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系統工作方案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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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水利工程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縣關于加快水利改革發展和黨風廉政建設的決策部署,正確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進一步規范水利工程建設市場秩序,強化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管,加大監督檢查工作力度,全面推進誠信體系建設。堅持改革創新、統籌協調、標本兼治、懲防并舉,切實加打對重點領域、重點環節的治理力度,保障我縣大規模水利建設的工程安全、資金安全、干部安全、生產安全,促進水利事業又快又好發展。
二、明確主體責任
水利工程建設點多、面廣、量大,與人民群眾利益洗洗相關,必須嚴格依據水利部事權劃分原則,充分調動本縣水行政主管部門的積極性,履行好水利建設由項目法人實施、政府監管兩個主體責任。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完善管理制度、健全體制機制、強化指導監督,落實好項目法人的監管主體責任,對本行政區域內水利工程建設管理負總責。項目法人要落實好水利工程建設實施的主體責任,確保工程建設進度、質量與安全、資金合理使用和投資效益。
三、治理重點
(一)加強貫徹執行情況監督。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決策部署和法規制度,嚴格執行中央、水利部、省委省政府和水利廳關于水利建設管理的重要文件和工作部署,結合實際建立健全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的規章制度。
牽頭股室:水利股
配合股室:規劃建設股、防汛辦、財務審計股、水政監察大隊、水保辦、電管股、質監站、監察室、各鄉鎮水務管理站
(二)加強對本地區水利建設項目的監管。要再對水庫工程、灌區建設、堤防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等監督檢查基礎上,重點檢查2012年、2013年兩批新開工中型和?。ㄒ唬┬退攸c工程項目,加強對前期工作、計劃下達與執行、招投標、建設管理、資金使用觀、工程質量與安全等方面的全方位監督檢查,將各重點領域和重點環節的監管責任落實打具體股室和人員。
牽頭股室:規劃建設股
配合股室:水利股、水保辦、財務審計股、行政審批股、防汛辦、質監站、監察室、各鄉鎮水務管理站
(三)加強對本地區項目法人的監管。認真執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建設監理制,嚴格按照批準的設計文件和技術標準組織工程建設,保證工程質量安全和投資效益。
1.前期工作方面。檢查項目前期工作深度、質量是否滿足要求,項目重大設計變更是否按規定履行審批程序。
牽頭股室:規劃建設股
配合單位:水利股、水保辦、防汛辦、財務審計股
2.項目法人組建方面。檢查項目法人內設機構是否合理,人員數量與能力是否符合要求,內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牽頭股室:監察室
配合股室:水利股、防汛辦、水保辦、財務審計股
3.招標投標方面。檢查項目招標投標是否履行了招標備案程序,是否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市場交易,是否存在人為劃小標段規避招標、重要設備材料采購規避招標、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干預招標投標的問題。
牽頭股室:水利股、規劃建設股
配合股室:防汛辦、水保辦、監察室、電管股
4.質量安全管理方面。檢查是否嚴格執行質量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技術標準,是否存在關鍵環節質量安全管理的漏洞,工程建設是否存在質量安全隱患,竣工驗收是否及時。
牽頭股室:水利股、質監站
配合股室:防汛辦、水保辦、電管股、規劃建設股、監察室、各鄉鎮水務管理站
5.資金使用管理方面。檢查是否存在截留、擠占、挪用、套取水利建設資金的問題,是否存在資金撥付不及時、配套資金不到位的問題,是否存在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編制和審批工作滯后的問題。
牽頭股室:財務審計股
配合股室:水利股、水保辦、防汛辦、規劃建設股、電管股、水產股、水政監察大隊、監察室、各鄉鎮水務管理站
