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貧困退出驗收工作方案

時間:2022-11-05 09:4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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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貧困退出驗收工作方案

為了扎實做好2020年度貧困退出驗收工作,實現我鎮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的目標任務,根據《省2020年度貧困退出驗收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要求和省市縣相關工作部署,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深入貫徹落實在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以提高脫貧質量、防止返貧為核心,高質量完成剩余貧困人口退出驗收工作,全面鞏固脫貧成果,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為國家設立鞏固脫貧成果過渡期、建立解決相對貧困長效機制奠定扎實基礎。

主要目標任務是:

完成2019年底剩余的33戶102人貧困人口退出驗收工作,確保不漏一戶、不落一人。

按照現行貧困標準,完成2014年至2019年已脫貧的1434戶、貧困人口6420人、已退出的5個貧困村退出復核檢視工作,確保脫貧結果真實可信。

及時將因疫、因災、因病等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已脫貧人口和非建檔立卡人口,納入脫貧不穩定人口和邊緣易致貧人口進行監測,落實幫扶措施,降低返貧致貧風險。

全面更新完善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中貧困戶、貧困村數據信息,全面、真實、準確地反映我鎮脫貧攻堅成效。

二、重點工作

(一)貧困退出驗收。對剩余的33戶貧困人口102人開展貧困退出驗收工作。原則上,執行《省精準脫貧驗收標準及認定程序》中規定的標準、程序和要求,根據國家和省上有關要求,補充強調以下幾個方面:

1.收入標準和計算周期。2020年度省定退出驗收收入標準為人均純收入穩定超過4000元。計算周期為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

2.行業部門單項驗收工作。相關行業部門在執行《省精準脫貧驗收標準及認定程序》的同時,要對照省直行業主管部門最新調整完善的相關驗收標準、驗收程序和指標解釋執行。

3.返貧致貧人口的動態管理。對今年上半年新識別的貧困人口和返貧人口,按照標準和程序開展脫貧驗收;對下半年因疫、因災、因病等出現返貧致貧風險的,按照《省脫貧攻堅領導小組關于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辦法》明確的標準、程序和要求,納入監測范圍,落實幫扶措施,防止返貧致貧。

(二)已脫貧對象的復核檢視。按照今年貧困退出驗收標準,對2014至2019年已標注脫貧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6420人進行全面復核檢視,主要檢視人均純收入是否穩定超過4000元,“兩不愁、三保障”有無反彈、是否達標;對2017年以來退出的5個貧困村,主要檢視剩余貧困人口是否全部脫貧,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是否達標。

(三)脫貧不穩定戶和邊緣易致貧戶的識別監測工作。按照“人均純收入5000元以下且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標準,通過農戶申請、入戶核實、民主評議,對新發生的脫貧不穩定戶和邊緣易致貧戶予以識別,采集返貧致貧風險以及邊緣易致貧戶基礎信息,錄入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對2019年以來識別的脫貧不穩定戶和邊緣易致貧戶進行跟蹤監測,更新完善家庭成員變化情況,了解享受幫扶情況,評估返貧致貧風險變化情況,在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中予以完善和更新。

(四)完善脫貧攻堅數據信息。在進村入戶采錄信息、部門數據比對的基礎上,全面更新完善建檔立卡以來扶貧對象精準識別、精準幫扶、精準退出等方面的數據信息,為驗收、考核以及脫貧攻堅成效總結提供可靠的數據支撐。

1.扶貧對象基礎信息。主要采集發生變化的信息。家庭人口自然變更工作原則上以公安戶籍為準,對戶籍注銷、遷出、服刑、失蹤、死亡等情況進行戶內成員減少;對戶籍遷入、新生兒等情況進行戶內成員增加;對戶籍在一起而人員不在一起生活或人員共同生活而戶籍不在一起的情況,按照實際居住在同一住宅內,常住或與戶主共同生活的成員為準進行增加或減少。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健康狀況、在校生狀況、家庭收入、外出務工等信息進行采錄更新;對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中所有行政村和自然村相關數據進行更新完善。

