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與燃氣行業整治工作方案

時間:2022-10-16 09: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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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與燃氣行業整治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

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各燃氣企業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縣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進一步認識當前建筑施工燃氣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按照“全覆蓋、零容忍、真落實、見實效”的要求,全面落實各方安全生產責任制,迅速組織深化“打非治違”自查自糾,狠抓重點環節安全隱患排查,確保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到實處,確保我縣建筑施工、燃氣行業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

(一)我局統籌安排部署建筑施工、燃氣行業“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質(安)監站,負責協調推進專項行動。

(二)建筑市場“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由建管股牽頭組織;燃氣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由燃氣辦牽頭組織;建筑施工現場“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由質(安)監站牽頭組織。

(三)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各燃氣企業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對本單位的建筑施工、燃氣管道設施全面自查,對發現的問題建立臺賬,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三、重點內容

(一)建筑施工

嚴格落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各方責任主體的安全責任,嚴查不履行基本建設程序、無資質生產經營、違法轉包分包、不執行標準規范等非法違法行為,確保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到實處。

(二)城鎮燃氣

按照國務院安委辦《關于深刻吸取江蘇省昆山市“8.?2”特別重大事故教訓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緊急通知》及《關于加強全市燃氣管道設施保護工作的通知》(贛市規建字〔2014〕62號)要求,認真吸取高雄、昆山等事故教訓,集中力量排查整治燃氣管道設施第三方破壞、圈圍占壓等隱患。

四、時間步驟

專項行動從2014年8月開始,12月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檢查階段(8月31日前)

根據我局《關于開展建筑施工“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通知》、市局《關于加強全市燃氣管道設施保護工作的通知》及本通知要求,在企業開展自查自糾的基礎上,深入開展房屋建筑施工、燃氣行業非法違法、違規違章行為的全面檢查,檢查各企業對存在問題是否整改完成。

(二)打擊整治階段(9月1日-11月底)

依據《建筑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對專項行動中發現管理混亂、安全隱患較多的單位、企業及個人將嚴格落實停產整頓、關閉取締、上限處罰和嚴厲追責的“四個一律”執法措施,集中嚴厲打擊整治,以迎接省、市聯合執法檢查組“四不兩直”(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匯報、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層、直插現場)的暗訪暗查。

(三)總結鞏固階段(12月)

對開展專項行動情況進行全面總結,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措施,推動建立常態化“打非治違”工作機制。

五、保障措施

(一)實行重大非法違法行為備案督辦制度。我局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實施責令停工、停產整頓并按國家規定上限罰款等行政處罰以及應追究刑事責任的嚴重非法違法行為進行備案,一案一檔,跟蹤督辦。

(二)實行“黑名單”制度。對存在嚴重非法違法行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違法行為導致事故的企業列入“黑名單”,及時向社會公告并通報相關部門,在項目審批、核準、備案、用地審批、市場準入、招投標、證券融資、銀行貸款等方面嚴格限制,并在各類考核中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

(三)實行警示約談制度。要對專項行動組織開展不力單位、企業或行動期間發生事故的單位、企業開展約談警示。

(四)實行工作例會制度。定期組織召開工作例會,對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階段性小結,分析、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不斷研究完善工作措施,并布置好下一階段工作任務。

(五)實行信息交流和統計上報制度。我局明確專人負責專項行動信息報送工作,及時掌握專項行動工作動態,每周二向市局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有關信息并附周報表,重大情況隨時報告。

(六)實行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制度。以暗查暗訪的方式組織開展“打非治違”專題行活動,適時通報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選擇典型案例公開曝光;暢通舉報渠道,鼓勵群眾舉報非法違法線索,落實舉報獎勵制度。對企業存在嚴重非法違法行為或因非法違法行為造成較大事故等典型案例,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強化教育和震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