(四)開展誠信體系建設監督檢查。重點檢查水利建設市場主體是否存在掛靠借用資質、出借資質、圍標串標、轉包和違法分包等違法違規行為,嚴肅查處不履行合同、違反國家相關規程規范技術要求、偷工減料和使用不合格建材、無證上崗等不良行為。要加強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建檔工作,及時上報水利建設市場主體在本地區的良好行為記錄和不良行為記錄。同時,要對項目信息和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開共享專欄未建立、信息公開特別是市場主體不良信息公開不及時的問題,工程建設領域廉政風險防控機制不健全、責任追究制度執行不嚴格等問題的監督檢查,督促整改。
牽頭股室:監察室
配合股室:水利股、水保辦、防汛辦、規劃建設股、電管股、水產股、水政監察大隊、財務審計股
(五)加大對突出問題的整改力度。要全面加強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監督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嚴格按照水利部和我廳的有關文件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責任,建立整改臺賬,逐個督辦整改,逐項銷號,做到問題不查清不放過、原因不辨明不放過、整改不徹底不放過、責任不追究不放過。對已整改問題的單位,逐一進行核實。對問題整改措施不力、行動遲緩、敷衍塞責、弄虛作假的,要依照相關規定嚴格責任追究,把工程治理工作貫穿于項目建設的全過程,不斷創新監管機制,規范建管行為,促進工程質量及建管水平提高。
牽頭股室:監察室
配合股室:水利股、水保辦、防汛辦、規劃建設股、電管股、水產股、水政監察大隊、財務審計股、各鄉鎮水務管理站
四、重點領域
結合當前水利建設實際,確定重大水利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等4個領域為2014年水利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重點領域。
五、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2014年5月30日前制定實施方案,扎實有序組織開展本地的專項治理工作。
(二)自查自糾。2014年5月~10月,治理重點和重點領域,結合對項目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或稽察成果,集中開展自查自糾,全面、認真查找監管工作和項目實施各環節的突出問題,采取有針對性的改進措施,邊查邊改、立行立改。
(三)整改總結。2014年11月~12月上旬,進行集中整改總結。各整改股室要明確整改責任人和整改期限,建立整改臺帳,制定整改措施。在問題整改工作中,要注重從長效機制層面健全規章制度,從工作層面研究強化執行力的具體辦法,從管理力量層面采取提高自身監管能力的有效措施。
六、工作要求
(二)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以局黨委書記、局長為組長,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各股室站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水務局水利工程建設領域專項治理工作領導組,各股室要認真研究貫徹落實具體工作責任,確保治理工作有序高效推進。
(二)落實工作責任
各股室要根據職責分工進一步將工作責任和措施落實到人員,盡快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負總責,確保責任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監督到位。
(三)搞好協作配合
要發揮整體效應,系統解決水利工程建設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各牽頭股室和配合股室要及時向局領導報告工作進展和有關工作建議,及時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的重大決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確保政令暢通。要加強溝通協調、團結一致、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各項工作合理安排,迅速落實,全力推進。
(四)強化督促檢查
各股室要經常深入基層,深入現場,加強對重點項目、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檢查,掌握工作進度,督促工作落實;對拒不自查、掩蓋問題或弄虛作假的要實施嚴格的責任追究;要加強調查研究,多方面征求意見,從政策和工作兩個層面提出治理措施。
第二篇:水產技術推廣建設工作方案
為加快我縣水產漁業科技推廣力度,提升我縣水產技術推廣服務能力,根據省水產技術推廣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我縣水產科技推廣工作實際,制定《縣水產技術推廣體系建設項目實施方案》,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實施。
