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農產品質量指導方案
時間:2022-06-28 08:35:46
導語:出口農產品質量指導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為進一步規范農產品生產、經營活動,逐步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促進良好農業操作規范的深入實施,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推動我區經濟發展和社會繁榮,根據省市統一部署和《區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工作實施意見》,切實做好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工作,特制訂本方案。
一、任務目標和主要內容
實施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工作,即在重點地域、品種、環節和企業,通過政府推進,相關部門扶持,依托農產品出口龍頭企業,加強示范區農業化學投入品綜合管理,實施良好的農業操作規范,推行出口農產品標準化種養、生產加工和出口管理,形成具有一定規模、符合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種植養殖示范區域。隨之通過示范帶動,以點帶面,逐步擴大示范區規模,最終形成大區域或整個行政區劃內與國內外標準相一致的種植養殖標準區,達到示范區基地建設與GAP認證和國際認可相對接的要求,促進全區出口農業發展。
(一)建立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工作組織機構
為加強對轄區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由區政府主要領導、農業(畜牧)、財政、工商、公安、環保、質監、商務、安監、廣電、區聯社等有關部門為成員單位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規格為正科級事業單位常設機構,具體負責該項工作的組織協調,以提升示范區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水平。
(二)加強行政執法管理體系建設
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的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通過有效整合農業(畜牧)、工商、質監等部門的行政執法資源,健全完善政策法規體系,形成工作長效機制,提高示范區政策法規的有效運行和監督,為示范區建設和管理提供科學有效、持續完善、執行性強的政策法規體系支撐。
1、由辦公室協調檢驗檢疫部門,對涉及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現有法律法規政策進行收集整理和分析整合,為示范區建設提供政策法規依據。
2、由辦公室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具體的管理實施辦法,并定期不定期組織協調農業(畜牧)、工商等行政執法部門,對示范區政策法規的執行、農業化學投入品的管理使用進行綜合治理,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三)建立健全農業化學投入品控制體系
為創造出口農產品生產良好的用藥環境,由辦公室主導,商務、農業(畜牧)、工商、區聯社等職能部門協調配合,嚴格控制農業化學投入品的供給渠道,規范農業化學投入品的使用,形成農業化學投入品產、供、銷、用全程鏈式管理模式和有效控制機制,保證農業化學投入品質量安全和規范科學使用,確保示范區出口農產品的質量安全。
1、對農業化學投入品生產企業實行登記備案管理
由辦公室牽頭,聯合農業(畜牧)、工商部門,綜合國內外標準和使用效果進行篩選評估后,確定示范區內推薦用藥名單。對農業化學投入品生產企業的準入資格申請進行評審,評審通過后頒發準入資格證書,并在示范區進行公布,并對獲得準入資格的農業化學投入品生產企業進行經常性監督檢查,重點針對其產品中是否含有違禁藥物、主要成份是否有變化進行檢查,對有不符合標準要求的產品撤銷其準入資格。農業化學投入品生產企業要建立完善的生產、銷售追溯體系,并做好記錄。出現質量事故時進行追溯,查明原因第一時間進行糾偏。引導農產品加工企業與農業化學投入品生產企業簽訂經濟責任合同,合同中要注明農產品質量連帶責任,風險共擔。
2、對農業化學投入品實行專營專供管理
(1)加大對農業化學投入品的專項整治力度。由辦公室牽頭,組織協調農業(畜牧)、工商、質監等部門聯合成立執法隊伍,按照國內有關法律法規和進口國要求,對全區范圍內整個農業化學投入品市場開展不定期的檢查和整頓,全力消除違禁、劇毒藥物、無證經營、以次充好、以假亂真現象,為示范區建設創造良好的農業化學投入品用藥環境。
(2)強化農業化學投入品的專營管理。由辦公室對當地農業化學投入品經營單位進行清理整頓和有效整合,確定面向示范區出口農產品加工企業、基地銷售的連鎖經營專營店。專營店供貨渠道來自農業化學投入品登記備案企業,銷售對象是示范區農產品種植加工基地、企業。店內銷售人員需經過技術支持組的嚴格專業培訓后持證上崗。專營店須形成完備的臺帳制度,建立質量賠償制度,執行有效的追溯程序。
(3)農業化學投入品的專供管理。農產品加工企業、農村合作社等應建立完善的采購程序,根據推薦用藥名單從獲準登記備案企業或專營店直接購買農業化學投入品,同時按要求建立完備的追溯體系、臺帳檔案、質量賠償制度。
