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死動物及產品監督工作方案
時間:2022-01-07 05:2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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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我縣養殖、屠宰環節病死動物的無害化處理工作,有效防控動物疫病傳播,保障公共衛生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用30天左右的時間,在全縣集中開展病死動物安全隱患大排查,及早發現安全風險,針對問題多發場所、單位和監管薄弱領域以及重點品種開展排查和整改,使“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督管理部門各負其責,企業是第一責任人”的畜產品責任體系得到進一步落實,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行為得到進一步規范,確保不發生由病死動物引發的安全事故,保障我縣畜牧業健康穩定發展,維護我縣社會和諧穩定。
二、工作任務
(一)養殖環節的監督排查。加大養殖環節的監督巡查力度,重點排查規模養殖場(小區)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設施配置及使用狀況,督促規模養殖場(小區)建立健全養殖檔案、無害化處理登記記錄及信息報送、畜禽標識追溯制度,做到不出售、不隨意丟棄、不食用病死動物,及時按規定對病死動物進行無害化處理。堅決打擊隨意丟棄病死動物及不按規定對病死動物進行無害化處理的違法違規行為,杜絕病死動物流入市場。嚴禁為病死或死因不明動物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
(二)屠宰加工環節的監督排查。加大屠宰環節的監督檢查力度,重點排查畜禽屠宰加工場(廠)病死動物及病害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設施配置及使用狀況,督促建立健全無害化處理記錄,做到不收購、不宰殺、不加工、不出售、不食用、不隨意丟棄病死動物及病害動物產品,及時按規定對病死動物進行無害化處理。堅決打擊隨意丟棄、屠宰、銷售病死或死因不明動物及動物產品的違法違規行為,杜絕病死或死因不明動物及動物產品流入市場,確保群眾吃上放心肉。尋找線索,重點排查非法屠宰銷售病死或死因不明動物的“黑作坊”、“黑窩點”。嚴禁為狐貍、貂、貉等毛皮動物胴體和不合格動物產品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
(三)畜禽交易環節監督檢查。加強對畜禽經紀人的備案和管理及宣傳教育培訓,使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加大對狐貍、貂、貉等毛皮動物養殖場排查力度,嚴禁給狐貍、貂、貉等毛皮動物飼喂病死或死因不明動物及動物產品。
(四)水網地區及主要河流沿線等重點區域。加強與水利、河務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發揮村級防疫員作用,重點排查轄區內河流、湖泊、溪流、水渠、田邊地角等區域是否有拋棄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處置。
三、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制訂方案(4月22日)。制定病死動物及其產品監督檢查工作方案,明確目標和責任分工,開展宣傳動員,營造社會氛圍。
第二階段:排查整改階段(4月23日至5月13日)。各基層獸醫站組織對規模養殖場(小區)、畜禽屠宰加工場(廠)、狐貍、貂、貉等毛皮動物養殖場、水網地區及主要河流沿線等重點區域進行排查。對存在安全隱患和問題的責令限期治理整改,發現問題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第三階段:總結階段(5月14日至5月22日)。各基層畜牧獸醫站對排查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對監督排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分析,找出應對問題的辦法,做好下一步工作計劃,全面實現工作目標。
四、工作措施
(一)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簽訂病死動物及其產品無害化處理責任狀,督促養殖、屠宰場(戶)簽訂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承諾書,認真執行“不準出售、不準收購、不準宰殺、不準運輸、不準加工、不準隨意丟棄、不準食用,必須及時進行無害化處理”的“七不一處理”原則規定,規范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工作,防止由病死動物引發的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
(二)加強監督檢查和巡查力度,嚴懲違法行為。印發給規模養殖場(小區)、屠宰場、畜禽經紀人《病死動物及其產品無害化處理告知書》,并在有畜牧養殖的村政務欄張貼。督促規模養殖場(小區)建立健全養殖檔案、無害化處理記錄。加大對養殖、屠宰等重點環節和重點地區的監督檢查力度,及時查處發現問題,嚴格落實嚴厲打擊、懲處整改、跟蹤復查等措施,舉一反三,以點帶面,順藤深挖共性、“潛規則”問題,直接徹底消除隱患。按照從嚴從快原則,對排查中發現的違規行為,要依法進行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交公安部門,并配合公安機關予以嚴厲打擊,堅決杜絕縱容包庇、一罰了事、以罰代管等輕罰慢處理行為,切實做到排查徹底、治理到位。對查處的病死動物及其產品要嚴格進行無害化處理。
(三)健全長效機制。加強對從事畜禽養殖、運輸、屠宰
加工活動等生產經營者的培訓,普及健康養殖和防疫常識,提高主動防控意識。要綜合治理,多措并舉,建立嚴防病死動物及動物產品被隨意拋棄或流入市場的長效機制。要進一步推動畜禽標準化、規模化養殖,完善動物防疫制度,改善防疫條件,降低畜禽病死率;建立健全誠信管理機制和信用檔案制度,完善有獎舉報制度,督促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完善病死(害)無害化處理補助政策,建成運轉有效的收集處理工作機制,確保從源頭防止病死動物非法處置和流入市場。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強化措施。各單位要對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排查工作周密部署,突出重點,強化措施,切實抓出成效。
(二)明確職責,加強協調。要明確單位和個人的監督巡查責任,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要加強與轄區派出所、食藥所等部門的溝通和協調,齊心協力,共同做好病死動物的無害化處理的監督管理工作。
(三)廣泛宣傳,社會參與。加強社會監督,鼓勵群眾舉報相關違法違規行為,同時,要正確把握輿論導向,營造良好輿論環境。
(四)強化應急機制,加強督導。各單位要建立健全病死動物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明確處置流程,暢通信息渠道。縣局近日將對各站排查工作進行督查,各基層畜牧獸醫站也要根據排查目標任務和工作要求,認真開展督促檢查工作。對排查工作扎實、效果顯著的單位,給予表揚;對問題突出、排查整治不力,特別是發生安全事故的地方,要通報批評,督促整改,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五)及時總結、報送工作信息。各單位要對排查工作中發現的問題進行認真研究,切實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決,對發現的重大、典型問題要及時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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