一、實施對象
根據省水產技術推廣2014年推廣技術與品種,結合縣水產養殖工作實際,決定本次水產技術推廣、主推名特優品種黃顙魚和??h鄉、鎮為本次水產技術推廣實施鄉鎮,縣鄉水務管理站、鎮水務管理站為2014年水產技術推廣建設的基層水產技術推廣站,負責本轄區水產技術推廣工作。
二、資金安排
根據川財農(2014)420號文件要求,中央和省財政安排我縣水產技術推廣資金8萬元(任務的80%),全部用于水產技術推廣體系建設工作。其中,用于技術人員進村入戶開展技術指導資金1.5萬元;技術推廣示范戶物化補助資金2萬元;示范基地及推廣新品種新技術、新設備等資金2.5萬元;水產技術推廣技術人員能力建設資金2萬元。
三、實施目標
著眼于我縣新農村經濟發展需要,以滿足廣大漁民的科技需求為出發點,以服務漁(農)民的成效為檢驗標準,通過明確職能、理順體制、優化布局、加強隊伍、創新機制等一系列措施建立健全運行高效、服務到位、支撐有力、農民滿意的基層水產技術推廣機構。著力提升公共服務能力,全面推行水產科技進村入戶,充分發揮推廣機構在水產技術推廣應用中的主導作用。
四、工作任務
(一)示范水務管理站水產技術推廣員進村入戶開展技術指導,要求每個示范鎮要有5戶示范戶,讓示范戶輻射帶動周邊5-10戶農戶,形成專家組+試驗示范基地+水產技術人員+科技示范戶+輻射帶動戶的技術服務模式。用于開展本項工作資金1.5萬元,其中,用于鄉鎮水產技術推廣資金不少于0.8萬元。
(二)水產科技示范戶物化技術補助。主要用于水產科技示范戶采用新品種、新技術的苗種、飼料、漁藥等物化技術補助,補助資金2萬元。
(三)科技示范試驗基地建設補助。主要用于示范基地、推廣機構采用新品種、新技術、新設備過程中的設施設備建設補助以及購買苗種、飼料、漁藥等補助。補助資金2.5萬元。
(四)水產技術人員能力建設支出。一是重點圍繞水產健康養殖開展水產技術推廣人員培訓和繼續教育。二是基層水產推廣機構能力建設支出,按照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健全鄉鎮或區域公益性農技推廣體系的實施意見》,通過以獎代補的方式,支持基層水產技術推廣機構能力建設。本項工作補助資金2萬元。
五、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項目準備階段:2014年6月1日至7月30日,對實施鄉鎮調查摸底,制定我縣水產技術推廣實施方案并上報市水務局審核后上報省水產局備案,啟動項目實施工作。
第二階段項目實施階段:2014年8月1日至10月30日,完善工作機制,開展推廣人員及推廣戶培訓、科技進村入戶、新技術新品種推廣,提高服務效能等工作任務。
第三階段總結驗收階段:12月下旬對項目實施進行總結自評,并上報省水產局。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
各實施鄉鎮要強化組織領導,鄉鎮推廣站要制定好當地的技術推廣方案,加強對推廣戶的技術指導和培訓,充分發揮基層技術推廣機構工作職能。
﹙二﹚、強化資金監管
水產技術推廣嚴格實行縣級財政報賬、國庫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購等相關制度,規范報賬程序,完善報賬手續,確保資金使用安全高效。同時加強對補助資金全程監督管理,確保補助資金及時到位。
﹙三﹚、強化示范帶動
2014年水產技術推廣工作要在完成現有任務的基礎上,重點探索技術推廣新模式,新機制,以促進漁民增產增收為根本目的,突出重點亮點,提升推廣服務效能。
﹙四﹚、強化實施管理
本年度的水產技術推廣工作,要積極完善推廣人員聘用制度、責任制度、考評制度、培訓制度、多元化推廣制度等農技推廣五項制度,推廣人員、科技示范戶要亮明身份,并做到技術推廣指導員手冊和科技示范戶手冊人手一冊。建立管理規范、運轉協調、充滿活力、服務到位、農民滿意的基層推廣體系,提高推廣服務能力,增強推廣服務實效,使農民真正受益。
第三篇:2014年依法治水工作方案
一、強化法治宣傳教育
(一)建立健全領導干部帶頭學法制度。局領導班子成員、局中層干部堅持帶頭學法,局黨委會、中心組每月組織集中學習水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不少于1次,積極組織水務系統水政執法人員參加中央、省、市和縣水法律法規培訓學習。強化法治意識,提高依法執政、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建立干部職工學法用法考核制度。
