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大檢查工作方案

時間:2022-06-02 02: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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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大檢查工作方案

為深刻吸取天津濱海新區“8,12”特別重大爆炸事故和陜西省商洛市“8,12”重大山體滑坡災難教訓,按照國家、省有關會議要求,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在全縣范圍內開展安全大檢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總理關于天津濱海新區瑞海公司危險品倉庫“8,12”爆炸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及省委書記王憲魁、省長陸昊的批示為指導,深刻汲取事故沉痛教訓,集中開展全縣安全大檢查,排除隱患,堵塞漏洞,完善防控措施和應急預案;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堅決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檢點

(一)安全責任體系落實情況。

1.檢查企業是否按照“五落實五到位”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建設要求,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制度,落實安全生產組織領導機構、配齊配強管理人員。

2.檢查企業是否組織制定并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是否按要求對員工進行教育和培訓并考核合格,危險作業崗位操作人員是否具備從業條件。

3.檢查企業是否開展定期安全檢查活動,及時整改發現的安全隱患;是否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建檔監控制度,并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控治理;是否如實告知從業人員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4.檢查企業是否按照規定制定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并組織專家進行評審;企業相關人員是否尸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程序和應急處置方案;是否按規定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活動。

5.檢查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從業人員是否經專門安全培訓并考核合格,取得相應資格證書;

6.檢查企業是否按照標準、規范要求,對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評估并建立檔案;危險性較大的設備設施是否經有資質的機構檢測檢驗合格;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等特殊作業環節風險辨識、安全措施是否落實到位。

7.檢查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等相關證照及各項審核、驗收手續是否齊全有效。

(二)全面開展重點領域安全工作檢查和專項整治。

1.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及非煤礦山安全。

(1)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儲存、銷售和使用等各個環節的監督檢查,嚴厲查處非法違法設立、無證無照和超范圍經營的情況;嚴格排查防凍、防凝、防靜電、防火和防爆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尤其是易燃易爆化學品和有毒有害氣體的儲罐,要采取針對性的防范措施,嚴防因儲罐、管線破裂、堵塞而引發中毒、火災、爆炸事故。加強對煙花爆竹的零售攤點及日雜商鋪的檢查,嚴厲打擊非法儲存和銷售煙花爆竹行為。

(2)加大非煤礦隱患排查治理力度,重點查處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生產以及無證經營、私采濫挖和超層越界開采等非法違法行為;加強礦區整治,重點治理相鄰礦區之間安全距離不足和交叉作業問題;認真檢查露天礦邊坡以及職工住宿區等可能發生滑坡、崩塌突發災害的部位;加強對非煤礦山企業爆破作業的管理整治工作,嚴厲打擊非法炒制炸藥和私自從事爆破等違法行為。

2.重點賓館等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

對重點賓館等人員密集場所進行消防排查,加強建筑物消防審核驗收和消防設備、設施的檢查;重點檢查消火栓、滅火器材、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設備是否充足且功能完整好用;檢查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火災報警系統是否完好有效;檢查消防用水量是否滿足要求,消防水池設置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檢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被貨物占用,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無阻。

3.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及重點項目安全。

(1)做好道路工程項目施工路段和病害橋梁的檢查,加強各類交通安全設施、標志的檢查和維護,防止因道路、橋梁安全隱患引發交通責任事故。加強對客運、貨運、物流企業的安全檢查,督促企業做好車輛安檢工作,落實“三不進站”、“五不出站”制度,嚴防“三品”進站上車。加強對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情況的檢查,重點檢查運輸車輛是否取得運輸許可,是否存在非法改裝偽裝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行為;車輛駕駛、押運人員是否取得從業資格。

(2)加強對事故多發路段的檢查,重點整治酒后駕車、超速超載、疲勞駕駛、無證駕駛、報廢車輛上路、強行超車等違法違章行為。依法強制取締道路兩邊占道經營、亂擺攤點等嚴重影響道路通行的行為。

(3)加強旅游客車、自駕游、景區路段、事故易發地等重點領域和重點環節的旅游交通安全防范,強化源頭管理,杜絕黑車、病車上路運營;檢查旅行社是否合理安排游覽行程以避免超速、夜間行車等安全隱患的發生。

(4)對建黑高速、濃橋--黑瞎子島公路升級改造等重點工程項目安全管理工作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檢查。

