進單位和標兵分配推薦名額,并對申報材料、報送時間等相關申報工作進行具體部署安排。各市區根據分配名額,組織本轄區的申報評選工作,評選出先進單位和服務標兵,形成書面推薦材料上報市建委和市文明辦。
(四)第四階段:考核評選(2012年9月11日至9月20日)。市建委會同市文明辦,根據各行業不同特點,結合各市區日常創建活動信息,采取行業專家現場考察或集中打分的形式,按照《市城建行業規范化管理先進單位考核細則》和《市城建行業規范化服務標兵基本條件》對各市區推薦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考核評選。必要時采取召開專家評審會議、集中聽取ppt匯報的形式組織評選。
(五)第五階段:推薦上報(2012年9月21日至11月30日)。市建委會同市文明辦,將評選出的規范化管理先進單位和規范化服務標兵,推薦上報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和省文明辦,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和省文明辦根據上報情況,開展全省城建行業規范化管理先進單位和規范化服務標兵創建評選活動。
(六)第六階段:表彰宣傳(2012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對評選過程中涌現的典型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并總結創建經驗,在有關媒體和市建設系統網站上廣泛宣傳,樹立典范,有效的帶動服務質量的提升,行業管理的規范。
三、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做好本次創建評選活動,市建委、市文明辦聯合成立創建評選活動領導小組(名單附后)。各市區城建行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創建工作,將規范化創建評選活動與加強行業管理結合起來,成立規范化創建評選活動領導機構,明確責任領導和具體工作人員,制定詳細實施方案。
(二)加強宣傳。擬申報單位要將開展創建活動情況在當地報紙、電視等媒體上予以刊發或報道,提高群眾知曉率,形成良好輿論氛圍。有關報紙、視頻等要留存作為創建信息內容上報,市建委和市文明辦將把宣傳工作開展情況作為評選的重要依據。
(三)加強督導考核。各市區文明辦要了解掌握有關單位工作開展情況,及時給予指導。各參與單位要廣泛宣傳發動,動員廣大干部職工積極參與,將創建工作貫徹落實到日常管理和服務上。創建評選活動領導小組要加強對創建情況的調度、督導,市建委將適時組織對各市區規范化創建活動進行定期、不定期調度和階段性檢查,并及時通報活動開展情況,確保創建活動健康有序推進。
(四)各市區城建行業主管部門將創建活動領導機構名單、聯系方式及實施方案于4月25日前報市建委,從5月份開始,擬申報單位要于每月5日前將上月創建情況情況分別報送市建委、市文明辦。
- 上一篇:糧食系統創先爭優工作要點
- 下一篇:統計教育指導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