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精準扶貧識別工作方案

時間:2022-06-09 09: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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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精準扶貧識別工作方案

根據省、市、縣農村扶貧開發精準識別工作會議精神及省扶貧辦《關于印發省農村扶貧開發精準識別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市農村扶貧開發精準識別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于印發縣農村扶貧精準識別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精準扶貧是新時期扶貧開發工作的核心,精準識別是實施精準扶貧的前提,是扶貧開發建檔立卡工作整個流程中的關鍵內容和基礎環節。通過精準識別,找出貧困村、貧困戶,了解貧困狀況,分析致貧原因,摸清幫扶需求,為扶貧開發瞄準對象提供科學依據。

二、貧困村精準識別工作方法和步驟

(一)工作方法。

1.標準。根據省、市、縣精準識別工作會議要求,按照“一高一低一無”的標準識別貧困村,即行政村貧困發生率比全縣貧困發生率高一倍以上、行政村2013年全村農民人均純收入低于全縣平均水平60%、行政村無集體經濟收入。

2.規模范圍。識別規模為21個貧困村(“十二五”期間省市認定的重點村全部納入),識別范圍擴大到全鎮所有行政村。

3、登記內容。《貧困村登記表》包括基本情況、發展水平、基礎設施狀況、生產生活條件、公共服務情況、幫扶情況和幫扶成效等七個方面內容。登記的標準時點為2013年12月31日,標準時期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二)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第一步:規模分解。鎮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按照有關原則,將縣分配確定的貧困村識別規模分解到各辦事處。

第二步:公示公告。鎮對貧困村名單在鎮駐地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經公示無異議后報縣扶貧辦,經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審定后進行公告(公告期為5天)。以上工作在2014年6月10日前完成。

三、貧困戶精準識別工作方法和步驟

(一)工作方法。

1.標準。國家農村扶貧標準為2013年現價2736元,省定農村扶貧標準為2013年現價3322元。要確保完成縣分配到各鎮國家和省貧困戶的識別任務。

2.規模。各辦事處要按照“鎮不漏村、村不漏戶”的原則,對所有行政村的貧困戶進行識別。21個貧困村內的貧困人口,按貧困發生率平均低于50%的比例識別;其余行政村的貧困人口,按低于4.3%貧困發生率進行識別。上述兩種類型的貧困發生率都是就整縣而言的,要以縣為單位控制貧困人口規模,整戶識別。具體到各村,要實事求是、因村制宜,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確定不同的識別比率。

3.做法。要以農戶收入為基本依據,綜合考慮因災、因病、因殘、因勞動力等情況,采取“農戶申請、入戶調查(填寫建檔卡)、民主評議、公示公告和逐級審核”的方式進行貧困戶識別。

4.登記內容。《扶貧手冊》包括家庭基本情況、致貧原因、幫扶責任人、幫扶計劃、幫扶措施和幫扶成效等六個方面內容。登記的標準時點為2013年12月31日,標準時期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二)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第一步:組織培訓。把貧困戶識別的目標任務、工作要求、具體方法等作為培訓的重點內容。把培訓重點放在村級,相關辦事處、包村干部做好業務指導,確保精準識別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第二步:農戶申請。要把精準識別的相關政策宣傳到每個農戶和每個行政村,確保廣大群眾的知情權和參與權。在鎮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和辦事處指導下,按照識別標準和貧困人口分解規模,廣泛組織發動農戶自愿申請,確保符合條件的貧困戶全部納入識別范圍。

第三步:入戶調查。農戶提出申請后,由鎮會同村委會開展入戶調查,核實相關情況,對不符合條件的予以剔除,篩選出貧困戶初選名單。

第四步:民主評議。對貧困戶初選名單,各行政村要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進行民主評議。民主評議要有詳細的會議記錄,包括時間地點、參加人員、發言記錄、評選過程等內容,并保存影像資料。最后,根據評議結果,經村兩委集體研究,由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和駐村“第一書記”(或包村干部)及辦事處書記核實簽字后,確定貧困戶入選名單。

第五步:公示公告。先將入選名單在貧困戶所在的行政村進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期為7天);經公示無異議后,并保存影像資料,然后報鎮審核,確定出全鎮貧困戶名單,并在各行政村進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為7天);第二次公示無異議后,鎮匯總報縣扶貧辦復審,復審后進行公告(公告期為5天)。以上工作在2014年6月10日前完成。

第六步:建檔立卡。由鎮組織村委會、駐村工作隊和幫扶單位對已確定的貧困戶填寫《扶貧手冊》。

四、工作要求

按照“鎮為單位、規模控制、分級負責、精準識別、動態管理”的原則,有計劃、有組織地開展對貧困村、貧困戶的精準識別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切實加強對農村扶貧開發精準識別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我鎮成立了農村扶貧開發精準識別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財政所,并下設業務指導組、督導組。各村要高度重視,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志及辦事處書記是直接責任人,統籌安排、抓點帶面,要靠上抓、具體抓,親自總結試點經驗,親自解決工作中的困難。特別是要組織包村干部進村入戶,負責在每個貧困村組建起3—5人的工作班子,隨時調度,隨時整改,集中時間、集中精力抓好這項工作。

(二)切實依靠群眾。按照黨的群眾路線要求,緊緊依靠人民群眾。確保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要認真組織好村民代表會議,確保民主評議不走過場、不流于形式。

(三)嚴格公開透明。貧困村、貧困戶識別工作要有相關記錄和檔案資料,將所有過程和結果都向群眾公開,該走的步驟一步不能少,應有的環節一項不能落,切忌工作想當然、簡單化,嚴禁少數人暗箱操作,嚴禁優親厚友,嚴禁提供虛假信息,嚴禁拆戶、分戶和空掛戶。

(四)務必確保質量。各村委會要嚴把農戶申請關、入戶調查關、民主評議關、公示公告關,確保上報數據真實可靠。入戶調查要做到符合標準的一戶不漏、不符合標準的堅決不入,確保精準識別工作高質量、高標準地完成。

(五)確保按期完成。我鎮已于5月29日前完成相關試點工作。剩余貧困村于6月10日前完成。在此期間,省、市、縣將派出督查組到各辦事處、各村進行督導檢查。我鎮農村扶貧開發精準識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大對此項工作的督導力度,確保精準識別工作扎實有序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