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局抗菌藥物整治方案

時間:2022-07-08 08: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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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局抗菌藥物整治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全市獸用抗菌藥物生產、流通、使用等各環節的管理,促進獸用抗菌藥物合理應用,確保畜牧業健康發展和畜產品質量安全,根據省衛生廳、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省畜牧獸醫局《關于印發全省抗菌藥物聯合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認真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以人民群眾的利益為根本出發點,積極推進獸用抗菌藥物生產、流通、使用環節的管理,保證獸用抗菌藥物合理使用,確保畜牧業健康發展,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二、整治工作范圍

全市各獸用抗菌藥物有關生產、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

三、組織管理

各市、區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成立獸用抗菌藥物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根據當地實際制定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落實工作責任,迅速啟動專項整治工作。單位主要負責人為獸用抗菌藥物整治工作第一責任人,加大檢查、指導力度,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四、主要任務和工作措施

(一)組織開展調查研究活動,摸清現狀。各市、區要組織人員,選擇肉雞、蛋雞、肉鴨、生豬、奶牛等養殖集中、用藥量比較大的養殖場,開展獸用抗生素等抗菌藥物使用情況調查活動,摸清常用抗菌藥物的品種、數量和用法,有計劃的開展細菌耐藥性監測工作,篩選出療效好、用量少、不易產生耐藥性的抗菌藥物,以指導獸藥使用。

(二)推廣執業獸醫處方用藥制度。按照農業部和省畜牧獸醫局有關分類規定,在獸藥生產、經營、使用環節全面普及處方藥標識。逐步落實憑執業獸醫師處方銷售、使用處方藥制度,嚴格控制抗菌藥物用量。

(三)組織開展獸用抗菌藥物專項整治活動。結合全省獸藥質量專項整治活動,組織人員抽查獸藥經營、使用單位。嚴厲打擊各種違法制售、使用假劣抗菌藥物的行為。禁止人用抗菌藥物流入獸藥市場,禁止將未經批準的新抗菌藥物、已淘汰抗菌藥物、禁用藥物使用到動物。

(四)加強宣傳教育。一是對獸藥從業人員開展培訓教育和宣傳引導活動,促進獸用抗菌藥物合理使用,積極推廣藥敏試驗等檢測技術,倡導合理用藥、安全用藥,遵守休藥期和用藥禁忌,防止濫用抗生素等抗菌藥物。倡導推廣無抗奶、無抗肉,逐步實行畜產品優質優價。二是在全社會廣泛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宣傳教育,發動社會參與,強化合理用藥意識。各區、市要充分利用媒體力量,通過電視、報紙、網絡、宣傳欄、宣傳冊等有效宣傳手段,采取通俗易懂、生動形象的方式加大宣傳力度,向公眾廣泛宣傳合理用藥知識,提高全社會合理使用獸用抗菌藥物的認知度和參與度,動員全社會廣泛參與。宣傳過程中既要注意發現和樹立正面典型,也可以以濫用抗生素造成抗藥性的嚴峻形勢、不合理使用藥品造成的大量不良反應等作為案例,向公眾廣泛宣傳合理用藥的意義,宣傳憑處方購買處方藥的必要性,提高社會對藥品分類管理的認知度,營造有利于工作開展的良好的輿論氛圍,分層次、分類別、分項目地推動聯合整治工作開展。

五、整治工作步驟

(一)部署啟動階段(2012年5月)。1、市畜牧獸醫局對全市獸用抗菌藥物整治工作進行部署。2、各市、區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明確組織分工、活動安排,落實各項活動內容。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2年5月—2012年6月)。1、自查整改。各市、區根據本實施方案要求,加強對本轄區獸用抗菌藥物的管理,積極開展自查工作。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督促相關單位積極進行整改。對嚴重違反有關規定,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應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2、總結上報。各市、區畜牧獸醫主管部門于6月30日前將本轄區內開展整治工作的整治方案、進展情況、檢查結果和工作總結上報市畜牧獸醫局。電子郵箱:,傳真:,聯系人:。

(三)督導檢查階段(2012年7月—2012年10月)。市畜牧獸醫局將根據各市、區整治工作進展情況,組織開展抽查。根據各市、區上報的材料和督導檢查結果,形成整治工作報告,及時報送省畜牧獸醫局;并組織、宣傳、推廣好的做法和先進經驗。迎接國家、省有關部門的督導檢查。研究完善我市獸用抗菌藥物生產、銷售、使用等各環節的管理流程,建立健全適合我市市情的獸用抗菌藥物全流程管理體制。

六、整治工作要求

抗菌藥物管理專項整治工作是黨中央、國務院和中央有關部門為解決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維護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推出的一項重要工作,時期敏感,意義重大。各市、區要切實提高對專項整治的認識,不斷加強組織領導,狠抓責任落實,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工作過程中要注意做好“三個結合”:

(一)聯合整治與專項整治相結合。根據本工作方案的有關要求,結合自身工作實際情況,針對獸用抗菌藥物的生產、流通、使用各環節中存在的問題,開展專項治理工作。對抗菌藥物整治過程中涉及多個部門的問題,應當協調有關部門開展聯合整治行動,確保各部門開展的抗菌藥物聯合整治工作不留空白。

(二)單位自查與行政督查相結合。要按照本工作方案的有關要求,開展自查自糾。要對本轄區獸用抗菌藥物生產、流通、使用單位的工作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堅持以查促建、以查促改、糾建并舉。通過自查與督查,切實改進和加強獸用抗菌藥物生產、流通、使用等方面的管理。

(三)當前任務與長遠建設相結合。通過本次抗菌藥物聯合整治工作,逐步探索、完善我市抗菌藥物生產、銷售、使用等各環節的管理流程,建立適合我市市情的抗菌藥物全流程管理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