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夏季除四害工作方案

時間:2022-08-11 1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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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夏季除四害工作方案

夏季是“四害”孳生和繁殖的高峰季節,為進一步做好我縣春夏季鼠、蚊、蠅、蟑螂(四害)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鞏固我縣愛國衛生工作成果,按照《壯族自治區愛國衛生管理辦法》和自治區、市愛衛委會有關工作部署及要求,2014年開展春夏除“四害”工作,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則及標準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政府組織、地方負責、部門協調、群眾動手、社會監督、分類指導”的愛國衛生工作方針,堅持“環境衛生綜合整治與藥物消殺結合,專業隊伍消殺與群眾參與相結合,突擊行動與經常性消殺相結合,治標與治本相結合”的病媒生物防制原則和方法,嚴格按照《國家衛生城市標準》和《壯族自治區愛國衛生管理辦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要求,有效降低“四害”密度,使各鄉鎮鼠、蚊、蠅、蟑螂密度控制在國家標準內,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各鄉鎮,縣直各單位的領導要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做到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明確專人負責,并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活動方案,安排落實經費,使除“四害”工作進家入戶,確保此項活動在全轄區范圍同時有效開展。

二、工作任務及責任分工

(一)主要任務

根據工作標準,各鄉鎮、縣直各單位及各社區,根據實際制定春夏季除“四害”工作計劃,積極發動群眾,廣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清除垃圾,整治衛生死角,清除“四害”孳生地,清理亂堆亂放雜物,疏通溝渠,填平坑洼,徹底鏟除“四害”孳生地。結合藥物消殺防治,做好密度監測和監督檢查。在做好環境衛生整治的基礎上,全縣要集中以化學藥物防制的方法殺滅“四害”種群,努力確保此次除“四害”活動達到預期效果。為嚴格規范用藥,確保人畜安全,全縣統一使用全國愛衛會規定的除“四害”藥械,由縣愛衛辦負責統一安排,縣愛衛辦負責全縣除“四害”藥械的供應。經費本著“誰受益,誰出錢”的原則,各單位、群眾要在規定的時間到縣愛衛辦購買藥械,開展除“四害”投藥活動。同時嚴禁不法商販在市場上擺賣和兜售國家禁止使用的劇毒急性鼠藥,以確保人畜安全。

(二)責任分工

1.縣愛衛辦:負責組織全縣開展春夏季除“四害”活動;負責督促協調愛衛會成員單位開展除“四害”工作;負責除“四害”技術指導;督促各鄉鎮政府、縣直各單位做好除“四害”各項工作;指導縣城社區居委會做好除“四害”資料的收集匯總工作;負責除“四害”工作總結報告。

2.縣衛生局:負責各醫療衛生單位開展春夏季除“四害”工作;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做好轄區內“四害”密度的監測和“四害”消長情況統計;衛生監督部門督促衛生行業做好除“四害”工作。

3.縣市容局:要加大對大街小巷的清掃和保潔力度,做到街面沒有垃圾、煙蒂、痰跡、紙霄,特別要注意清理街面上的排水溝內的垃圾。負責垃圾填埋場滅蠅及滅鼠工作;負責垃圾運載工具、垃圾中轉站、果皮箱等滅蠅、保潔工作;負責公共衛生廁所除“四害”活動的指導督促檢查。

4.縣住建局、房管局:負責已申辦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工業與民用建筑工地除“四害”工作;建設局組織督促指導安裝和維護小街巷的“五防”設施;房管局督促物業管理公司組織完善建筑物防鼠等設施,督導物業公司所服務區域的除“四害”工作。

5.縣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機關辦公大院除“四害”活動;加強對所管轄房屋出租門店、租房戶的管理,派專人負責各宿舍區環境衛生清理工作和除“四害”投藥工作。

6.縣市場物業管理中心:負責抓好縣城農貿市場及鄉鎮集市等流通領域內的環境衛生整治,組織各攤主清除攤位內的廢舊雜物,保持攤位內整潔衛生,以便投藥人員投藥。要加強市場內下水道防鼠設施建設,聘請專業人員定期噴殺滅蟑、滅蚊蠅藥物,確保市場內無蟑螂、無蚊蠅。

