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局行政權力活動方案
時間:2022-08-02 02:5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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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市政府法制辦、市編辦《關于印發<關于建立健全統一規范的權力運行制度體系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為確保統計部門規范行政權力運行工作的順利實施,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不斷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以推進依法行政、促進預防腐敗為目標,以監督和制約行政權力為核心,以促進全力規范運行和公開透明為重點,以全面真實、注重實效、便于監督、高效快捷為原則,加快建立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裁量規范、運行公正的統計行政權力運行機制,為統計部門正確行使權力、履行統計監督和執法職能提供保證。
二、目標任務
按照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的要求,依法全面清理行政權力、摸清權力底數,編制內容詳實、職責明晰的職權目錄,繪制程序嚴謹、執行有序的權力運行流程圖,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形成和創造一套行之有效的行政權力運行工作機制和模式,使權力“取得有據、配置科學、運行公開、行使依法、監督到位”,有效遏制腐敗問題的發生。
三、實施步驟
(一)第一階段:動員部署(2012年6月15日至6月30日)。
學習傳達亳府發〔2012〕14號)文件精神,召開全體人員會議進行動員部署。成立市統計局規范行政權力運行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明確專人辦理,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
(二)第二階段:組織實施(2012年7月1日至9月30日)。
圍繞行政權力的配置、運行和行使結果三個關鍵環節,從人、財、物、事管理等容易滋生腐敗的重要部位入手,抓住清理權力、編制職權目錄、繪制流程圖、完善公開運行制度和監督機制等工作重點,全面開展規范權力運行工作。
1.清理行政權力(2012年7月1日至7月15日)。
清理工作必須做到“四個對應”,即與法律法規相對應、與科室職責相對應、與機構職能相對應、與上級政府或主管部門職能相對應。
(1)清理的范圍:①本單位所執行的專門職權;②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行政復議法確定的共有職權;③以本單位為主要執法部門行使的職權;④協助、配合其他部門實施執法行為的職權。
(2)清理的依據:①以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依據。對于沒有法律、法規、規章依據的行政權力原則上予以取消或廢止。②以部門“三定方案”的規定為依據。③以相應等級的規范性文件或有權機關批準文件為依據。主要適用于行政征收、行政給付等行政權力。
(3)清理的方法:按照“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相結合進行清理,即由具體行使行政職權的機構,從上而下進行梳理;另一方面對照工作人員實際職責自下而上進行比較。對清理出的職權項目,對照八類職權分類,逐項登記造冊,填寫本單位職權統計表。
2.編制職權目錄(2012年7月16日至7月31日)。
根據市政府法制辦和市編辦的要求,編制并公布市統計局職權目錄。職權目錄應按照權力的類別,逐項列明項目名稱、權力編碼、權力類別、公開形式、公開范圍、公開時間、收費及依據標準、承辦科室和負責人、權力依據等。凡未列入《職權目錄》的權力,不得行使。
3.繪制權力運行流程圖(2012年8月1日至8月31日)。
對清理后的職權,遵循“規范程序、提高效率、簡明清晰、便民利民”的原則,進一步優化各項業務流程,依法繪制覆蓋行政權力運行全過程的流程圖。流程圖要簡單明了,方便企業和群眾知情辦事。流程圖應符合行政權力運行規律和操作程序,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程序的,要按照法定程序制定流程圖;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程序的,圖中應載明:(1)行使權力的條件,即依照職權主動行使職權或根據當事人申請行使職權的依據;(2)承辦崗位,即行使行政職權各個環節的科室;(3)運行程序及相關接口,即工作流程及流程中與相關崗位的銜接點;(4)辦理時限,即完成某一步驟動作的時間限制;(5)監督制約環節,即內部監督機構和外部監督渠道及聯系方式;(6)相對人的權力,即行政管理相對人依法享有的要求說明理由、陳述、申辯、申請聽證等權力;(7)投訴舉報途徑和方式,即行政管理相對人表達訴求的渠道和方法等。
4.確認申報(2012年9月1日至9月10日)。
初步清理結果經局規范辦把關,局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認,并由主要負責人簽署意見后,以正式文件向市政府法制辦和市編辦申報。
5.審核備案(2012年9月11日至9月20日)。
由市政府法制辦、市編辦對市統計局申報的權力運行進行審核。重點審核項目名稱、依據及不公開權力事項。凡無合法依據的,應予以廢止;凡職責不清的,應依法予以明確;凡符合規定要求的,應依法予以確認。
6.公開權力運行全過程(2012年9月21日至9月30日)。
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及時主動向社會公布行政職權目錄、權力運行流程圖及相關制度,公開權力行使的全過程。由局規范辦負責收集、加工、本部門動態行政權力運行工作信息,各科室也要指定專人配合。
(1)公開的范圍與時限。公開的范圍應與行政權力行使涉及的范圍相一致。對應當讓社會廣泛知曉的,應及時主動向社會公開。公開的時限應與內容相適應,凡具有相對穩定性或經常性的,應長期公開;屬階段性或臨時性的,應隨時公開。
(2)公開的重點。要抓住權力運行的主要環節進行公開,在決策環節,要通過社會調查、社會公示、專家咨詢、社會聽證等形式,公開決策事項、依據和結果;在執行環節,要向行政相對人公開法律政策依據、相關標準、執行程序、救濟方式等權力行使過程的有關情況,盡量滿足相對人的信息需求;對執行結果,應根據涉及范圍,及時告知當事人,也可以在一定范圍內公示或向社會公開。
(3)公開的形式。要從有利于群眾知情辦事和便于監督出發,創新形式,采取多種載體進行公示。在普遍推廣政務公開欄、辦事明白卡、辦事指南、報紙、電視、廣播等載體的基礎上,大力推進電子政務,加強網上信息公開,將經審定的行政職權目錄和流程圖予以公開,方便群眾查閱。
五、工作要求
規范行政權力運行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工作量大,各科室要嚴格按照部署和要求,狠抓工作落實,確保按時保質完成工作任務。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科室要深刻認識開展規范行政權力運行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此項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要建立健全內部分工責任體系,確保責任到人,組織開展好本科室的規范權力運行工作。
(二)積極探索,勇于創新。各科室在按照本實施方案的規定和要求,穩步推進規范行政權力工作的同時,要著眼長遠、拓寬視野,適應形勢發展和人民群眾的需要,積極進行大膽、有益的嘗試,不斷探索規范行政權力運行的方式、方法。同時,要突出制度建設,注重機制規范,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并加強監督,保證各項規章制度落到實處。
(三)加強溝通,及時反饋。各科室要明確各自責任,合理分工協作,加強工作交流與溝通,對于工作中好的做法和成功經驗及時進行總結,對于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局領導小組反饋,便于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工作健康有序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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