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揚塵污染整治方案
時間:2022-09-12 08:33:58
導語:環保局揚塵污染整治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實施環境保護民生工程的決策部署,根據《市2011年城區揚塵污染綜合整治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保障人民群眾環境權益為重點,堅持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聯動、分工負責、重心下移的原則,下大決心實施綜合整治,堅決抑制城區揚塵污染的高位態勢,切實提升城區管理水平和環境監管能力,不斷改善城區大氣環境質量,提高群眾幸福感指數。
二、主要目標
確保到2011年底,縣城區域空氣中可吸入顆粒物濃度日均值小于0.085mg/m3。
三、整治重點
(一)道路交通運輸揚塵污染的管理與控制
1.加強道路和碼頭的環境管理。對縣、鄉道進行及時維護保養,及時規范修復破損路面、道路,加強保潔。督促碼頭建設和完善粉塵污染防治設施并保持正常運行,依法查處超載等產生揚塵污染的違法行為。
2.加強車輛運輸環境管理。實施機動車限行管理,劃定城區貨車限行區域和時段。在城區周邊主要路口設置全天候的運輸車輛潑灑檢查站點,嚴禁未采取封閉方式運輸建筑垃圾、渣土、沙石,工業固體廢物等運輸車輛進入中心城區行駛,對無證、無篷蓋、易漏撒物料污染道路的運輸車輛依法及時查處。
(二)建筑施工地、拆遷作業揚塵污染的管理與控制
切實加大建筑施工地、拆遷作業現場揚塵防控工作的監督檢查,督促施工單位規范施工作業,每天定時清掃及灑水降塵。施工期間,城區各類建筑工地必須嚴格按照砂土覆蓋率、施工現場圍擋率、工地路面硬化率、駛離工地車箱封閉與車輪沖洗率等四個100%的要求,控制揚塵污染。所有施工場地周圍必須設置1.8米以上的硬質圍墻或圍擋,施工架外側必須設置能夠有效抑塵的防塵網或防塵布。樓層施工渣土須集中袋裝運至地面,不得高空拋撒;風力四級以上不得從事產生揚塵的施工作業,保證施工地周圍環境整潔。
(三)非煤露天礦山揚塵污染的管理與控制
1.加快全縣石料行業專項整治進度和力度。對禁采區內的石料礦山一律實施關停和限期關停,對限采區內的石料礦山,采礦證到期,一律實施關停。對可采區范圍的石料礦山企業實施規范開采。嚴格采取密閉作業、灑水降塵、場地硬化、圍檔、密閉運輸等揚塵控制措施,禁止向無密閉措施的運輸車輛出售和提供原料。
2.加強關閉和閉坑礦山揚塵污染的控制和管理。督促關閉和閉坑礦山加強管理,做好關閉和閉坑礦山的礦渣、尾礦、廢棄物處理工作,積極推進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作。
(四)工業企業揚塵污染的管理與控制
督促可能產生揚塵污染的新建項目,在環評文件上明確揚塵污染防治措施。其中,粉性物料必須采取庫房式存放,臨時性料場貨場要采取嚴格的篷蓋和圍擋措施,實施密閉運輸和清潔運輸,進行排污申報,加強揚塵污染防治全過程管理。積極推進對城區周邊老污染源和煙塵污染的深度治理,強制推行重點污染源企業的清潔審核,加快城區周邊生產礦山和尾礦庫的綠化和復墾工作,最大限度減輕城區周邊煙塵排放總量。
(五)城市生活垃圾揚塵污染的管理與控制
1.加強城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的監管。縣城市管理部門及時完成城市生活垃圾的中轉、運輸和處置,扎實開展道路清掃保潔工作,清掃保潔率達100%,嚴禁發生露天焚燒垃圾等揚塵污染現象。
2.加強對城區燃煤(材)鍋爐環境管理工作。確保上半年完成對城區內所有直接燃煤(材)鍋爐、茶水爐的清潔能源改造工作。
(六)桔稈焚燒揚塵污染的管理與控制
加大監管力度,嚴格落實桔稈禁燒要求,特別要抓好秋收后期的禁燒監管,防止焚燒現象的發生。要建立完善秸稈收集、儲運和綜合利用體系,從源頭上控制桔稈焚燒污染。
四、整治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2月1日—2月28日)
1.成立縣城區揚塵污染綜合整治領導小組。
2.召開領導小組成員會議,討論通過《縣2011年城區揚塵污染綜合整治工作方案》,明確整治目標及整治要求,確定各部門的工作職責。
(二)調查摸底階段(3月1日—3月10日)
