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園區安全生產檢查工作方案

時間:2022-08-21 04:4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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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園區安全生產檢查工作方案

為堅決貫徹落實、總理等中央領導和省、市領導近期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全國、全省、全市安全生產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根據國務院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集中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通知及上府辦字【2013】41號文件精神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

嚴格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要求,把集中開展大檢查作為當前安全生產工作的首要任務,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類安全生產隱患,堵塞安全監管漏洞,強化安全監管舉措,牢牢把握制定方案、動員部署、排查整治、落實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人、總結檢查整改成效、建立長效機制等重點環節,全面摸清安全隱患和薄弱環節,堅決、及時、徹底排除重大安全隱患,依法關閉取締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企業,增強全社會安全意識,進一步提升安全生產保障水平,確保園區安全生產持續穩定好轉。

二、檢查范圍

園區范圍內所有行業領域、所有生產經營建設單位和人員密集場所,重點檢查危險化學品、“八大行業”、消防、道路和建筑施工、特種設備、食品藥品加工等人員密集場所。堅持“五個突出”:突出檢查事故多發頻發的重點行業領域;突出檢查消防、危化等重點行業領域;突出檢查人員密集場所;突出檢查農民工等人員集中的勞動密集型企業;突出檢查本企業反復發生、長期未得到根治的重點問題。

三、檢查內容

(一)生產經營單位

在全面檢查的基礎上,重點檢查企業項目工程設計是否符合安全規范,安全規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崗位責任是否落實到位等情況,以及工藝系統、基礎設施、技術裝備、作業環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隱患。除按照園區《關于集中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的緊急通知》所規定的20個方面之外,同時明確以下八方面重點內容:

1.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及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落實“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護職工生命作為最重要的職責”的情況。

2.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程執行情況。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情況;技術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作業規程建立、執行情況;作業現場安全監督檢查情況;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工程設計中的安全專篇制訂執行情況,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情況;外來施工隊伍(承包商)安全監管情況等。

3.設備設施管理情況。重點檢查特種設備、泄壓、防爆、阻火、防雷、防靜電、報警、電氣、消防、機械(包括沖壓、傳動、轉動裝置)、危險物品設施(包括生產、儲存、運輸、使用、包裝、廢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出口、建筑物等設備設施的管理情況;對存在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重點環節和部位以及重大危險源普查建檔、風險辨識、監控預警制度的建立與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4.作業場所環境管理情況。重點檢查作業場所是否設置在不符合安全條件的通天房、違法棚屋等場所內;生產環境布置是否合理、通道是否暢通、照明是否完好;生產、生活和儲存區域的安全距離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三合一”現象;防止粉塵、毒物、噪聲、輻射、高溫等職業危害的措施是否到位;爆破、吊裝、高處懸掛、有限空間、焊接、交叉作業、動火作業等危險作業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到位。

5.隱患排查治理情況。企業按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安全監管總局令第16號)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和糾正違章違規行為情況及對排查出的隱患及時進行整改落實情況。

6.應急管理情況。建立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或與相關應急救援隊伍簽訂協議情況;配備應急救援物資、制訂應急救援預案和應急演練情況;對企業周邊或作業過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危險點排查、防范和治理情況等。

7.安全基礎工作及教育培訓情況。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和生產一線職工(包括農民工)的教育培訓情況,以及勞動組織、用工等情況。

8.高溫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開展高溫隱患排查,加強重大危險監測監控情況,高溫重點行業(領域)各項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實處;強化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健全完善預防自然災害引發事故工作機制情況。

(二)重點行業領域“打非治違”和專項整治

1.危險化學品:貫徹落實《省化工企業安全生產五十條禁令》情況;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運輸、使用和廢棄處置等各環節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重點區域、危險工藝、危險產品和重大危險源的監控情況;危險化學品企業建設項目“三同時”手續是否齊全;對重大危險源裝配安全監控系統情況;對涉及危險化學工藝裝配完善自動控制系統有效運行情況;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建立完善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情況,并報市縣兩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及是否定期組織演練情況。

2.消防:以人員密集場所及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和員工集體宿舍、高層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場所為重點,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情況,重點檢查消防行政許可、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日常防火檢查巡查、建筑消防設備設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應急疏散預案制定及演練情況。

3.道路交通:重點排查企業員工上下班接送車輛的安全隱患,廠車是否存在超員超速超載情況,排查員工上下班騎電動車、摩托車是否配戴頭盔情況,排查企業對員工交通安全教育情況等。