(二)加強執法人員法治能力培訓。以新修改的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及司法解釋、行政法規、水法宣傳、打擊違法取水、禁漁期、禁采期、水土保持、城鄉飲水安全、建設節水型社會等為主要內容,分層分級分類集中輪訓執法人員。以水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系列法律法規為主要內容,提高全局干部職工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開展全民學法知法懂法守法活動。圍繞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以及我縣城鎮建設、交通建設、產業發展、水利發展等緊密相聯的法律問題,以水資源配置、節約和保護為重點,積極踐行可持續發展治水思路。圍繞我縣水務中心工作,積極踐行可持續發展治水思路。精心組織法制宣傳資料,深入宣傳縣情、水情和《水土保持法》、《水法》、《防洪法》、《漁業法》、《長江河道采砂管理條例》、《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充分利用各類媒體擴大影響。深入開展法律進機關、進學校、進鄉村、進社區、進企業、進單位活動,引導群眾增強全社會的水憂患意識、節水意識、水資源保護意識。自覺遵法守法、依法理性表達訴求、依法維護權益、履行法定義務。加快推進依法行政、依法治水進程,為我縣依法治水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提升依法執政水平
(一)完善領導干部依法辦事制度機制和健全法律顧問制度。進一步完善“三重一大”議事機制,強化法律的剛性約束和制度約束,增強局黨委和領導班子依法執政、依法行政能力。加強和改進行駛權利的制約和監督。健全法律顧問制度,在作出重大決策和出臺重要政策等方面切實發揮法律顧問的重要作用。
(二)加強黨內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除涉及黨和國家秘密或依照有關規定等不宜公開的以外,黨委的決策事務均應通過多種方式公開。嚴格遵守法定權限和程序制定規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決策文件及重要通用公文,嚴格執行規范性文件制定征求意見、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制度,嚴格執行規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三統一”制度(登記、備案、)、備案制度、評估制度和清理制度。維護黨內法規制度體系的統一性和權威性。嚴格執行黨內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與行政規范性備案審查銜接聯動機制。
三、全面推進依法行政
(一)建立完善依法決策制度。堅持把部門論證、公眾參與、民主協商、專家論證、專業機構測評、成本效益分析、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作為重大行政決策的必經程序。完善重大行政決策聽取意見、重大行政決策聽證、行政決策責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保障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建立健全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對關系到群眾切身利益和社會普遍關注的重要事項,都要進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評估,重點進行社會穩定、環境、經濟方面的風險評估,形成決策后評估報告,并將評估報告作為決策繼續執行、停止執行、暫緩執行或予以調整完善的主要依據。
(二)嚴格落實行政審批制度。要按照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要求劃分行政審批管理權限,嚴格落實行政審批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責任追究制“三項制度”。積極推進和完善并聯審批、網上審批,加強政務服務體系建設和標準化建設,實現提速增效。
(三)推進行政權力依法規范公開運行系統建設。落實行政職權動態調整制度,實施政權力事項公開、行政權力運行透明、行政監管實時到位。依托現有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嚴格施行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砂石開采權出讓、政府采購等相關規定。
(四)規范行政執法行為。規范水利行政執法行為。加強民生領域和重大工程項目執法,不缺位不越位,防止執法缺位損害社會公眾利益。行政處罰要堅持處罰法定、公正公開,處罰教育相結合、無救濟即無處罰等行政處罰原則,落實懲繳分離制度,杜絕“以罰代法”、“以罰代刑”行為。要推行行政指導、說理式執法、柔性執法。切實改變重處罰強制,輕引導規范的現象。整合執法主體,開展相對集中執法權工作,推進綜合執法,下沉執法重心,提高基層執法效能,切實解決權責交叉、多頭執法、多層執法和不執法、亂執法問題。完善行政執法爭議協調機制,有效解決各行政執法主體在履職過程中產生的爭議。落實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行政執法職權核準公告、重大行政強制備案規定等制度。
(五)規范行政執法自有裁量權。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以最全規范、最優標準、最小自有裁量、最大公開和最嚴監督規范行政執法自有裁量權,避免執法隨意性和不公正。