3、對農業化學投入品實行規范使用管理
農業、畜牧等部門對農業化學投入品的使用進行技術指導。農產品加工企業、農村合作社等應建立完善的農業化學投入品選用、購買、保管、發放、使用程序,保證用藥安全。要嚴格遵守安全停藥期,在收獲前規定期限內停用任何藥物。協調市檢驗檢疫局對農產品加工企業使用環節進行監督檢查,如果發現企業不按要求執行,暫停其產品出口。
(四)加強示范區種植養殖基地建設
由辦公室牽頭,相關部門配合,龍頭企業帶動,鎮街推動,通過制訂示范區種植養殖基地推進方案,因地制宜,合理選擇,優化出口農產品種植養殖結構,形成規模化種植養殖區,實行標準化管理,推進出口農產品基地建設。
由區政府統籌規劃,制訂全區示范區種植養殖基地推進實施方案,制訂各項扶持、獎懲政策,促進全區標準化種植養殖基地建設,鼓勵各鎮街結合本地域土壤、水利、交通、種養習慣,成立農村股份制合作社、專業協會等合作組織,充分發揮其上聯加工企業和市場、下聯農戶的紐帶作用,與農產品加工出口龍頭企業簽訂種植、養殖、銷售合同,統一為農民提供物料、種苗和技術,從而把一家一戶的農民聯合起來,形成相對較大規模的連片專業種養殖基地,提高示范區內農產品安全性。
龍頭企業實施“公司+基地+標準化”的生產模式,由出口農產品加工龍頭企業依據其加工出口計劃,選擇適宜的農產品種植養殖基地,確定種植養殖規模、標準。在該基地示范區,通過強化農產品安全生產法制觀念和經營理念,推廣先進的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生產和管理技術,嚴格操作規范,實現出口農產品高產、優質、生態、安全的基本目標。
由辦公室牽頭協調市檢驗檢疫局,對種植養殖基地標準化建設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形成標準化出口種植養殖基地,并向上級有關部門備案。
(五)加強對出口農產品的檢驗檢測
由辦公室牽頭,將現有的農業(畜牧)、質監部門及企業等已有的檢測資源有效整合,針對示范區管理建設特點,建立以農科院農產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為主,區農業(畜牧)、質監部門和龍頭企業實驗室為輔的出口農產品檢測網絡,負責對出口農產品從種植、生產、加工等各個環節進行全過程、無縫隙檢驗檢測,確保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
(六)建立監控、預警、糾偏及評估控制體系
由辦公室牽頭協調市檢驗檢疫局,對收集的質量安全信息進行分類整理、風險分析,并及時向相關部門和企業發出預警。對于發生問題的示范區基地或企業,根據預警信息,立即進入糾偏程序,啟動追溯程序,查找生產日期、確定種植養殖基地、備案號、查閱種植、養殖管理記錄、檢驗報告等,分析成因,研究糾偏對策,采取糾偏措施并進行糾偏后評估。評估結果按整改力度、是否到位等因素劃分為三級,分別為:合格、基本合格或限期整改,對于不同的評估結果采用不同的措施。
二、組織機構
1、機構組成:
組長:區政府區長
副組長:區政府分管商務副區長,分管農業副區長
成員:區各鎮政府鎮長、街道辦事處主任、區園管委分管副主任,農業(畜牧)、財政、工商、公安、環保、質監、商務、安監、有線電視、區聯社等相關部門負責人。
2、領導小組職能:
(1)負責示范區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一部署;
(2)形成定期聯席會議機制,安排各相關部門、鎮街、企業開展工作,研究、部署示范區管理重大事項;
(3)對有關政策法規修訂計劃、草案進行審定,并上報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待批準后實施;
(4)對整個示范區建設各項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示范區建設辦公室工作進度和工作質量的檢查考核,負責對各組成部門、單位工作進度、工作質量、責任目標完成情況進行監督考核;
(5)負責重大突發事件的應對指揮,指導實施糾偏措施。
3、示范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辦公室,辦公室規格為正科級事業單位常設機構。
主任:
副主任:
常駐人員:商務局3人,農業局2人,畜牧局1人。
非常駐人員:工商局、公安局、環保局、質監局、安監局、區聯社各1人。
說明:各鎮街、區園成立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辦公室;各村設立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工作聯絡員。
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辦公室履行職責:
(1)對相關政策進行研究分析,向領導小組提報政策法規修訂計劃、草案、方案、標準,制定示范區建設相關規章、制度及程序;
(2)負責召集小組成員單位及龍頭企業參加聯席會議,及時通報工作情況和信息,研究開展工作;
(3)整合各部門行政執法資源,協調市檢驗檢疫局,聯合區農業(畜牧)、工商、公安、環保、質監、安監等部門統一執法,每年開展4—6次聯合執法活動,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罰,并對相關部門的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對全區使用的農業化學投入品組織評估,形成推薦使用農業化學投入品名單,負責審查農業化學投入品的質量,并組織專營備案工作,對符合要求的生產廠家和經營企業發放準入證書;
