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局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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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局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工作方案

為切實推進依法治農,依法行政,進一步規范農業行政執法行為,確保涉農法律法規規章的正確實施,根據市區委辦公室《關于印發<區依法治區2014年工作要點>的通知》(巴區委辦[2014]17號)要求,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最新農業、農機、農產品質量安全等農業法律法規,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方針和明確職責、加強監督、公開公正、注重實效的原則,進一步規范農業行政執法行為、提高執法效能,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營造全區農業發展良好環境、促進科學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標

以解決制約行政執法效能的突出問題為切入點,打好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的攻堅戰。加強對農業行政執法機構和執法人員資格的審查管理,明確其職責權限,切實解決多頭執法、重復執法、交叉執法的問題;嚴格規范農業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范圍、種類和幅度,避免行政執法工作中的隨意性;深化行政執法責任制,嚴肅查處不當行政執法行為和違紀問題,切實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受追究、侵權須賠償。通過嚴格規范農業行政執法行為,實現優化農業法制環境。

三、工作內容

(一)完善行政執法資格管理

1、規范執法主體。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區農業行政執法監察大隊集中行使《農業法》、《種子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農藥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賦予本級農業部門的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權;區農機監理站集中行使《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賦予本級農業部門的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權;區植物檢疫站集中行使《植物檢疫條例》賦予本級農業部門的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權。凡未經法律確認的行政執法主體,不得實施行政執法活動;對依法受委托行使行政執法權的組織,要明確委托權限,規范委托文書;不具備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的單位或組織,不能申領財政部門發放的罰沒票據。

2、梳理執法依據。各相關單位和科室要對照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全面梳理執法依據。行政執法主體清理包括:行政執法主體類別和行政執法主體的執法依據;行政執法職權清理包括:本部門承擔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征收、行政強制、行政監督等具體行政執法任務和相應的執法依據。(牽頭領導:,責任科室:法制科,責任單位:區農業執法大隊、區農機監理站、區植物檢疫站,責任人:。完成時限:2014年5月30日)

3、清理執法人員。各相關單位和科室要按照《省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對行政執法人員進行全面清理上報。凡未經培訓考核,并取得執法證的人員,不得從事行政執法活動。對已領取行政執法證件的人員,要進行新頒布實施的政府通用法律和專業法律知識的培訓考核,培訓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執法資格。(牽頭領導:,責任科室:法制科,責任單位:區農業執法大隊、區農機監理站、區植物檢疫站,責任人:。完成時限:2014年5月30日)

(二)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

全面梳理省農業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法定依據,進一步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并結合實際,對裁量權的行使條件、運用范圍、裁決幅度、實施種類等予以合理的細化和分解,明確各個層次執法人員的權限,報區政府法制局備案,同時在區政府法制網統一公布。(牽頭領導:,責任科室:法制科,責任單位:區農業執法大隊、區農機監理站、區植物檢疫站,責任人:。完成時限:2014年5月30日)

(三)規范執法行為

嚴格執行農業執法工作“六條禁令”,加強行風建設,提高文明執法水平。嚴格依照《行政處罰法》、《農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和《農業行政執法文書制作規范》要求開展行政執法,規范勘驗檢查筆錄、證據登記保存清單、詢問筆錄、抽樣取證憑證、立案審批表、案件處理意見書、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行政處罰決定書等執法文書。做到農業執法主體合法,程序合法,文書規范,紀律嚴明。(牽頭領導:、,責任科室:法制科,責任單位:區農業執法大隊、區農機監理站、區植物檢疫站,責任人:。完成時限:2014年12月)

(四)深化行政執法責任制

1、落實崗位責任。各相關單位和科室要根據行政權力運行平臺機制,調整和完善行政執法責任制相關內容,調整行政執法依據、界定法定職權、分解執法職責、落實崗位執法責任等。(牽頭領導:、,責任科室:法制科,責任單位:區農業執法大隊、區農機監理站、區植物檢疫站,責任人:。完成時限:2014年5月30日)

2、建立完善制度。按照依法行政和規范化建設要求,各相關單位要健全和完善執法人員管理、執法辦案、廉政監督、舉報投訴、錯案責任追究、重大案件集體討論評析、檔案管理等執法管理制度,并規范張帖上墻,確保執法人員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切實依法履行職責。(牽頭領導:、,責任科室:法制科,責任單位:區農業執法大隊、區農機監理站、區植物檢疫站,責任人:。完成時限:2014年10月)

3、強化評議考核。各相關單位和科室要完善和建立行政執法責任制評議考核機制,將行政執法評議考核作為依法行政考核的重點內容進行考核。要通過專項檢查、案卷評查和投訴舉報,及時發現并糾正違法行為。對違法執法和不當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行為,要根據《省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等有關規定,對于行政執法機構給予限期整改、通報批評、取消評先資格等處理,對于行政執法人員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離崗培訓、調離執法崗位、暫扣或收回執法證件等處理或按有關干部管理權限和程序給予行政處分或紀律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牽頭領導:、,責任科室:法制科,責任單位:區農業執法大隊、區農機監理站、區植物檢疫站,責任人:。完成時限:2014年12月)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區農業局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分管法制、執法工作的領導為副組長、區農業執法大隊、區農機監理站、區植物檢疫站等單位為成員的依法治農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規范行政執法工作的統一組織領導、監督考核。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區農業局法制科,具體負責以上工作的組織開展和具體落實。各相關單位必須充分認識開展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認真學習有關文件精神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統一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充實工作力量,保證各項工作任務按時、按要求完成。

(二)強化監督考核。區農業局將制定規范行政執法工作考核評價辦法,根據工作開展落實進度、質量、效果和資料報送情況進行嚴格考核,并納入各相關單位年度綜合目標考核,作為領導班子和個人考核、評先選優的重要依據。

(三)逗硬落實問責。對本項工作嚴重不負責任、規范行政執法工作開展差、甚至違法違紀的單位和個人,將嚴格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