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局村務監督工作方案

時間:2022-07-31 08: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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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局村務監督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陽光村務工程”建設的意見》(皖辦發〔2012〕13號)和《關于建立健全村務監督委員會制度的實施方案》,結合我縣實際,現就建立健全村務監督委員會制度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黨在農村的中心工作,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不斷提高農村干部的綜合素質,引導村干部牢固樹立為民服務意識和主動接受監督意識,著力構建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加快推進全面達小康進程提供堅強有力的政治保證。

二、工作目標

1、村級黨組織和村民自治組織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制度建設得到明顯加強。

2、村級黨員干部嚴格執行黨和國家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聯系群眾、服務群眾的能力明顯提高。

3、村級黨員干部始終嚴格遵守黨紀法規,堅持做到公道正派、勤政為民、廉潔自律,帶領群眾致富的本領明顯增強。

4、村級黨員干部違紀違法案件得到及時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行為得到有效遏制,群眾的民主權利得到切實維護,黨群關系進一步密切。

三、時間安排及選配要求

按照省、市統一部署,全縣村務監督委員會成立時間自2012年11月開始至2012年12月底結束。

村務監督委員會設主任1名,委員2名,村務監督委員會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直接選舉產生,任期與村兩委相同,但人員不列入村干部序列。

村務監督委員會委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2)是村民代表。(3)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年齡一般不超過65周歲。(4)原則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國家法律、法規及各項涉農政策,協調議事能力強。(5)遵紀守法,公道正派,群眾信任,敢于監督。(6)忠于職守,堅持原則,熱心于公益事業。(7)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廣泛性。其中,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一般應是黨員,同時具備思想政治素質好,政策法律意識強,有一定的財會知識。

下列人員不得擔任村務監督委員會委員:(1)村“兩委”、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及其配偶親屬、直系親屬、近姻親或有其他明顯特殊關系的人員。(2)村文書和村級報賬員。

四、方法步驟

村務監督委員會的選舉成立原則上分選舉準備、組織實施和檢查驗收三個階段。

(一)選舉準備(11月20日至12月5日)。縣、鎮須建立村務監督委員會選舉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分管領導,認真抓好工作落實,各鎮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采取召開會議、舉辦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利用報紙、電視等媒體,學習宣傳省紀委等五委廳印發的《關于建立健全村務監督委員會制度的意見》、市委市政府兩辦《關于推進“陽光村務工程”建設的實施方案》及巢湖紀委印發的《關于建立健全村務監督委員會制度的實施方案》等文件精神,進一步統一思想,深化認識,增強廣大干部群眾對成立村務監督委員會重要性的認識,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

(二)組織實施(12月6日至12月20日)。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產生按以下五個步驟進行:

1、確定參選人員。將村“兩委”成員、全體村民代表等人員認真細致地做好登記,做到不錯、不重、不漏。參加推選會議的人員名單要在選舉前五天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召開推選大會的通知要在開會前三天通知到本人。

2、差額提名監督委員會委員候選人。可采取村黨組織推薦、村民代表自薦或聯名推薦方式提名監督委員會成員候選人。候選人名單于選舉日5天前在各村民組張榜公布,群眾無異議后正式確定為候選人。

3、審查候選人資格。在鎮村務監督委員會選舉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村級村務監督委員會選舉工作領導小組按照有關要求,對村務監督委員會委員候選人進行初審后報鎮紀委審查備案。

4、召開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差額選舉產生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過半數者以得票多者當選。若當選名額不足,舉行第二次選舉,以第一次選舉得票多少為序確定候選人,進行差額選舉,得票多者當選,但得票不得少于參加投票人員的三分之一。各鎮黨委應派員參與推選大會全程監督,推選大會應做到公開投票、當場唱票、當場公布選舉結果,保證選舉工作公開、公正、公平。村務監督委員會產生后,名單報鎮紀委備案。村務監督委員會產生后,主任委員由村黨組織提名,經村務監督委員會表決通過。

5、健全村務監督委員會保障制度。村“兩委”要為村務監督委員會做到“六有”,即有場所(可與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合署辦公)、有牌子、有桌椅、有電話、有檔案資料、有制度。村務監督委員會每月上、中、下旬集中辦公合計不少于3個半天。給予村務監督委員會委員適當誤工補貼。各鎮要對新當選的村務監督委員會委員進行任職培訓。