(六)加大安全生產依法治理力度。強化安全生產準入與安全生產執法,加強安全基層基礎工作,深入開展水利在建工程、安全飲水、洪澇災害、水產品質量等領域安全專項整治。落實安全生產“兩個責任”;突出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打非治違”和隱患動態排查治理;實行安全生產“五級管理”;抓好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社區、安全文化、應急救援體系、安全生產監控系統和安全生產管理隊伍建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堅決遏制安全生產事故發生。
四、扎實推進公正執法
(一)加強執法公信力建設。嚴格案件辦理期限,加強案件質量管理,強化辦案質量責任制,不斷提升案件質效。建立健全執法廉潔工作制度,深化廉潔風險防控機制建設。深入推進執法流程公開、文書公開、執行信息公開,增進公眾對水務執法工作的了解、信賴和監督。
(二)加強執法監督。嚴肅查辦和積極預防職務犯罪,積極發揮紀檢部門在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中的作用。加強訴訟監督,維護執法公正。開展有關案件辦理情況向社會公開,積極推進政務公開,推行“陽光水務”。
五、切實加強社會治理
(一)依法處置水事矛盾糾紛和信訪問題。對安全生產、突發事件等涉水領域的矛盾糾紛和信訪突出問題,采取領導干部接訪下訪、聯合接訪、重點包案、掛牌督辦等方式集中攻堅化解。深入推進“訴非銜接”,促進矛盾糾紛源頭化解。規范信訪行為,引導群眾依法理性表達訴求,建立涉法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
(二)大力開展行政調解工作。按照省、市、縣構建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格局和有關文件要求,抓好市政府《行政調解工作規則》的實施,認真貫徹執行《市水行政調調解實施意見》,建立完善水行政調解程序,制作水行政調解流程圖,規范文書格式,充分運用行政調解手段化解各類水事矛盾糾紛,積極承辦行政復議案件。積極探索新形勢下水事矛盾糾紛化解的新機制、新方法,推動行政調解與人民調解、司法調解相銜接的“大調解”聯動機制,形成調解工作合力,為促進和諧社會建設和水利改革發展服務。
(三)依法治理水務環境。加強網絡涉水輿情監測、分析、研判和處置。掀起學法用法示范單位、依法行政示范單位等示范創建活動,調動廣大干部群眾學法用法守法積極性,增強法治觀念和依法辦事能力,積極營造“水更清、壩更牢、人更正”的水務環境。
六、強化依法治理保障
(一)嚴格工作考評。制度切實可行的考核評價細則,加強對依法治縣工作的考核,并將考核情況納入領導班子和干部職工考核和年度述職述廉報告的重要內容??荚u結果在一定范圍內通報。(二)明確落實責任。成立縣水務局依法治水領導小組,定期研究和解決依法治縣中反應的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推進依法治縣日常工作。各股室、站、隊要結合年度工作計劃,明確好責任和時限,扎實抓好工作落實。
第四篇:水務系統環境優美示范縣城創建方案
一、整治目標
通過集中開展清理整治專項行動,打造通暢、干凈、整潔、優美河道。
二、整治的范圍
高速路口至鄉垃圾處理廠一線河段、定水電廠渠道、縣“創優”指揮部按網格化監管安排的至九(單邊)五亂治理責任區。
三、整治內容
(一)沿河兩岸向河道內傾倒的垃圾堆。
(二)河道內亂排放的排污口。
(三)河道和渠道內的漂浮物和白色垃圾。
(四)河道內亂堆亂放的淤泥和砂石堆。
四、河道專項整治行動具體實施辦法
(一)集中整治行動。
1.沿河兩岸向河道內傾倒的垃圾堆,主要采取清理、開挖,起吊至公路旁,用貨車拉至垃圾處理廠統一填埋。(具體預算見附表)
2.河道排污口,分為兩類治理。一類是古街段、一中至上游防洪堤處、濱島花園對面段,該類主要采取集中排放處置措施,分別布置一根pvc200的排污主管,將沿河道的住戶、商戶及企業的廢污水通過到戶安裝的pvc75-90的排污支管接到主管上,進行統一的污水排放,并將原有的排污痕跡通過抹灰的方式處理干凈。另一類是集中排放的排污口,如定水大橋橋頭處排污口、林產公司處排污口等比較大的排污口,采取在現有排污口處開挖2m深的集水坑,同時用磚按二四墻砌成外封閉的包裹,再開挖、預埋一根pvc200的排污管至河中心進行排污,并將原有的排污痕跡處理干凈。(具體預算見附表)
3.河道和渠道內的漂浮物和白色垃圾,主要采取聘請縣保潔公司進行打撈,將漂浮物和白色垃圾統一轉運至垃圾處理廠進行填埋。(具體預算見附表)定水電廠渠道內的漂浮物和白色垃圾由縣電力公司負責進行打撈和處置。
4.河道內的淤泥和亂堆亂放砂石堆,由采砂企業和河道沿線房地產開發企業無條件進行清理,統一轉運至垃圾處理廠進行處置,水務局落實防洪辦專職人員進行指導、監督。
(二)集中整治后的監管與巡查行動
