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務窗口肺炎防控工作方案

時間:2022-06-15 05:2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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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務窗口肺炎防控工作方案

為切實貫徹落實省、市司法行政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關部署及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的公共法律服務工作,針對我區公共法律服務窗口單位(包括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網絡平臺、熱線平臺,各律師事務所,各基層法律服務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等法律服務機構)的實際情況,制定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工作方案如下:

一、把疫情防控工作作為頭等大事

(一)高度重視,提高政治占位。

充分認識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高度重視疫情防控工作,把落實黨中央、省、市、區黨委政府和上級司法行政部門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作為一項頭等重大政治任務,教育組織本單位工作人員統一思想、迅速行動、堅定不移、嚴謹有序地做好各項疫情防控工作。

(二)充分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充分發揮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法律援助中心)戰斗堡壘作用。

全面動員本單位黨員、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不畏艱險,無私奉獻,站在疫情防控第一線,嚴防死守,不留死角,全面落實各項防控措施。穩定情緒,增強信心,團結帶領群眾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二、建立公共法律服務人員防控機制

(一)建立來訪人員管控機制。

公共法律服務窗口單位是人員密集場所,在確保場所消毒、體溫檢測及做好防護的基礎上,對來訪人員要求其全程佩戴口罩,進行體溫檢測,如有發熱癥狀,應當及時登記、勸返并向所在社區(村)及區司法局報告。來訪人員過多時,要進行疏導,避免人群過度聚集和長時間聚集。在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法律援助中心)開通疫情防控公共法律服務綠色通道,設立公共(公益)法律服務(法律援助)律師值班電話,及時報告、協調、處置突發及應急公共法律服務(法律援助)事項。

(二)倡導互聯網服務。

積極宣傳、引導人民群眾利用電話、網絡形式獲得法律服務,充分運用12348法網熱線電話及網上受理和預約系統向社會提供公共法律服務(法律援助)。各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所等法律服務機構要公開法律服務電話,并安排專人負責接聽,通過電話、網絡形式辦理相應法律服務事項。

(三)加強內部人員防控。

公共法律服務窗口單位工作人員要增強防護意識,嚴格落實佩戴口罩、體溫檢測等防護措施。按要求做好接待場所的通風、消毒工作。

(四)簡化工作流程。

盡量不組織集中會議、集中培訓等集體性活動,盡量不安排出差,特別是省外出差,盡量采取郵寄方式送達相應法律文書。法律援助中心應當加強與當事人及辦案單位溝通協調,安排好受疫情影響的案件事宜和律師工作期間的個人防護工作。疫情防控期間,各村(居)法律顧問應當以電話及線上方式提供公共法律服務。

(五)強化人員管理。

要加強對所屬人員,特別是一線服務人員的健康管理,全面排查掌握單位人員放假期間的出行情況,嚴格按照疫情防控的相關要求落實隔離、報告等措施。持續密切按照疫情防控的相關要求落實隔離、報告等措施。持續密切觀察工作人員的狀態,強化情緒管控和心理疏導,有發燒等相應癥狀的,立即停止工作,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隔離觀察或送醫就診,同時向所在社區(村)及區司法局報告。

三、發揮職能作用,全力提供時實法律服務

(一)充分發揮法律服務職能。

負責法律咨詢的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網絡平臺、熱線平臺工作人員,要重點關注《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應急條例》,以及兩高頒布的《關于辦理妨害、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相關法律法規,針對涉疫情的旅游、餐飲、租賃、勞務、票務等問題進行梳理和歸納,及時地宣傳有關疫情防控方面的法律法規,耐心細致地解答人民群眾急需的法律問題,有效地進行疫情防控方面的法律疏導。同時,做好針對疫情防控咨詢的培訓工作。

(二)充分發揮專家團隊功能。

各法律服務機構及公共法律服務窗口單位要開辟疫情防控法律服務綠色通道,對涉及疫情防控工作的法律服務需求優先受理、優先辦理。對涉及疫情防控的法律援助及法律服務案件,要全面掌握情況,落實防控要求,把握政策標準,認真審慎辦理。對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提出的法律服務需求,要及時回應,及時組織專家團隊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不得推諉塞責,不得敷衍應對。

(三)充分發揮數據研判功能。

各法律服務機構要及時統計、報告涉疫情的法律服務咨詢和法律服務案件辦理的類別、數量等情況,及時了解掌握,及時分析研判,及時給予指導,對有價值的數據分析,及時報告區司法局,區司法局及時報告區委區政府,充分發揮公共法律服務數據反應社情民意的“晴雨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