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小額保險工作方案
時間:2022-03-25 10:5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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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統籌城鄉人身保險業務發展,緩解我縣農村保險供給不足問題,擴大農村保險覆蓋面,提高保險業務水平,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29號。《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實施意見》《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業保險有關工作的通知》《宜府辦函〔2014〕270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提高認識
農村小額人身保險是面向農村家庭提供的人身保險產品,主要針對農民最迫切的意外身故,疾病身體故和意外醫療風險開展的保險業務。農村小額人身保險具有保費低廉,保障適度,保單通俗,參保理賠手續簡單等特點。農村小額人身保險,有利于完善社會保障體系,防范和化解農業生產,農民生活和農村發展的風險,是“新農合”和“新農保”的有力補充,有利于完善農村的災害救助體系,保護農民積累的財富免受自然災害沖擊,萬一發生事故后,財務風險能得以轉移,有利于維護農村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
二、實施時間
每年一次。2016年集中收費時間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2月29日,保險期限為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
三、參保原則、保險費、保險期間、對象、險種、保險金額和方式
(一)參保原則。堅持政府主導,公司運作,群眾自愿的原則。
(二)保險費和保險期限。按戶收取2-5人,每戶100元,6人以上每戶200元。(如一戶只有一人的情況,需由當地村委會出具證明);61歲-90周歲按人收取,每人每年50元(每人購一份,多投無效)。
(三)參保對象。戶籍在我鎮出生滿30天至90周歲身體健康的農村村民或居民。
(四)參保險種。參保險種為國壽農村小額團體意外傷害保險,國壽農村小額團體定期壽險《a型》和國壽附加農村小額意外費用補償團體醫療保險三種險種。
(五)保險金額及理賠。保險金額共計為89000元,其中意外死亡40000元;疾病死亡6000元;意外殘疾40000元《安殘疾比例進行給付》;意外醫療3000元,保險金額按每戶參保人數進行均衡。
61-90周歲最高保險金額為57300元,其中乘坐合法交通工具(機動車、火車、輪船、飛機)意外身故或殘疾(根據殘疾程度比例賠付)保額為50000元(80歲以上25000元),其他意外死亡和殘疾(根據殘疾程度比例賠付)保額為5000元(80歲以上2500元);疾病身故500元(80歲以上250元);意外住院津貼保險金額最高為1800元(住院期間,按每天30元標準給付,最多給付60天)。
由中國人壽縣支公司專設理賠綠色通道,高效快捷提供理賠服務。
(六)參保方式。三種險種均以產品組合和團體方式參保。以鎮為單位。
四、實施步驟
全鎮農村小額人身保險工作每年開展一次,實施步驟主要分宣傳動員,收費承保,總結表彰三個階段。
(一)宣傳動員階段:2016年2月1日-2月29日
1.組織召開一年一度的全鎮農村小額人身保險工作動員部署會。
2.各鎮組織召開本村的農村小額人身保險工作動員會。為精減會議,提高效率各村農村小額保險工作可與當年度其他保險工作同步安排實施。同時,鎮對農村小額人身保險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每周通報。
(二)集中收費承保階段:2016年2月1日-2月29日
農村小額人身保險的收費工作由各村指定的小額保險服務專員收費,村上交至鄉鎮服務專員,并由鎮服務專員將保險費同意劃賬至中國人壽縣支公司指定賬戶,同時,以鎮為單位將參保人員統一造冊后報中國人壽縣支公司,公司依據承保條件復核參保人員名單,并開始承擔保險責任。
(三)總結表彰階段:2016年12月1日-12月31日
每年由鎮政府組織召開全鎮的總結表彰大會,及時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總結,提出工作改進建議,總結經驗,表彰先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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