4.水上運輸、港口碼頭及旅游安全。

(1)加大對客、貨運船只、旅游船、農自用船等的監督檢查力度,尤其是加強客滾船消防、救生設備設施的配備、存放,上下船安全設施,船舶船員證書及船員實際船舶操作等情況的檢查,嚴禁涉客運船舶無證經營、“帶病”營運;嚴禁涉客運船舶在大風浪、大霧等惡劣天氣和水文條件不具備條件下開航;嚴禁涉客船超載、超員、超速、超區域航行;嚴禁涉客船船員無證上崗、酒后上崗;堅決杜絕非客船運送人員;嚴厲查處旅客攜帶危險物品上船等違法行為。

(2)對港口碼頭安全生產情況開展拉網式的大排查行動,檢查場地使用是否符合標準、物品堆放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各碼頭、錨地、鋼繩、錨鏈、躉船、設備設施等是否符合安全條件;嚴厲查處使用不符合技術條件的機械、車輛等設施設備,和無證人員從事機械設備、吊裝設備和運輸車輛操作等違法行為。

(3)檢查旅行社、景區景點的規范經營情況,堅決查處無資質經營等違法違規行為;認真檢查所轄旅行社使用車輛情況,嚴格審查旅游包車經營資質、駕駛員資質和車況情況,防范旅游車輛和船只帶病運行以及在惡劣天氣違規運營導致事故發生。

5.建筑施工及城市供熱、供水、燃氣安全。

(1)加強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查處不安裝防護網、不佩戴安全帽和安全繩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對工地內塔吊、腳手架的檢查,重點防范因大風、暴雨等惡劣天氣而發生坍塌、墜落事故。

(2)加大對供熱、供水企業管網的巡查力度,加強關鍵設施的安全管理和防護,對易發事故的部位重點監控,深入排查和消除事故隱患。對全縣市政排水設施進行全面排查,加強排水管網的疏通養護,整治雨天積水問題,嚴厲查處私接亂接污水管線和破壞排水設施等違法行為。

(3)加強對液化氣安全檢查,查處液化氣經營企業業擅自設點、私自違法倒瓶、嚴厲打擊無證生產經營液化氣、超范圍經營等違法行為,對無證無照液化氣經營站點予以查處,強化供應站供應市場安全規范化管理。

6.商場超市等人員密集場所安全。

加強對商場、超市等商業場所安全消防設施的建設和配備情況檢查,重點檢查消火栓、滅火器材、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設備是否充足且功能完整好用;檢查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火災報警系統是否完好有效;檢查消防用水量是否滿足要求,消防水池設置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檢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被貨物占用,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無阻。

7.電梯等特種設備及電力安全。

(1)做好對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的安裝、改造、維修、使用、檢驗等情況的巡查檢查。治理非法充裝超期未檢氣瓶、充裝螺絲瓶、充裝報廢氣瓶等違法行為。

(2)全面排查輸、變電設施的安全和電力系統通信設施的安全情況,檢查運行管理、檢修維護、設備治理和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情況,重點檢查用電單位特別是高危、重要電力用戶供電電源和自備電源配置情況以及,安全工器具配置情況。做好惡劣天氣防范及搶救措施,確保全縣用電安全。

8.水利工程項目及防汛安全。

加強對水利工程項目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和監督檢查;組織開展打擊水上無證采砂船舶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非法采砂船舶在通航水域從事采砂、運輸和在河道內亂采濫挖、亂堆亂棄行為,亂建砂石場行為;加強水庫、大壩汛期安全檢查,落實搶險物資儲備,及時消除各類隱患。

9.學校、網吧、歌舞廳等文化娛樂場所安全。

重點檢查消防器材設施配備情況;應急照明、指示標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設置情況;電器設備、電源線路的使用維護情況;整治校門口游販擺攤設點、堆放雜物、交通擁擠混亂現象;開展校園及廣場內體育健身器材專項檢查,規范學校實驗室內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使用、存放管理;做好預防火災、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傳染病等工作,建立各種自然災害、各類突發事件相應的應急預案并落實應急準備。