7.縣工商局:負責大型商場(超市)的除“四害”活動;負責所管轄單位、場所除“四害”工作。

8.縣教育局:負責各中小學校(幼兒園)的除“四害”工作。

9.縣交通局:要加強對汽車站的督查,認真做好客運區環境衛生清掃工作,負責長途汽車站、公交汽車除“四害”工作。

10.縣水利局:負責縣城河流、湖塘兩側綠化帶內的除“四害”工作。

11.縣農業局、安監局:負責查處違規經營使用除“四害”藥物。

12.縣糧食局:負責糧庫、糧油加工場所除“四害”工作。

13.縣食品與藥品監督局:督促監管單位、餐飲業、五小行業(小飯店、小旅館、小浴室、小理發美容店、小副食品店)做好除“四害”工作。

14.縣質量監督局:負責食品加工行業除“四害”工作。

15.各鄉鎮人民政府:(1)負責鄉直各單位在轄區內的除“四害”活動。(2)負責所管轄景區(點)和公共場所等綠化帶內的除“四害”工作。(3)全面負責轄區內無物業管理的居民區公共場所和下水道的消殺。(4)負責對轄區單位和有物管的居民小區落實除“四害”工作的檢查督促。(5)負責所管轄的中小學校、托幼機構落實除“四害”工作。(6)負責轄區內公廁、垃圾中轉站及垃圾運輸車輛的除“四害”工作和垃圾運輸車輛的清洗保潔。(7)負責督促協調轄區各單位除“四害”工作的落實和除“四害”各種資料的匯總準備。(8)負責協助設置完善的殺蟲滅鼠藥械銷售網絡。

16.其他單位:做好本單位內部和下屬單位及管轄單位的除“四害”工作。

三、工作方法

(一)滅鼠

鼠密度控制達到國家標準。做好日常外環境整治和滅鼠工作,參加全縣統一的滅鼠專項行動,公共場所要求做到統一時間、統一行動、統一用藥。投藥前單位、家庭、辦公場所一定要堅持先清理環境衛生、斷絕鼠糧后進行投藥的原則,投放毒餌面積要全覆蓋,毒餌飽和率達100%。以開展專項突擊行動與長效鞏固工作結合起來,確保滅鼠效果,加強重點單位部位防鼠設施建設,室內外及道路下水道口應完善防鼠閘、防鼠網等設施。

(二)滅蟑

蟑密度控制達到國家標準。搞好環境衛生治理,保持清潔,結合藥物消殺,對灌木草林、下水道、垃圾槽、化糞池等密閉環境,要用熱煙霧機進行熏殺。對餐飲、食品、旅業、娛樂、食堂等重點場所進行熱燙熏殺及放置滅蟑毒餌。

(三)滅蠅

蠅密度控制達到國家標準。及時清除垃圾,糞便無害化處理,加強農貿市場和食品經營單位廢棄物等孳生地管理,是控制蒼蠅孳生的最有效方法。在做好消除蠅類孳生地的同時,結合藥物殺滅成蠅,完善防蠅網罩等設施。

(四)滅蚊

蚊子密度不超過國家標準。開展孳生地整治和結合藥物殺滅控制工作,清除室內外環境容器積水,翻盆倒罐,疏通排水管網,填平洼地,清除蚊蟲孳生,外環境積水陽性率控制在3%以內。推廣使用滅蚊燈箱,重點是公園、住宅小區、學校、醫院、機關單位等院內安裝使用,道路下水道沙井口設置防蚊閘。

四、工作步驟

各單位要按照縣級除“四害”工作方案,結合本單位實際,認真抓好工作落實。

(一)3月10日至4月10日:宣傳發動及人員培訓階段

1.縣愛衛辦召開除“四害”宣傳動員會,落實各責任單位的除“四害”職責。各鄉鎮、責任單位、社區積極開展除“四害”的宣傳工作,以宣傳畫報、公告、宣傳冊、知識宣傳點等多種形式宣傳教育,發動各單位、轄區居民積極參與除“四害”工作,并發揮各職能部門行政管理職責,確保除“四害”工作能夠有效實施。