(5)整合相關部門、單位的檢測資源,組織開展監控和驗證,制定有關監控、檢測、抽檢計劃,并對檢測數據進行匯總,得出監控結論,為追溯、預警、糾偏做好技術支持;
(6)搞好宣傳培訓和技術咨詢工作,加強有關法律法規和國際國內標準知識的宣傳指導,制定農業化學投入品規范經營單位標準。對農業化學投入品生產、經營企業進行指導、評審和檢查;
(7)發生突發事件時及時向示范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請示匯報,并按指示協調各職能部門、鎮街、區園進行干預、糾偏、應急處理等工作;
(8)建立健全示范區建設工作監督網絡、農資銷售追溯網絡,并實施運行;
(9)完成區示范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各成員單位履行職責
農業(畜牧)局:負責農業標準化生產的監督管理和技術指導;負責農藥、化肥等農業化學投入品市場的管理整頓,查處經營假冒偽劣農藥、化肥及違禁藥品行為,組織開展常規執法檢查活動;嚴格審查農業化學投入品經營企業的經營資格和條件,對不合標準的聯合有關部門依法取締其經營資格;定期對農業化學投入品經營及使用單位進行培訓,并簽訂質量誠信承諾書;組織對群眾舉報案件的查處;負責相關疫病疫情監測預警;負責畜牧業標準化生產的監督管理和技術指導;嚴格《獸藥經營許可證》的發放和審核,依法取締無證經營;負責獸藥及飼料添加劑市場的管理整頓,查處制假販假及經營使用違禁藥品行為,組織開展常規執法檢查;定期對獸藥及飼料添加劑經營及使用單位進行培訓,并簽訂質量誠信承諾書;負責相關疫病疫情監測預警。
工商分局:負責農業化學投入品流通環節的日常管理,聯合農業(畜牧)局搞好農藥廣告的審查管理。對經營農業化學投入品企業的營業執照的發放,必須通過農業(畜牧)、安監等部門的經營許可,并經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辦公室審查后方可辦理,嚴格營業執照的年審工作,依法查處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等違法行為;配合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辦公室,建立流通環節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體系。
安監局:負責高毒、劇毒農藥等危險農業化學投入品的管理整頓,嚴格農藥類《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審查和發放;定期開展常規檢查活動,依法取締不合格單位的經營資格;定期組織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和安全檢查。
公安分局:負責查辦在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過程中妨礙執行公務、暴力抗法案件,負責查處農業化學投入品生產、經營、使用過程中的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穩定。
環保局:負責區域內環境檢測監控,加強對污染源的監督管理,嚴格控制新污染源的產生,組織開展環境綜合治理;定期對加工企業、種養基地等重點區域的大氣、水源進行取樣檢測。
質監分局:負責農業化學投入品生產領域的產品質量監督,幫助企業制定標準,抓好對農業化學投入品生產經營單位產品質量、計量器具的日常監督管理,定期組織檢查活動。
商務局、有線電視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能,配合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辦公室開展執法、檢查、宣傳等工作。
財政局:負責保證各項配套資金、辦公車輛及設備的及時撥付。
區聯社:負責本部門經銷網點的日常管理工作,組織好農資專業配送工作,嚴把農資進貨關口,為農民搞好服務,接受辦公室的有關工作任務,配合辦公室對其所屬經銷單位的監督檢測。
各部門要將日常管理資料(包括經營許可證、審查合格證明等相關資料)按時上報示范區管理領導小組。在監督檢查、處理案件、抽查、檢測、過程中,要嚴格按法規程序操作,做到執法規范、記錄清楚、資料完整,并將結果每月上報區示范區管理領導小組。
四、工作措施
(一)明確任務,落實責任
由辦公室統一組織調度建設工作,各成員單位要積極配合,提供優質服務,抽調人員要與原單位工作徹底脫鉤,集中辦公。有關責任單位要按照本《實施方案》的要求,抓好工作落實。各鎮街、區園要明確自身責任,積極開展工作。
(二)政策傾斜,物質扶持
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工作是省、市、區三級政府的工作重點,區政府已經通過了該項工作的實施意見,各級各單位要積極配合,職能部門要全力以赴,全方位進行資源、人員、技術、物資整合,全力支持示范區建設。各單位要保證對示范區建設工作的政策傾斜和物質扶持。
(三)規范管理,健全檔案
每個監測點都要建立完善的檔案,實行規范化管理,保存影像資料,并把建設工作的各種文件、方案、工作記錄、作物長勢分析、檢測結果、工作總結等及時建檔立案。
(四)監督檢查,有獎有懲
建立健全嚴格的目標管理責任制。將這項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內容,對建設工作定期開展督導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對給建設工作拉后腿,工作不積極的單位,給予“一票否決”。
精品范文
10出口企業風險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