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瘦肉精監管方案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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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瘦肉精監管方案2篇

第一篇

為進一步鞏固全縣畜產品質量安全、促進畜牧業健康發展、保障廣大群眾身體健康,根據上級有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加強宣傳、督查、監測、檢驗等手段,全面抓好飼料產銷、規模養殖、活畜販運及屠宰加工等環節的監管,重拳懲治生產、銷售和使用“瘦肉精”的不法行為,確保飼料市場、規模養殖場及初級畜禽產品市場安全隱患排查面達100%,實現生產企業不添加、經銷單位不兜售、活畜販運企業不誘導、養殖場戶不使用、屠宰場點不忽視的“五不”效果,切實保障畜產品質量安全。

二、工作任務

(一)開展飼料產銷市場專項整治

1、全面開展飼料生產企業檢查,加大對飼料原料和產品的現場檢查力度,督促企業開展原料及產品自檢、送檢工作,落實飼料生產記錄、產品留樣觀察等質量安全制度。

2、加大飼料經營企業督查力度,督促飼料經營企業開展產品購銷核對,建立購銷記錄臺帳。

3、落實飼料生產、經營環節“瘦肉精”定性檢測工作制度,建立城鄉協作、檢打聯動防護體系,有效防止在飼料中添加“瘦肉精”的違法行為。

(二)開展規模場戶飼料使用安全整治

1、以生豬、肉牛、肉羊規模養殖場戶和養殖專業合作社為重點,全面檢查飼料庫房和加工配料間原料存儲情況。

2、對催長催肥添加劑預混合飼料、自配飼料及飲用水有無“瘦肉精”進行定期快速篩查,同時以圈舍為單位進行畜尿“瘦肉精”定性檢測。

3、督促、指導建立健全畜禽養殖檔案,如實記錄飼料、獸藥等投入品來源,畜禽銷售記錄,并保留相關憑證;督促規模養殖場戶、畜禽養殖專業合作社建立畜產品質量安全承諾制度,同養殖場簽訂《畜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養殖場要保證出欄的畜禽不含“瘦肉精”。

(三)開展活畜收購屠宰環節安全整治

1、切實加強產地檢疫工作。各鎮檢疫申報點配齊“瘦肉精”快速檢測試紙,凡出欄的豬、牛、羊,必須按規定實施“瘦肉精”抽檢;抽檢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

2、切實加強屠宰場點監管。實行檢疫員定崗包場責任制,對屠宰場的收購、屠宰行為進行全程監督;督促屠宰場開展“瘦肉精”自檢,并按規定記錄生豬來源、數量、檢疫證明、耳標號、自檢結果等相關信息。

三、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2年3月10日前)

制定《縣2012年“瘦肉精”監管工作實施方案》,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加強基層檢疫員畜尿“瘦肉精”快速篩查培訓,部署“瘦肉精”專項整治具體工作。

(二)集中實施階段(2012年3月10日-2012年11月30日)

3-4月和7-8月,集中對縣城區域的飼料生產、經營企業開展專項督查和飼料“瘦肉精”快速篩查工作;

5-6月和9-10月,集中對規模養殖場戶、養殖專業合作社開展督查和飲水、飼料及畜尿“瘦肉精”快速篩查工作;

5月,集中開展檢疫申報點“瘦肉精”檢測技術培訓;

3-11月,組織開展屠宰場點“瘦肉精”安全整治;

10-11月,集中在埔里片區開展規模養殖場、活畜收購販運環節及屠宰場“瘦肉精”安全整治。

(三)總結檢查階段(2012年12月)

對2012年“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總結,迎接上級檢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1、成立整治領導小組。縣畜牧獸醫局成立“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和動物衛生監督所分別牽頭負責養殖環節和屠宰加工環節“瘦肉精”監管工作。各鎮畜牧獸醫站在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站的配合下,做好本鎮范圍內養殖和屠宰環節“瘦肉精”監管工作。

2、完善監督舉報制度。通過網絡媒體、明白紙的形式公開群眾舉報受理電話以及電子郵箱,并落實專人負責登記舉報信息。凡是接到群眾舉報的必須迅速查實情況,依法果斷處置。

3、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飼料生產經營環節、養殖環節和活畜購銷環節兜售、使用“瘦肉精”的,依法給予處罰;涉嫌構成犯罪的,堅決移送公安機關。

(二)抓好宣傳,加強培訓。

1、加強宣傳。通過網絡媒體、圖文展板、明白紙等多樣化形式營造畜產品質量安全氛圍,向廣大養殖場戶宣傳有關禁止銷售、使用“瘦肉精”的法律法規,宣傳“瘦肉精”對人體的危害性。