2.各鄉鎮做好宣傳發動以及組織購買除“四害”藥械工作,組織單位、居民、投藥技術骨干人員正確用藥進行培訓,確保用藥效果和對“四害”的長效控制。

3.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做好全年“四害”密度的監測方案及公共場所春秋兩季投藥前后的密度監測工作。各責任單位要按要求上報相關資料,提交其負責管轄范圍內所有單位、場所的數量。3月30日前對各單位、場所除“四害”情況進行初步匯總,對未采取除“四害”消殺措施的單位場所加強宣傳動員。采取“條塊結合、條為主、塊為輔”的方式,以行業職能部門管轄單位、場所為責任區,縣政府補充管理轄區內公共區域、無主單位場所、居民區等,避免無人監管、提高覆蓋率。各責任單位、各級政府部門須如實、全面上報管轄內單位、場所資料,所報責任區數或相關工作情況要與實際相符。

4.縣愛衛辦要掌握除“四害”工作的實施情況,登記尚未開展除“四害”的工作單位,明確其預定選擇除“四害”方式及完成期限,對未開展除“四害"工作的單位下達整改通知。各責任單位對有產權、有責任人的單位及場所宣傳發動要全覆蓋。

5.縣愛衛辦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對各所屬單位除“四害”工作進行檢查。

(二)3月10日至3月30日:外環境化學藥物滅鼠堵洞階段

開展全縣各范圍內的公共場所外環境化學藥物滅鼠堵洞工作,由縣愛衛辦統一組織實施。

(三)4月11日至4月28日:外環境整治階段

各鄉鎮政府結合愛國衛生月活動和城鄉環境衛生整潔行動的實施,組織轄區內各單位干部群眾打掃責任區的環境衛生,清理衛生死角,疏通溝渠,清除積水,清除鼠跡和蟑跡,徹底鏟除“四害”孳生地。督促各單位、商戶完善、安裝“四害”防護設施,修補門窗,對公共場所防制設施進行維修,對水泥地面裂縫處鼠洞進行水泥封補。

(四)4月29日至4月30日:查遺補漏階段

各鄉鎮督促社區及各單位做好殲滅殘鼠,清理鼠跡工作。

(五)5月12日至5月30日:為縣城下水道污水井口的滅鼠時間。這項工作由縣環衛站、縣愛衛辦負責組織實施。

(七)4月10日至6月30日:密度監測階段

1.縣疾控中心開展春夏季鼠密度滅前監測時間:3月1日至3月5日;滅后第一次監測時間:4月5日至4月10日,滅后第二次監測時間:5月8日至5月17日。

2.聯合檢查組檢查春夏季下水道滅蟑時間:6月26日至6月30日。

五、工作措施

(一)做好宣傳發動工作。除“四害”工作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人人有責,必須統一行動,上下左右聯動,群策群力,綜合防制。各鄉鎮、各部門各單位要部署并落實工作任務,每季度最少開展1~2次除“四害”活動。

(二)確保除“四害”經費落實。縣直各部門各單位要保障本所轄公共場所除“四害”經費,并將除“四害”工作納入計劃,保證工作落實到位。

(三)加強外環境整治工作。各鄉鎮、縣直各單位要積極組織外環境整治清潔行動,清除垃圾,消滅衛生死角,清理亂堆亂放,疏通溝渠,填平坑洼,徹底鏟除“四害”孳生地。

(四)認真開展除“四害”工作。除“四害”是一項預防疾病、關系到人民身體健康的重要工作,各級領導必須重視,制訂工作計劃,組織發動群眾,人人動手,結合聘請專業隊伍開展除“四害”。

(五)加強督促檢查。縣愛衛辦及成員單位進一步加大檢查督促的力度,及時進行檢查和鑒定考核。各鄉鎮政府要安排人員深入鄉直各單位、社區檢查指導,督促工作落實,抓好除“四害”工作。縣愛衛委會將對密度超標的單位,給予督辦限期整改;對不開展除“四害”工作的單位,將進行檢查督促并報告;對限期整改不達標者,按照《壯族自治區愛國衛生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予以罰。縣愛衛辦根據情況不定期召開會議,通報當前除“四害”工作進度及下一步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