(三)檢查驗收(12月21日至12月31日)。建立健全督查驗收制度。縣“陽光村務”工程辦公室要對各鎮村級村務監督委員會成立、“四議兩公開”工作法實施等情況分階段開展抽查和組織驗收。對工作中走過場的地方,要查明原因,督查整改;對工作不力、甚至設置障礙的領導干部,要依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對工作中有創新、成績突出的,要總結經驗,培養先進典型。

村務監督委員會產生后,村務公開監督小組、民主理財小組職能由村民代表大會委托村務監督委員會履行。

五、村務監督委員會的工作職責、權利和義務

(一)工作職責

1、監督村“兩委”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決議情況,但不得干預村級組織依法決定事項的執行。

2、監督黨務、村務公開情況。村務監督委員會要認真審查公開的時間、內容和程序,如公開情況不能滿足村民要求,應督促村“兩委”及時重新公布。

3、監督“三資”管理情況。參與制定村級集體財務計劃和各項財務管理制度,督促村級組織嚴格執行各項制度;監督村級集體收入入賬情況,防止出現賬外賬和“小金庫”;督促村級組織完善集體資產、資源管理制度,建立村級集體資產、資源臺帳;督促村級組織在集體資產承包、租賃、出讓和集體資源開發利用時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實行公開競價和招標投標,并參與重要經濟合同的簽訂,確保集體資產保值增值和集體資源有效合理利用。

4、監督村級重大事項。對涉及農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村級重大事項實行“一事一監督”,重點監督村“兩委”是否按照“四議兩公開”的程序研究落實。

5、監督村干部效能作風。監督村“兩委”及其成員的工作效能和作風建設情況,必要時提出意見、建議或批評,要求其接受質詢或評議;根據多數村民和村民代表的意見,對不稱職的村干部提出處理或罷免建議,提請村級黨組織研究,依紀依法啟動處理或罷免程序。

(二)工作權利

1、參與權。主任委員列席村“兩委”會議,參與村重要經濟社會活動,了解掌握黨務、村務等議事決策和活動開展情況。主任委員若因事不能參加,可派其他委員參會,但都不參與表決。

2、建議權。受理村民的意見和建議,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向村“兩委”反映村民對村務管理的意見及建議。對不符合政策、制度規定的村重大決策及執行情況提出修正或廢止建議。必要時提請上級黨組織召開村民代表會議,就有關問題進行討論并作出決定。

3、監督權。對低保優撫、計劃生育指標審批、“一事一議”獎補、重大財務開支等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項,須經村務監督委員會審查。

4、協查權。經鎮紀委批準,可查閱、復制與監督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有權要求村“兩委”對監督事項作出說明。協助鎮紀委對違規、違紀、違法案件進行調查。

(三)工作義務

1、學習黨在農村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掌握村級事務流程化管理內容,增加監督能力。

2、支持和配合村“兩委”正常工作,及時消除村民對村“兩委”工作的誤解。

3、模范遵守村規民約,依法依規正確履行監督職責,定期或不定期向村黨員大會和村民(代表)會議報告村務監督工作情況。

4、每年年底向村民(代表)會議報告監督工作,并由村民(代表)會議對其成員進行信任度測評,不信任票達到應到會人數一半的,應主動辭職或職務自行中止。村務監督委員會的工作應接受鎮紀委監察室的指導。

六、工作要求

各鎮要把村務監督委員會建設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領導,確保這項工作順利開展,取得實效。

(一)強化組織領導,形成工作合力。建立村務監督委員會,鎮是責任主體,村級黨組織是實施主體。各鎮要成立村務監督委員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黨委書記任組長,紀委書記任第一副組長、分管民政負責人及組織委員任副組長,專門負責此項工作。鎮紀委負責做好村務監督委員會建設的牽頭部署、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等工作。村黨組織書記要親自抓,負總責。

(二)嚴格督查指導,確保工作落實。鎮直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各村農村經濟基礎和發展的不同情況,加強分類指導,確保村務監督委員會依法依規成立。著重研究新情況,發現新問題,總結新經驗,創建新機制。

(三)加強宣傳引導,營造濃厚氛圍。各鎮要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建立村務監督委員會的重要意義和目標要求,充分發揮輿論引導作用,擴大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的社會影響,調動廣大村民參與的積極性,為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的全面開展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各鎮所屬社區參照本方案建立居務監督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