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十字會組織調整指導方案

時間:2022-06-21 09: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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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十字會組織調整指導方案

為鞏固強化鄉鎮紅十字會組織的職能,推動我縣紅十字會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現就調整充實鄉鎮紅十字會組織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任務目標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和《中國紅十字會章程》要求,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調整充實鄉鎮紅十字會組織,積極開展備災救災、募捐救助、初級應急救護培訓、普及初級救護和防病知識、實施人道主義救援等工作,宣傳人道、博愛、奉獻的紅十字精神,不斷擴大和提高紅十字會的社會影響力和吸引力,形成城鄉組織體系健全、紅十字會事業可持續發展的良好局面。

二、工作內容

(一)建立鄉鎮紅十字會組織。以鄉鎮政府為依托,成立鄉鎮紅十字會,紅十字會辦公室設在鄉鎮黨政辦。每個鄉鎮設會長1人,副會長1人,秘書長1人,理事若干。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為常務理事。條件成熟的鄉鎮,可以逐步向村(社區)延伸,設立村(社區)紅十字會組織。

(二)調整充實鄉鎮紅十字會組織成員。通過召開專題會議,選舉產生鄉鎮紅十字會組織成員。原則上會長由鄉鎮長、副會長由分管鄉鎮長擔任,秘書長由鄉鎮黨政辦主任擔任,理事由鄉鎮黨政辦、團委、婦聯、衛生院、教體辦、民政所、財政所、經貿委、新農合、計生辦及有關企業負責人組成。

(三)健全管理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鄉鎮紅十字會管理工作制度,積極宣傳紅十字會法律、法規和初級救護及防病知識,指導村(社區)紅十字會基層組織開展服務活動,為困難群眾提供人道主義救助,依法參與、推動無償獻血工作,組織轄區內單位和居民捐款、捐物,開展備災救災等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紅十字會是黨領導下的重要群團組織,是政府人道主義工作領域的助手,也是從事人道主義工作的社會救助團體,在經濟社會發展中起著重要作用。我縣鄉鎮紅十字會組織自1999年換屆調整以來,一直未予調整。這次鄉鎮紅十字會組織調整充實是我縣紅十字會事業發展中的一件大事。各鄉鎮政府要提高思想認識,把這項工作納入重要議程,主要領導親自抓、具體辦,確保這次調整工作順利進行。

(二)嚴格程序,規范實施。各鄉鎮要制定紅十字會組織調整充實工作方案,嚴格按照《中國紅十字會章程》及選舉程序,及時召開會議,認真開展紅十字會組織調整充實工作。各鄉鎮紅十字會組織調整充實工作要于7月31日前完成。

(三)加強監督,及時公布。對各鄉鎮紅十字會組織調整充實工作進展情況定期進行監督指導,縣紅十字會全程參與,并對調整充實后的鄉鎮紅十字會組織進行批復、備案、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