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區交通環境治理方案
時間:2022-06-28 01:4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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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轄區內交通安全環境,區政府決定,從現在起至6月30日,在全區范圍內開展整治道路交通環境“風暴”行動。為推動整治行動扎實有效開展,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和諧穩定模范城市深化提高年”、“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年”和“城市管理年”活動的總體部署,對各種影響道路交通秩序、造成交通擁堵、危及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進行集中整治,為全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創造安全暢通、文明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
二、工作目標
(一)進一步鞏固政府領導、部門協作、社會聯動、齊抓共管的道路交通管理機制,形成管理合力。
(二)城區道路交通秩序明顯好轉,亂行車、亂停車、亂過街、亂占道、亂搭亂建等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遵章率大幅度提高。
(三)道路交通基礎設施進一步完善,非機動車、行人與機動車的平面沖突點明顯減少,城區交通設施完好率達到100%,交通管理科學化水平明顯提高。
(四)客運市場得到進一步規范和發展,公交分擔率得到有效提升,道路通行潛力得到充分發揮。
(五)車輛有序停放,停車泊位的利用率和周轉率不斷提高,在城區繁華地區的主干道和交通影響較大的道路上至少創建2條停車管理示范路。
(六)交通陋習及危險駕駛行為大幅減少,全社會共同維護、創建良好道路交通環境的氛圍日益濃厚,廣大市民交通出行安全感和對交通環境的滿意度進一步提高。
(七)萬車交通事故率和死亡率明顯下降,交通安全形勢持續穩定,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堅決杜絕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惡性交通事故。
三、工作重點
(一)創新管理體制,開創綜合治理新局面。
1.充分發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聯席會議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指導作用,定期召開專題會議,分析全區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研究解決影響交通安全暢通的困難和問題;各鎮街、高新區也要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研究部署本轄區的交通安全工作,并抓好落實。
責任單位: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各鎮街、高新區
2.結合實施暢通工程和創建平安暢通縣區活動,全面調研轄區內道路及道路配套設施、公交線路及站點設置、停車場建設管理、占道停車泊位、違法占道經營及違章建筑,交通違法行為發生規律以及交通擁堵特點等基本情況,形成系統準確的基礎資料,為整治工作提供依據。
責任單位:區公安分局、交通局、建設局、工商分局、公路局,各鎮街、高新區
3.制定《區停車場管理辦法》,加強停車場的綜合管控。根據不同用地特征、地域、停車場類型及功能、車輛類型及停車時間等,出臺停車收費標準,通過價格杠桿調整區域停車量。
責任單位:區公安分局、規劃分局、物價局、法制辦
(二)優化交通體系,提升城市道路承載能力。
1.加快城區路網建設,緩解交通擁堵狀況。在加大對城區主干道路建設和維護同時,改善次干路和支路的通行狀況,打通中斷路段,提高區域內路網微循環能力。
責任單位:區建設局、規劃分局、交通局、公路局,各鎮街、高新區
2.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建管機制,全力做好所轄路段交通安全設施的建設維護工作。加快推進全區應設而未設中央隔離護欄道路的建設進度,落實資金,倒排工期。對遮擋交通標志、信號燈和影響通行的樹木、廣告牌和管線及時進行清理改造,對損壞的中央隔離護欄及時進行修復,并加大清洗保潔頻次。
責任單位:各鎮街、高新區,區公安分局、建設局、交通局、公路局、財政局
3.將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建設納入道路建設項目,對新建、改建、擴建道路,確保交通標志標線、信號燈、監控、中央隔離設施等交通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使用;對道路交通安全設施達不到規定標準的,不得通過竣工驗收。
責任單位:各鎮街、高新區,區規劃分局、建設局、公安分局、交通局、公路局
4.優化公交網絡,對現有公交線路、站點進行合理規劃設置。
責任單位:區交通局
5.嚴格落實校車安全管理措施,規范校車接送學生行為。
責任單位:區教體局、公安分局,各鎮街、高新區
(三)加強宣傳教育,營造文明和諧的出行氛圍。
1.結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執法檢查集中宣傳月活動,大力宣傳整治行動的目的、意義、措施及交通法律知識和交通安全常識,引導社會各界理解支持和積極參與整治行動,為整治工作的順利開展打下良好基礎。
責任單位:各鎮街、高新區,“文明交通行動計劃”成員單位
2.動員組織團員青年擔當文明交通志愿者,在城區各主要路口協助公安交警對非機動車和行人不遵守交通法規的行為進行勸導、教育,逐步培養市民良好的交通素養。
責任單位:團區委
3.多渠道、多形式對整治活動進行宣傳報道,曝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用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廣大市民注意出行安全。開辟交通宣傳電視專欄,開展文明交通大討論和專題評論活動,引導廣大市民理解、支持交通執法工作,為整治活動創造良好輿論氛圍。
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有線電視管理處、公安分局
4.采取展出圖板、懸掛橫幅、舉辦講座、分發宣傳資料等多種形式,教育引導廣大市民養成理性出行、文明出行、綠色出行的良好習慣。
責任單位:各鎮街、高新區,“文明交通行動計劃”成員單位
5.結合“讀唱講做”活動,將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納入精神文明建設、社會公德教育和普法宣傳,按照多渠道、分層次、多元化的要求,著力構建宣傳教育長效機制,切實提高全社會的關注度和參與度,形成良好的輿論導向和文明交通氛圍。加強黨政機關工作人員遵守交通法規教育,倡導帶頭守法行車、文明禮讓,定期對黨政機關車輛交通違法情況進行通報,并將交通違法情況納入各單位精神文明建設評比。
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區公安分局,各鎮街、高新區,機關工委
(四)加大執法力度,打造安全、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
