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聯雙向約談工作方案

時間:2022-06-21 11: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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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聯雙向約談工作方案

根據縣委《關于建立領導干部“雙向約談”工作長效機制的實施意見》(辦發〔2012〕45號)要求,進一步暢通各級領導干部與廣大干部之間的交流溝通渠道,現制定我單位領導干部“雙向約談”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雙向約談”是指領導班子成員接受黨員干部約談和主動約談干部,是領導干部與廣大干部交流思想、溝通工作、增進理解、化解矛盾形成共識、促進工作的有效途徑。

在約談工作中,要堅持實事求是、務實實效,有的放矢、解決問題;堅持以人為本、用心傾聽,真誠交流、以理服人。領導干部要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幫助分析情況,肯定成績,指出問題,做到該提醒的提醒,該批評的批評,該幫助的幫助。同時要體現組織上對干部職工的關心和愛護,要理解和尊重談話對象,使廣大干部深切感受到組織的關心和期望,充分調動和激發廣大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為推動殘疾人事業科學發展、全心全意服務殘疾人、促進社會和諧,加快殘疾人事業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堅強保障。

二、約談方式和內容

1、主動約談。是指領導班子成員結合工作分工,主動聯系約談對象與其進行談心談話。單位主要負責人約談本單位副科級以上干部;其他班子成員結合工作分工約談分工科室。

2、接受約談。是指領導干部應干部個人要求與其個人進行談心。按照要求,單位公布接受約談的固定電話、移動電話、電子郵箱、通信地址等,確保每一名約談對象都知曉約談的渠道。要明確約談工作人員,及時接受約談信息,規范約談登記。約談工作人員要在收到約談信息當天向被約談的領導同志報告、三個工作日內向約談申請人反饋談話時間和地點。被約談的領導同志一般應在五個工作日內與約談對象談話,有特殊情況需要延期約談或不能約談的,要向約談對象作出說明。

領導干部“雙向約談”可圍繞以下內容開展談心談話:聽取對單位或領導干部工作的建議;聽取干部反映個人思想上的困惑、工作上的想法、生活上的難處等個人訴求;結合了解掌握的情況,有針對性做好組織關懷、說明解釋、心理疏導、矛盾化解、警示提醒等工作。

三、有關要求。

1、確保“雙向約談”常態化。全體黨員干部對“雙向約談”工作在思想上應高度重視。要堅持集中約談和日常約談想結合,每年都要在民主生活會召開前2個月集中開展約談活動,形成長效機制。

2、務求約談實效。負責約談的領導干部要做好談話記錄,建立專門的“雙向約談”工作日志。對約談對象提出的意見、建議和要求,能夠當場答復的,要當場答復;對于政策規定不符的訴求,要耐心細致地做好解釋工作;其他不能當場答復且需要辦理的事項,領導同志和約談工作人員要及時交辦,建立約談工作需辦事項臺賬,制定并落實整改措施。要認真吸收好的意見建議,對通過約談發現和掌握的一些普遍性、苗頭性問題,進行梳理、分析和歸納,研究提出對策措施,并抓好整改。

3、實行定期報送“雙向約談”情況制度。每年6月15日、12月15日前,將本單位“雙向約談”工作開展情況,主要包括反映約談工作的有關統計數據,約談中遇到的問題和解決辦法,對約談工作的意見、建議等,形成簡要文字及時報縣委組織部。

4、公布約談方式。約談電話:電子郵箱:。縣殘聯將通過發放信函、張貼公告等多種形式及時公布約談的有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