2、加強培訓。一是加強檢疫員的“瘦肉精”速測培訓,提高“瘦肉精”監管效率;二是組織養殖大戶進行畜產品質量安全培訓,增強畜產品質量安全意識。

(三)部門協作,檢打聯動。

在專項整治行動中,各鎮畜牧獸醫站要加強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站、工商所、派出所等單位的協作,如實作好檢查記錄,收集固定相關物證,及時上報情況。縣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動物衛生監督所要集中人力、采取上下聯動、檢打結合等形式,嚴厲打擊非法經營、使用“瘦肉精”的違法行為。

第二篇

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獸藥管理條例》和《市農業與林業局關于印發“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標

以生豬、肉牛、肉羊為重點,認真查找飼料、養殖和屠宰等環節存在的隱患和漏洞,全面強化各環節監管,依法從嚴懲治“瘦肉精”違法犯罪行為。進一步完善“瘦肉精”監管機制,強化監管責任落實,加強全程監管,確保我區畜產品質量安全,促進畜牧業健康發展,維護公共衛生安全和人民身體健康。

二、整治任務和措施

(一)飼料環節整治。局農業綜合執法大隊、動物衛生監督所(配合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測試中心)要組織開展對飼料生產企業定期巡查,加強年度備案審核把關,督促落實嚴格執行原料進廠把關、產品出廠檢驗等質量安全制度;推進飼料生產企業進行臺賬規范化管理試點工作,爭創一批飼料品質檢測示范實驗室;加大“瘦肉精”等違禁添加物抽檢力度,做好新公布違禁添加物監測;加強飼料銷售和使用環節監督檢查,及時報告發現的可疑產品,組織開展隱患排查和風險預警;加強對《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獸藥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普法宣傳。

(二)養殖環節整治。各鎮(街)、場、局農業綜合執法大隊、動物衛生監督所要建立健全養殖場(戶)日常監管制度,嚴格實施“瘦肉精”等違禁藥品監督抽檢計劃,定期組織對養殖場(戶)獸藥安全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養殖場(戶)完善養殖檔案,如實記錄商品飼料、獸藥等養殖投入品來源,并保留相關憑證;建立養殖場(戶)質量安全承諾制度,活畜出欄向收購者出具《無“瘦肉精”承諾書》;通過媒體宣傳、入戶宣講、短信提醒等各種方式加強對養殖場(戶)的普法宣傳教育,強化技術指導與服務,增強養殖場(戶)的質量安全責任意識和假劣飼料獸藥識別能力;組織開展養殖場(戶)“瘦肉精”清繳行動,對規定期限內主動上繳的免于處罰;會同公安部門嚴厲打擊養殖環節非法使用“瘦肉精”和自配料中添加“瘦肉精”的行為。

(三)定點屠宰環節整治。局農業綜合執法大隊、動物衛生監督所要抓好牲畜入場監督查驗工作,嚴把牲畜入場關;要加強牲畜屠宰場“瘦肉精”等違禁藥品的監督抽檢工作,組織開展“瘦肉精”快速檢測技術培訓,提高檢測覆蓋面和抽檢頻率,建立風險預警防范、快速溯源追蹤和信息及時報送機制,及時處置突發“瘦肉精”安全事件;積極配合經發部門開展聯合督查,檢查屠宰企業有關“瘦肉精”檢測合格記錄憑證,監督屠宰企業對確認檢測呈陽性的生豬全部進行無害化處理,嚴格控制自檢或監督抽檢發現陽性樣品的同批次生豬移動。

(四)其他環節整治。積極配合工商、經發、質檢、衛生、公安等部門加強對肉制品生產加工、銷售、活畜收購販運、餐飲服務等環節的整治力度。配合相關部門加強對收購販運企業和個人的監督管理,督促建立查驗制度和信息記錄制度,加強對銷售和運輸過程中活畜的監督檢查;嚴格執行原料采購查驗和出廠檢驗記錄制度,嚴厲打擊使用含“瘦肉精”的豬肉等原料生產加工食品的行為;嚴厲查處銷售未經檢驗檢疫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肉品的違法違規行為,督促餐飲服務單位嚴格執行索證索票制度,確保采購的肉品來源合法;對發現含“瘦肉精”的肉制品及活畜,要依法查處,嚴厲打擊,共同確保我區畜產品質量安全。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階段(2012年5月)

制定全區“瘦肉精”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在全區范圍內部署飼料、養殖和屠宰等環節“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動物衛生監督所牽頭負責)

(二)集中整治階段(2012年6月-2012年2月)

一是組織開展普法宣傳活動。向飼料企業、養殖場(戶)、屠宰企業等生產經營主體大力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和專項整治內容,提高遵紀守法意識,督促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綜合科、區農業綜合執法大隊、動物衛生監督所及各鎮街、場)

