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生育信息核查工作方案
時間:2022-01-07 05: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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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摸清計劃生育管理底數,夯實基層基礎,提高管理水平,按照省、市關于開展人口和計劃生育基礎信息核查的工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經研究,決定在全縣范圍內開展人口和計劃生育基礎信息核查活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新《條例》貫徹實施和公安部門實行落戶新政為契機,堅持求真務實、真抓實干,集中1個月時間在全縣集中開展人口計生基礎信息核查工作,進一步托清我縣育齡婦女管理和人口出生底數,有效提高統計合格率和WIS數據準確率,為在機構改革的關鍵時期正確判斷人口形勢、實施科學決策提供可靠依據。
二、信息核查范圍和對象
本次信息核查以《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基層統計管理意見的管理口徑為依據,核查對象及范圍為:
1、戶籍在本轄區且在本轄區常住的已婚育齡婦女。
2、戶籍在本轄區但不在本轄區常住的已婚育齡婦女(包括空掛戶、婚姻關系造成的人戶分離等)。
3、戶籍不在本轄區但在本轄區常住或具有常住趨勢的已婚育齡婦女。
4、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已婚育齡婦女。
5、流入已婚育齡婦女。
三、信息核查內容
1、核查已婚育齡婦女基礎信息。要按照統計管理口徑,嚴格落實管理職責,以村(單位)戶口登記為基礎,對轄區內所有已婚育齡婦女逐人逐項進行全面核查,并與打印的WIS信息核對,信息不一致的,如姓名、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性別、孩次、生育備注、避孕措施等要進一步核實確認,在育齡婦女基礎信息一覽表上修改。要把未及時納入管理,特別是新婚漏管或推諉、自謀職業人員和流出且不明去向的已婚育齡婦女作為本次信息核查的重點進行調查核實。
2、核查出生人口統計上報信息。重點是對2011年1月1日以來的出生(含收養)人口上報及出生日期、性別、孩次、生育性質等信息準確情況進行核查。
3、核查流動人口管理服務信息。對轄區內省內流入和流出縣外的已婚育齡婦女進行全面信息核查,重點核查微機建檔、信息通報單、回執單和避孕節育措施落實報告單聯系情況、《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發證、持證、審驗以及其它管理服務情況。
四、方法步驟
1、清理、清查。以村、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沿街、商場為基礎,進行拉網式清查,對本轄區20-49周歲已婚育齡婦女逐戶、逐人、逐項核實,做到村不漏戶、戶不漏人、人不漏項。對失蹤、空掛戶聯系不上本人、流出且不明去向的已婚育齡婦女,要作為重點進行調查核實。屬省內流入人口的首先要查看是否持有全國統一的有效《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對證件齊全已建檔管理的,登記好信息,與流動人口管理平臺進行核對,要求本人證件、口述、微機信息、平臺信息要完全一致。對未持有《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的,要限期辦理。
2、審核、登記。將入戶清理的信息和共享平臺提供的信息與WIS信息進行核對,對已納入管理的育齡婦女,核對有關項目信息,對漏管的已婚育齡婦女填報《育齡婦女基礎信息卡》;對漏管的流動人口填報《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報告單》。姓名、身份證編碼以身份證和戶口簿為準。
3、補漏、改錯。各鎮(街)、開發區要對村(單位)上報的基礎信息進行嚴格審核,避免人為錯誤。要對清理的漏管已婚育齡婦女、出生人口漏(錯報)信息及時錄入、修正WIS系統。尤其是要對信息比對不一致的以下情況做到三個逐一銷號:
(1)對2008年以來民政婚姻登記信息中未納入WIS的已婚育齡婦女逐一銷號;
(2)對2011年以來公安出生落戶、衛生《出生醫學證明》出生人口信息與WIS逐一對應,逐一銷號;
(3)對3月份以來公安落戶的違法生育未上報人員逐一銷號。各項信息審核無誤后,由計生辦立即補漏、改錯。核查期間無法完全核實的個案,由計生辦將個案登記表報縣人口計生局備案。對屬于本村管理但不在本村居住的育齡婦女,要完善《不在本村常住的已婚育齡婦女聯系表》村級備存。
4、移交、備案。要根據統計管理口徑,做好離婚、喪偶育齡婦女移交管理工作,對應接收管理而無故不接收的,自2014年8月起納入日常監控范圍,按月扣分。
要認真核查外省籍育齡婦女以騙婚為目的與我縣大齡青年結婚后離婚(或未離婚),對滿2年6個月杳無音訊人員,寫出個案報縣人口計生局統計股。
5、督查、評估。縣人口計生局將對本次信息核查進行督查,發現有搞形式、走過場、核查工作不深入的,進行通報批評并責成重新核查。
本次信息核查集中1個月時間。根據市要求,7月11日、21日需分別填寫表格上報進度,總表務必于7月31日前完成報縣人口計生局統計股。
五、工作要求
各鎮(街)、開發區要充分認識本次信息核查工作的重要意義,加強組織領導,制定核查實施方案,召開會議部署,按照“摸實情、說實話、報實數、無水分”的要求,充分利用“人口基礎信息共享平臺”的比對功能,并通過入戶走訪、核對證件、群眾舉報、本人申報等形式,與WIS系統數據進行逐人調查核對,做到不虛、不漏,及時補報、改錯,扎實有效地做好核查工作。
為鼓勵各鎮(街)、開發區摸實情、報實數,省市明確規定:2014年7月31日前自行清理上報的人口出生和信息差錯,不納入省、市考核相關項目扣分,我縣也將不納入縣級考核;對未按規定時間上報,經省、市、縣查實的育齡婦女漏管、2011年以來的人口出生漏、錯報個案和信息差錯實行個案扣分。
本次活動由縣人口計生局統一領導,具體負責活動的組織指導、督促落實。本次活動工作時間緊、工作量大,望各鎮(街道)、開發區要提高認識,抓好落實,確保活動取得最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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