各單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對目前存在的揚塵污染源和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全面梳理、登記造冊,建立臺賬,確定重點,做到有的放矢。3月10日前,各單位將工作計劃和措施、有關人員信息等報送至縣城區揚塵污染綜合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組織實施階段(3月11日—11月30日)
各單位要將城區揚塵污染整治工作和日常工作結合起來,統籌安排,每月組織兩次專項檢查,并留有檢查記錄憑證。縣城區揚塵污染綜合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每月至少召開一次例會,研究解決綜合治理過程中的有關問題,每月開展兩次以上督查或組織互查,切實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各類揚塵污染的違法行為。
7月中下旬,縣城區揚塵污染綜合整治領導小組主動邀請市環保局領導和市有關部門負責同志來我縣檢查指導。8月上旬,召開全縣上半年總結分析專題會議。
(四)總結驗收階段(12月1日—12月20日)
1.認真總結本年度揚塵污染綜合整治行動取得的成效與不足,研究制定長效管理機制。
2.縣環保局牽頭對全縣2011年度城區揚塵污染綜合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形成書面材料,及時上報市揚塵污染綜合整治工程指揮部辦公室。
3.對我縣有關部門在該項工作中的表現進行綜合評定,考核排名前四位的有關單位和負責同志予以表彰和獎勵,對考核排名后兩位的有關單位和負責同志予以通報批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縣政府成立縣2011年城區揚塵污染綜合整治領導小組,縣長任組長,常務副縣長、副縣長任副組長,縣政府辦、縣委宣傳部、縣經信委、縣財政局、縣公安局、縣交通局、縣住建局、縣國土局、縣城管局、縣環保局、鎮、縣政府督查室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地點設在縣環保局,縣環保局局長裴振西兼任辦公室主任。從有關部門抽調精干人員,集中辦公,縣環保局副局長胡虹負責組織開展聯合執法活動、上報相關材料等日常工作。
(二)制定方案,明確任務。各有關鄉鎮政府和有關部門要依據本方案,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工作方案或實施細則(各部門職責分工見附件),明確目標,分解任務,實施揚塵污染綜合整治網格化管理,確定專人負責,將治理責任落到實處,形成工作合力,確保治理工作落到實處。
(三)強化措施,嚴格考核。建立揚塵污染防治聯席會議制度,縣環保局為聯席會議召集單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互通信息,密切配合,部門聯動,共同做好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定期組織檢查考核,適時開展現場監測,了解城區環境現狀和整治成果。對群眾反映強烈,污染治理設施不健全的建設單位實行掛牌督辦,做到處理到位、整改到位、責任追究到位,并通過媒體及時向社會公布。對落實市專項整治指揮部督查整改要求不力的單位,導致揚塵污染嚴重、環境空氣質量改善不明顯的實行“一票否決”,并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廣泛宣傳,營造氛圍。各單位及時向縣城區揚塵污染綜合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專項整治相關信息,每月不少于一篇,由辦公室整理后匯編為《縣2011年度城區揚塵綜合整治情況專報》,及時報市揚塵污染綜合整治工程指揮部辦公室。“6·5”世界環境日期間,在《今日》開設專欄,刊登各有關單位相應的責任和義務,大力宣傳揚塵污染綜合治理的重要意義、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加大對環境違法行為和環境犯罪行為的曝光力度。按月在媒體上公開工作開展情況,印發揚塵污染防治綜合知識傳單,公布舉報電話,切實提高群眾參與和監督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工作的積極性,推動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 上一篇:全縣財政收支審計方案
- 下一篇:醫療管理質控手冊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