二是組織開展“瘦肉精”清繳行動。以養殖場(戶)為重點,組織開展“瘦肉精”清繳行動,及時向公安、工商、經發、質監等部門通報清繳行動中掌握的“瘦肉精”制售線索。(各鎮街、場牽頭負責、區農業綜合執法大隊、動物衛生監督所配合)

三是組織開展“瘦肉精”例行監督抽檢行動。對全區年存欄300頭以上的生豬規模養殖場(戶)“瘦肉精”等違禁藥品監督抽檢覆蓋率達到100%,年存欄300頭以下的實行隨機抽檢;各牲畜屠宰場每周至少隨機開展2次“瘦肉精”等違禁藥品監督抽檢,年均抽檢率必須達到屠宰量的2%,節假日及重大活動期間要加大監督抽檢頻率。(養殖場由各鎮街、農場牽頭負責,屠宰場由區動物衛生監督所牽頭負責)

四是組織開展監督檢查行動。對轄區內的飼料企業、養殖場(戶)、屠宰企業以及獸藥企業等生產經營主體進行全面檢查,對中小規模的養殖場(戶)和屠宰場(點)進行重點檢查,發現不落實質量安全制度及非法生產使用“瘦肉精”等事件,依法從嚴處理。(各鎮街、農場、區農業綜合執法大隊、動物衛生監督所負責)

五是組織開展督導檢查行動。區農業局將對各鎮街的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各鎮(街)、場也要加大督導檢查力度,確保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開展。督導檢查中發現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得力等問題,要立即進行通報,嚴重的依法依紀追究責任。(區農業局、各鎮街、農場牽頭負責)

(三)總結階段(2012年3月)

制定全區“瘦肉精”整治工作檢查驗收辦法,并組織實施。召開全區“瘦肉精”監管工作會議,全面總結“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動物衛生監督所牽頭負責,區農業綜合執法大隊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區農業局成立“瘦肉精”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林生產副局長任副組長,綜合科、區農業綜合執法大隊、動物衛生監督所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下設辦公室掛靠綜合科。各鎮(街)、農場也要成立由主要負責人牽頭的組織領導機構,按照職責分工,落實各項工作措施,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效。

(二)加強監督抽查。制定“瘦肉精”監督抽檢計劃,按照風險可控、監管有力的原則,科學確定抽檢比例,針對飼料、養殖和屠宰環節加大抽檢力度。要強化“檢打聯動”,對不合格樣品依法嚴肅查處。

(三)加大執法力度。區農業綜合執法大隊、動物衛生監督所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市農業與林業局關于進一步明確市級“瘦肉精”等違禁藥品監督執法工作責任分工的通知》廈農林〔2012〕85號文件精神,加大執法力度,嚴格開展監督抽檢和執法抽檢,嚴肅查處“瘦肉精”違法行為。發現非法生產、銷售“瘦肉精”線索和飼料、尿樣、肉品等樣品檢出“瘦肉精”等情況,要立即通報公安機關進行追查。要跟蹤了解公安機關案件偵破進展,及時向上級部門報送案件查處情況。

(四)加強協調配合。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和協調配合,建立完善聯合執法機制,形成監管合力。專項整治中發現涉及其他部門監管環節的問題和線索,要立即通報情況,移交掌握的證據。對于其他部門通報的問題,要迅速調查核實,及時反饋查處結果。要及時向本級政府反映人員、條件和經費等困難,積極協調財政、發改等部門增加投入。要加強各鎮街之間的溝通協調,完善產區和銷區的銜接機制,共同打擊“瘦肉精”違法犯罪行為。

(五)健全長效機制。區及各鎮(街)、農場在集中開展專項整治的同時,要結合轄區實際情況,加強調查研究,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不斷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活畜養殖、屠宰環節的監管制度,研究制定養殖和屠宰環節生產經營主體“瘦肉精”自檢制度,落實生產經營者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推動建立畜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規范企業管理,健全誠信和自律機制,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六)加強宣傳培訓。要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作用,普及“瘦肉精”基本常識,提高消費者科學認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大力宣傳加強監管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提振消費信心。會同相關部門曝光典型案例,震懾違法犯罪分子。加大普法教育力度,廣泛宣傳“瘦肉精”危害及國家嚴厲打擊非法制售“瘦肉精”的法律法規。建立投訴舉報獎勵機制,鼓勵輿論監督。加大對監督執法人員的培訓,提高執法效能。

(七)加強信息報送。“瘦肉精”專項整治實行月報制度,各相關部門要在每月18日前將本月工作開展情況報送至區農業局綜合科。對于專項整治中形成的好經驗、好做法和案件查辦情況,要隨時報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