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文化活動室建設實施方案

時間:2022-09-25 09: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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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文化活動室建設實施方案

按照《省脫貧攻堅領導小組關于印發省2020年脫貧攻堅工作要點的通知》,為了確保2020年我縣貧困人口全部脫貧、貧困村全部退出、貧困縣如期摘帽,全面加強行政村文化活動室指標建設,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標標準

(一)貧困村退出“文化活動室”指標。具體標準為:有文化活動室。相關解釋:依托村部建有圖書室、文化活動室(兩室可與會議室、黨員活動室等共用)。

(二)貧困縣摘帽“公共文化”指標。具體標準為:行政村有文化活動室。相關解釋:參照貧困村“文化活動室”指標解釋。

二、具體建設標準

(一)基礎設施:行政村文化活動室依托村部建設,外墻或內墻要懸掛《基層綜合文化服務中心》標識牌。設置圖書室、文化活動室,鼓勵依托村民家、學校等設立獨立的文化活動室。

(二)功能設置:行政村文化活動室設置圖書室、文化活動室(兩室可與會議室、黨員活動室等共用)。

(三)設備配置:行政村圖書室要有圖書柜;至少配備圖書2000冊以上、柜中圖書要分類擺放整齊,不得擺放無關雜物;至少保證4人以上同時開展閱覽活動所需桌椅。

行政村文化活動室要有文化活動設備。配備音響、投影儀、投影幕布、簡單樂器、演出服裝、棋牌、乒乓球臺、健身器材等文化活動所需1-2種(個)以上文化活動設備。

(四)制度建設:行政村圖書室設置門牌、粘貼上墻3項制度:圖書室(農家書屋)管理員崗位責任制度、圖書室(農家書屋)管理制度、圖書室(農家書屋)借閱制度;文化活動室設置門牌、室內粘貼上墻文化活動室管理制度。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9個行政村文化活動室指標督查檢查指導工作小組,分兵出擊、分片把守,堅決保證在全縣“脫貧摘帽”中“文化活動室”指標不出問題。

(二)積極協調安排籌措縣財政、中央補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資金,確保村級文化活動室圖書、設備配備達到脫貧標準。

四、工作步驟

(一)排查階段(3月1日—3月15日)

地毯式排查全縣172個行政村文化活動室各項指標分項具體情況,形成詳細問題清單、建立問題整改臺賬、明確問題整改責任人與時限。

(二)整改達標階段(3月16日—5月31日)

采取日調度、不定期抽查、階段性全面檢查等方式對發現問題進行徹底整改,補充更新相關設備,完善文化活動室管理制度與機制,推動文化活動室進入良性運轉軌道。

(三)鞏固提升階段(6月1日—12月31日)

進一步查缺補漏,提升文化服務質量,確保基層群眾基本文化需求得到保障和滿足。

五、責任分工

文化播電視和旅游局:成立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全縣村級文化活動室免費開放、日程管理使用、達標驗收的監督指導工作。

主任:

各鄉鎮、村:負責落實村級文化活動室免費開放、日常管理使用等具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