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公眾安全感及群眾滿意度工作方案

時間:2022-09-04 04: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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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公眾安全感及群眾滿意度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扎實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解決群眾實際問題,推進和諧平安建設,增加群眾幸福指數(shù),按照全縣統(tǒng)一部署,現(xiàn)結(jié)合德綜發(fā)〔2014〕2號文件和單位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明確任務

單位確保對本單位干部職工及家屬宣傳走訪到位,對本單位及干部職工家庭固定電話摸底登記。

二、實施方式、步驟

1.開好會議。立即召集全體干部職工開好一次提升公眾安全感和政法部門群眾滿意度工作會議,通過會議形式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再強調(diào)。

2.加強宣傳。要充分利用人防網(wǎng)站、液晶屏幕和條幅等宣傳方式,充分介紹我縣政法綜治戰(zhàn)線為創(chuàng)建和諧平安所做的工作、所付出的努力和所取得的成果,切實提高廣大人民群眾對提升公眾安全感工作的知曉率和認可率。

3.電話摸底。在往年已報固定電話的基礎上,對單位干部職工新增固定電話或手機與固話捆綁戶進行重新摸底,對已取消原有固定電話更新登記。

4.組織走訪。單位每位干部職工與每位擁有固定電話家屬見好面,做好宣傳、走訪工作,告知省民調(diào)中心抽查形式及應注意事項。其次提高見面效果,干部要靜得下心來聽取群眾內(nèi)心話語,沉得下去接收群眾意見、建議,甚至牢騷、批評,虛心接收群眾填寫的《公眾安全感調(diào)查表》。

5.開展巡邏。我辦按照縣里統(tǒng)一安排,堅持每季度的最后一個月進行義務巡邏。

6.落實整改、意見建議反饋。提升公眾安全感和政法部門群眾滿意度目的是為群眾解決實際問題。如果解決了群眾所遇的困難、化解其心中矛盾,公眾安全感及滿意度自然會上升。對摸查收集的群眾意見、建議深入分析,落實整改措施,能立即辦理的,要立即辦理;不能辦理的,要再次上門做好耐心細致的解釋工作,并以書面形式反饋告知,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著落,絕不能有視而不見、推諉扯皮的現(xiàn)象發(fā)生。

三、有關(guān)要求

1、組織領(lǐng)導。我辦成立黃參霖主任為首的該活動領(lǐng)導小組,具體負責,積極開展宣傳和走訪活動。

2、督促檢查。縣政法委由縣綜治委牽頭成立四個督查、抽查組,實行二輪督查、抽查,具體安排如下:

第一輪督查時間:每季度最后一個月6日之前,督查各單位研究部署、召開動員會、制定活動方案、人員分片包戶、電話摸底、宣傳走訪及治安巡邏情況;

第二輪督查、抽查時間:每季度最后一個月15日之前,督查意見收集和整改反饋情況,入戶抽查固定電話。

四、督查結(jié)果及運用

四個督查組要將督查情況于階段性督查、抽查完成的次日報縣綜治辦,由縣綜治辦形成督查通報,通報各單位工作進展情況并就鄉(xiāng)鎮(zhèn)序列及綜治責任單位序列進行排名,對督查通報排后三位的鄉(xiāng)(鎮(zhèn)、場)和排后五位的綜治責任單位通報批評,對入戶抽查10戶、電話抽查10戶各有2戶未宣傳走訪的鄉(xiāng)(鎮(zhèn)、場)實行綜治黃牌警告,對綜治責任單位連續(xù)2次排后五位實行綜治黃牌警告,對拒不執(zhí)行“提升公眾安全感和政法部門群眾滿意度活動”安排,兩次督查皆無實際行動的,列為重點管理。此次“提升公眾安全感和政法部門群眾滿意度活動”督查、抽查結(jié)果將作為年度綜治考評的重要評分依據(j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