1.全面清理被挪用的公共配建停車場,限期恢復原有功能。對整改不力的依法予以處罰,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責任單位:區規劃分局、建設局、公安分局,各鎮街、高新區
2.切實解決非交通占道問題。綜合治理城區馬路貨場、馬路商店、馬路市場、馬路洗車修車等非交通占道,馬路招工攬活擁擠占道,沿街商店廣告牌占用人行道、車行道,客、貨車和三輪車在道路上任意停靠、攬活、攬客等。對城區內占道早、夜市場重新認定,并實施規范管理,重點整治早、夜市場外溢、不按時間收市、占道經營等現象。
責任單位:區建設局、工商分局,各鎮街、高新區
3.嚴格審驗考核客、貨運車輛特別是校車、危險品運輸車駕駛員的營運資質,加大對客運企業的監管力度,督促其建立實施嚴格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保障措施。要切實加強對駕駛員的教育和車輛管理的力度,嚴格對駕駛員的培訓,并利用GPS等科技手段,加強對駕駛員的日常管控,發現安全意識薄弱、技術水平不過關的必須進行再教育、再培訓,及時清理不合格駕駛員。以規范公交車、出租車行車秩序為切入點,依法嚴厲查處公交車違反停靠站規定、不按道行駛、不按規定超車、亂鳴喇叭等交通違法行為,出租車亂停車、亂調頭、闖紅燈、不按導向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要完善車輛源頭管理措施,建立健全車輛定期維修、檢測制度和車輛技術狀態檔案,嚴禁車輛帶隱患運行。嚴格落實營運車輛抄告制度,強化客運行業內部管理,使出租車、公交車等營運車輛道路交通秩序取得明顯好轉。旅游部門要加強對各類旅行社交通安全教育及旅游車輛的安全監管,切實提高行業內的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責任單位:區公安分局、交通局、安監局、旅游局
4.突出機動車亂停亂放違法行為管理。本著先難后易、先重點后一般、分階段實施整治的原則,落實專人對城區主次干道、支路亂停亂放車輛現象進行嚴格管理。整治實施階段初期(一個周)通過發放提示卡、口頭告知等形式進行教育勸導。組織實施階段后期(一個周后)對違法停放和車身在泊位線外停放的車輛采取錄像、拍照的方式嚴格取證,并按規定張貼交通違法處罰通知單,逐一進行依法查處;組織清障車進行不間斷巡邏管理,對駕駛人不在現場、確實影響交通的違法車輛,一律依法拖曳到指定停車場,堅決控制住車輛亂停亂放違法行為。
責任單位:區公安分局,各鎮街、高新區
5.增加城區主要燈控路口電子警察設置數量,在出入城區外圍的主要路口增設卡口,抓拍交通違法車輛,提高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率。
責任單位:區公安分局、財政局
6.加大路面管控和車輛管理力度,嚴厲打擊道路交通非法違法行為。要繼續強化道路交通“五整頓三加強”工作措施,加大打擊無證駕駛、無牌無證車輛參與施工運輸以及貨運車輛、三輪汽車、低速貨車、拖拉機和證照不全等車輛非法載人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力度。要突出事故易發的重點路段和重點時段,加大對客運班線集中和交通事故多發路段的巡邏管控力度,從嚴查處超速、疲勞駕駛、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嚴重違法行為,落實車輛交通違法抄告轉遞制度,做到查處一起、轉遞一起、抄告一起。對發現的機動車重點交通違法行為一律依法給予罰款、記分處罰;對可以并處暫扣駕駛證和行政拘留的一律依法給予上限處罰;對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公務用車,在依法查處的同時,一律抄送政府監察部門,依法依紀嚴肅處理。從4月1日起,對酒后駕駛、超員20%以上等一次記12分的違法駕駛人一律組織學習和考試。
責任單位:區公安分局、交通局、公路局、農機局、監察局
四、時間安排
(一)準備發動階段(4月25日前)。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根據責任分工制定具體工作方案,采取多種形式,做好動員發動和組織推動工作。各新聞媒體要加大宣傳報道力度,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環境。
(二)組織實施階段(4月25日—6月22日)。按照本方案和責任分工,深入開展綜合整治,及時總結整治行動進展情況和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問題,確保全面落實各項任務,逐步形成常態化管理機制。
(三)鞏固提高階段(6月22日—6月30日)。對照整治方案進行自查,認真總結專項整治取得的工作成效及經驗,全面分析在整治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相關工作措施。區政府將組織有關方面對整治行動進行督導檢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道路交通秩序專項整治對于改善群眾生活質量、提高城市品位、創新經濟發展環境的重大意義,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決策、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把道路交通環境整治作為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抓手,作為順應民意、回應民聲的基礎性工作切實抓緊抓好。
(二)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對整治行動的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分管副區長任組長的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有宣傳部、機關工委、監察局、團區委、武裝部、法制辦、教體局、司法局、財政局、交通局、經貿局、物價局、公安分局、規劃分局、公路局、工商分局、農機局。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公安分局,具體負責整治行動的組織協調。各有關單位和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研究制定具體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措施,確保整治行動取得預期成效。
(三)嚴格公正執法。道路交通環境整治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的矛盾和敏感問題較多,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執法隊伍的教育與管理,強化宗旨觀念和服務意識,注意執法方式方法,努力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四)做好調度分析。專項整治期間,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安排專人負責收集上報有關工作信息,確保信息渠道暢通。6月29日前將工作總結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每一階段的工作都要有部署、有檢查,定期通報工作進展情況,保證各項工作責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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