10.食品和藥品安全。

由食藥監局牽頭,開展餐飲行業專項檢查,嚴查無證經營、超期限經營和超范圍經營等違法行為;加強對工地食堂、農家樂旅游點餐飲店的監督檢查,嚴厲查處餐飲服務單位使用劣質材料和違規添加、濫用食品添加劑等行為;開展藥品經營使用環節專項檢查,規范藥物配送、使用行為,加強藥物抽驗工作,保證藥物質量安全。

11.鄉鎮及農業、漁業生產安全。

(1)重點做好轄區內各村屯、居民區、棚戶區等人員密集場所及小型超市、市場等經營場所防火工作;加強對趕集等活動的安全管理,加強危房管理,防止出現坍塌險情;加強對鄉鎮、村屯公路安全管理,做好對災害天氣的應對工作。

(2)針對各類糧食倉儲、加工企事業單位的廠房、倉房、烘干塔、傳送裝置及設備、經營網點等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加強對原糧衛生的檢查,加強對原糧倉儲設施及運輸工具的監督檢查。

(3)重點整治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無牌行駛、農機駕駛人無證駕駛行為,提高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掛牌率、年度檢驗率和駕駛人的持證率。糾正拖拉機違法載人、超速超載、擅自改型改裝等違法行為,及時消除事故隱患,保障農村道路交通安全。

(4)對漁業生產船舶企業和船主、漁船安全技術狀況、場所及設施設備安全管理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加大對“三無”漁船的查處力度;嚴厲打擊和查處漁船違章載客、違章改建、超載超航區航行、大風大浪天氣不進港以及船員無證駕船、酒后駕船、不穿著救生衣等行為。

三、檢查時間

大檢查工作從2016年8月15日至12月15日,各企業、業戶要于8月30日前完成自檢自查,根據存在的問題進行自我完善,排除隱患;各行業主管部門、安全監管部門聯合檢查時間由戰線分管領導及各牽頭單位根據實際需要自行安排。原則上9月15日前全部檢查完畢,9月30日前,對隱患進行疏理,制定整改措施,進行整改。11月末進行總結,12月初形成匯總報告。

四、組織實施

一要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領導要高度重視,各分管領導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靠前指揮、親歷親為。要迅速召開會議安排部署本行業領域安全大檢查工作,把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領導同志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以及近期召開的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全省安全生產工作緊急電視電話會議和我縣召開的安委會會議、安全生產專題會議精神傳達到基層、傳達到企業,落到實處。各行業主管部門主要領導要自自抓,要認真組織開展本轄區、本領域內全方位、全覆蓋的安全大檢查。

二要嚴格落實責任。各有關企業要認真組織開展自檢自查工作,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落實整改責任領導、落實整改具體責任人、落實整改經費和整改期限,切實解決好存在的問題。各單位要按照安全生產屬地監管責任和“誰主管誰負責”的要求,明確各自工作職責、工作任務和工作要求,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聯系與配合,開展聯合執法,形成合力,堅決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區、不走過場。

三要徹底排查整治。要對排查出的隱患和問題逐一登記造冊,建立臺賬。要督促企業加大隱患排查整治力度,對發現的一般隱患要立即整改;對整改難度大,存在嚴重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隱患,要采取強制措施,從嚴查處,對達不到安全條件和有關標準的企業堅決不允許營業;做到隱患原因未查清不放過、隱患防范措施未制定不放過、同類隱患未排查不放過、隱患責任不清不放過、隱患未完成整改不放過,堅決防止因隱患長時間得不到治理而引發事故。

四要加強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各部門各單位和各企業要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加強應急物資儲備,健全完善安全風險預報預警和應急協調聯動機制,切實提高應急反應能力。要嚴格領導干部值班值守,加強事故信息報告,一旦發生事故或緊急情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相關負責人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及時有效開展應急救援。

五要嚴格責任追究。各鄉(鎮)政府和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大督促檢查力度,進一步強化企業主體責任追究。要采取暗訪暗查、突擊檢查和“四不兩直”等方式,推動企業安全大檢查扎實有效開展。要對排查整治不認真,走形式、走過場,和引發安全事故的企業及相關責任人進行從嚴從重處罰。

六要加強督辦檢查。縣委督辦室、縣政府督辦室、監察局、組織部將成立督查小組,對各單位組織開展安全大檢查情況進行督查檢查。對組織領導不力、措施不落實引發事故的部門,要嚴肅問責,嚴厲追究有關領導和部門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