水務局按股室劃河段進行日常的監管和每日巡查,各股室應根據本股室工作實際情況進行排班,每日必須落實專人負責監管和巡查工作,做好相關記錄,并將巡查情況及時反饋到局整治辦,以便局整治辦及時處理發現的問題。具體分工如下:水利股負責鎮南橋至定水大橋段,責任領導廖光其;水政執法大隊負責定水大橋至勝利橋南門河上游300米處的水泥管預制廠段,責任領導任濱;水保股負責定水大橋至下橋段,責任領導杜曉瓊;財務股和水產股負責下橋至一中大橋段,責任領導杜安輝;電管股負責定水電站渠道全段,責任領導陳馳;江河管理站負責一中大橋至城郊大橋段,責任領導王偉;黨政辦負責城郊大橋至銅鼓石大橋下游歡喜壩道班段,責任領導陳馳。局整治辦采取不定時抽查,并將抽查情況進行全局通報,如查出有股室發現問題不及時匯報、不及時處理等情況,將追究股室負責人相關責任。
(三)局機關開展每周一次整潔河道活動
局機關每周統一安排時間,各股室所有人員全部參與,按各自所監管和巡查的河道進行每周一次的清理行動,清理完畢后,由局領導組進行統一檢查驗收。對檢查驗收不符合清理要求的股室進行全局通報批評,同時限時限期整改。
(四)縣“創優”指揮部按網格化監管安排的至九(單邊)“五亂”治理責任區,由水務局整治辦負責,落實專職人員每日進行監管、巡查,負責監管、巡查的專職人員每日必須向局整治辦匯報發現的問題和處置的情況,局整治辦將不定時進行抽查,對敷衍塞責、失職瀆職的,將按有關規定嚴肅問責。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局機關迅速成立了縣水務局創建環境優美示范縣城工作領導小組。
(二)加強宣傳,營造良好氛圍。采取多種方式,如電視臺廣播、流動宣傳車、發放宣傳單及組織村社干部或群眾會議,大力宣傳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強化宣傳力度,重點針對沿河兩岸居民和商戶,必須到每一戶。
(三)建立了河道水環境整治長效機制。落實了責任股室、站、隊的相關工作和責任領導,建立了日常治理、監管、巡查、抽查制度、河道管理分級負責的責任體系并簽定了監管責任書,落實了相關的責任追究制度,獎懲制度。
第五篇:水務系統城市污染防治方案
按照全市的統一安排部署,將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城市污染防治工作。根據水務工作實際,水務系統負責河道采砂場揚塵治理工作,為切實做好揚塵治理,還人民群眾一片藍天,特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治理目標
通過治理,從采砂源頭規范采砂場管理,督促采砂業主加強砂石采運管理,減少砂石車輛帶泥(砂)上路和運輸途中的拋灑,減少揚塵。同時,把揚塵治理工作納入監管部門對采砂場的日常管理內容。
二、治理范圍
全縣的四處河道采砂點:鎮采砂點、鄉政府采砂點、鎮采砂點和鎮采砂點。
三、治理內容
(一)采砂場進出口通道道路硬化不低于100米。采砂點:從頭天路至采砂場以內10米;鄉政府采砂點:從321國道至采砂場以內10米,原料運輸道路全部硬化;采砂點:從321國道至采砂場以內10米;采砂點:從321國道至采砂場以內10米。
(二)采砂場應在上路前建立消洗池(池水深度不低于20厘米)并設立高壓噴淋設施,配備人員對出場車輛輪胎進行沖洗,杜絕車輛帶泥(沙)上路。
(三)砂石運輸車輛(包括原料運輸車輛和成品運輸車輛)須采取加蓋、加蓬等措施,杜絕車輛運輸過程中出現拋灑等情況。采砂業主應監督運輸車輛采取加蓋、加蓬等密閉措施,未采取密閉措施的不得允許其載運砂石。
(四)采砂業主應加強砂場管理,規范砂石堆放,采取噴淋覆蓋等防塵措施。
四、工作步驟
(一)宣傳動員,調查摸底(3月1日—3月10日)
召開全縣采砂業主會議,開展宣傳動員;清理全縣采砂場基本情況,制定具體方案。各采砂業主于3月10日前將方案報縣水務局審查,對不符合要求的重新修訂。
(二)組織實施,督促檢查(3月11日—4月20日)
督促各采砂業主按照治理方案要求實施采砂場揚塵治理,要求于3月底完成治理,4月上旬開始巡查,對巡查出的問題進行整改落實。
(三)總結經驗,建立機制(11月1日—12月31日)
總結治理工作成效及經驗,制定長效管理機制,把揚塵治理相關要求納入采砂場日常檢查內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城市污染治理工作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的一項工作,同時也是環境治理保護的一項重要工作,各采砂業主要高度重視,各采砂業主是第一責任人,要切實落實相關措施,使防治工作起到實際成效。并于每月20日前向縣水務局報送污染防治工作情況。
(二)強化宣傳,營造氛圍。加強對采砂業主的正面宣傳,把揚塵治理納入日常管理執法檢查內容,督促采砂業主履行采砂管理責任,承擔社會義務。對拒不落實防治要求的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三)認真總結,建章立制。對污染防治暨揚塵治理工作要及時總結,深入分析研究,并在此基礎上完善一系列行之有關鍵所在的制度和規范,把防治工作形成的經驗及成效納入采砂場日常監督管理內容,切實改善我縣空氣質量,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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