4.建筑施工:建設、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機、物料提升機、施工升降機、吊籠、腳手架等設施設備安全隱患情況;落實防墜落、物體打擊、觸電、倒塌措施情況;查處違反法定建設程序和違法分包、轉包、掛靠等行為情況。

5.食品藥品加工:涉及危險化學品使用設施、設備、安全附件的安全檢查情況,重點部位自動監控、泄漏檢測報警、通風、防火防爆設施設置維護及運行情況。

6.特種設備: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安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工業園區制冷行業、化工行業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建筑領域起重機和場內專用機動車輛整治情況;嚴厲打擊非法違法違規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充裝行為情況。

(三)園區各企業

除按照園區《關于集中開展安全生產檢查的緊急通知》所規定的八個方面之外,同時明確以下七個方面的重點檢查內容。

1.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規定要求和中央、省、市領導同志一系列重要指示指示精神情況;貫徹落實全國、全省、全市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部署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等重點工作情況。

2.落實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責任,組織企業開展自查自糾情況;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隱患和重大危險源,落實整改和監控措施情況;加強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建設情況。

3.道路交通運輸、建筑施工、消防和燃氣安全等其他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情況。

4.加大監管力度,建立和完善聯合執法機制,嚴厲打擊非法違法建設、生產、經營行為和查處事故瞞報、謊報行為情況。

5.加強應急機構和應急隊伍建設情況;建立和完善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預警、預報應急機制情況。

6.高溫開展安全監管、檢查落實情況。

7.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開展事故查處情況;嚴格依法追究責任情況;各類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四、檢查職責分工

1.危險化學品、職業衛生、交通等安全檢查由肖欠根負責配合安監局、衛生局、交警大隊組織實施;

2.消防安全檢查由胡發林負責配合消防大隊組織實施;

3.在建重點工程、建筑施工安全檢查由羅衛華負責配合建設局、安監局組織實施;

4.特種設備及食品藥品加工安全檢查由聶四明負責配合縣質監局、縣藥監局組織實施;

五、檢查方式

大檢查采取企業自查自糾、行業(領域)主管部門復核檢查和園區督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以企業自查為主。具體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企業自查自糾階段(6月20日—7月10日)。各企業必須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全面深入、細致徹底的大檢查。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和技術標準要求,嚴格細致,認真檢查事故易發的重點場所、要害部位、關鍵環節,排查出的隱患、問題要制表列出清單,建立臺帳,制訂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并對本單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全面評估。排查情況、整改方案和整改結果,都要經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在單位內部公布,接受職工群眾監督。企業自查自糾情況于每月10日前上報給各蹲點干部或行業管理部門。在企業自行排查整治的同時,園區和行業主管部門要組成督查組,采取抽查、明察與暗訪、綜合及專業檢查相結合等方式對轄區內、行業內的各類企業、單位加強全面檢查。特別要對近兩年來因非法違規行為被處罰處理過的企業進行重點排查。

(二)集中整治和重點抽查階段(7月11日—8月31日)。在企業自查整改的基礎上,園區管委會各蹲點干部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按照“誰蹲點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要層層組織指導和監督本蹲點企業進行全面檢查督查,對事故易發、頻發、多發的企業和行業領域開展重點督促、檢查。要開展安全檢查的全過程進行督查、抽查,組織互查,開展專項檢查、督導。并將檢查整改情況按時間要求書面園區管委會安委辦。

(三)園區安委辦組織督查階段(9月1日—9月20日)。為推動各企業各蹲點干部安全檢查和重點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園區將組織4個督查組分別深入到危化品企業、紡織、制鞋等消防重點企業,特種設備使用企業,在建工地開展督查,具體安排如下:

1.危化品企業督查組:負責園區危化品生產、經營、運輸企業的督查。

2.紡織、制鞋等消防重點企業督查組:負責消防重點企業以及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督查。

3.特種設備使用企業安全督查組:負責園區內所有特種設施使用企業的安全生產督查。

4.在建工程安全督查組:負責園區在建項目工地以及園區所有施工工程的安全督查。

各督查組要嚴格按照園區《關于集中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的緊急通知》(上安發〔2013〕10號)所規定的檢查職責,通過聽匯報、查資料、看現場,明察暗訪、突擊夜訪、重點抽查、回頭檢查等多種方式和途徑,實實在在了解掌握各企業開展安全檢查的情況、取得的實效、存在的問題和解決的辦法措施,并將督查情況分別于7月20日、8月20日、9月10日報園區安委辦,督查結果將全園區通報并作為2013年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的重要內容。同時,各企業要按照6月20日園區安全生產工作會議要求,認真做好迎接上級督查組對我縣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情況督查的各項準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