2.扶貧主體數據信息。更新完善第一書記、駐村幫扶工作隊及結對幫扶責任人的職務、電話、幫扶結對時間等相關信息。

3.幫扶措施數據信息。針對扶貧對象享受的幫扶措施,參照行業部門政策落實臺賬,更新完善貧困戶、邊緣易致貧戶、貧困村涉及的項目資金、易地扶貧搬遷、小額信貸、就業、光伏、創業致富帶頭人、東西部協作、生態扶貧、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兜底等各個方面的數據信息。

4.全面提升建檔立卡數據質量。針對脫貧攻堅普查、國家建檔立卡數據質量核查等工作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實地核查,并在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中修改完善,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三、時間安排

我鎮2020年度貧困退出驗收工作從9月初開始,至10月中旬結束。9月底前,完成未脫貧人口的鄉級退出驗收工作。10月15日前,完成已脫貧戶、已退出村復核檢視工作。10月25日前,完成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貧困村、戶退出標注和家庭成員自然變更、幫扶措施等數據采錄工作;完成脫貧不穩定戶和邊緣易致貧戶的識別及數據更新采錄工作。我鎮貧困退出驗收具體進度安排如下:

8月29日-9月4日各村組織自查自驗。嚴格按照《省精準脫貧驗收標準及認定程序》和2020年度貧困退出驗收標準與程序補充說明開展驗收,成立鎮貧困退出驗收工作領導小組,組織村“兩委”、包村干部、駐村幫扶工作隊開展入戶摸底調查,對照貧困人口和貧困村退出驗收指標,逐村逐戶逐項開展測評驗收,提出擬退出貧困人口名單,嚴格按照程序進行公示后,由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駐村幫扶工作隊隊長(非貧困村鎮包村干部)、擬脫貧戶簽字后,上報鎮扶貧工作站審核;經鎮扶貧工作站審核公示后,形成初驗報告和擬退出貧困人口花名冊和擬退出貧困村名單,由黨委書記、鎮長、鎮扶貧工作站副站長簽字認可后,于9月5日前將初驗報告及花名冊上報縣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申請縣級驗收,并將擬退出貧困人口花名一并報相關行業部門審核。

四、驗收方法

(一)聽取匯報。鎮黨委召開由鄉村干部和駐村幫扶工作隊參加的貧困退出驗收專題會議,聽取各村脫貧攻堅工作開展情況以及2020年貧困退出自評驗收情況匯報。

(二)完善資料。各村通過認真查看村級資料和戶內資料(村級檔案資料4類9項,貧困戶家庭檔案資料4類18項)驗證貧困人口和貧困村退出指標達標情況。

(三)入戶調查。各村緊緊圍繞貧困人口退出人均純收入穩定超過國家扶貧標準且吃穿不愁、有安全飲水,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有保障等6項指標對應的印證資料逐戶逐項開展查驗;按照貧困村退出貧困發生率低于3%,村有主導產業、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等4項指標對應的印證資料逐戶逐項進行驗收,并在脫貧達標認定書對應欄簽字確認。

(四)匯總上報。各村根據貧困退出驗收情況,形成各自驗收報告,并將簽字確認的貧困人口退出達標認定書一式四份收集整理后,由扶貧專干負責加蓋各行業部門公章后,報送至縣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經縣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銜接加蓋縣政府公章后,將貧困退出達標認定書及時分發到鎮、村和脫貧戶家中。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高質量完成2020年度貧困退出驗收工作,事關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大局。鎮上成立由鎮黨委書記、鎮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各村專干及各支部書記為成員的貧困退出驗收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扶貧站,具體負責聯系協調、資料整理等相關日常工作。全鎮上下要提高政治站位,緊盯時間節點,周密安排部署,確保各項工作扎實有序推進。

(二)靠實工作責任。鎮脫貧攻堅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全鎮貧困退出驗收工作,對2020年未脫貧的貧困人口進行驗收。各村統籌安排本村貧困退出驗收工作,選配懂政策、業務精、素質高的干部與縣級驗收組共同開展綜合驗收,確保高質量、高標準完成貧困退出驗收工作。

(三)強化監督問責。各村要嚴格執行驗收標準,規范履行驗收程序,嚴禁弄虛作假、虛報瞞報。鎮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加強對脫貧驗收工作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問題、督促整改,防止和糾正偏差。對貧困退出工作中發生重大失誤、造成嚴重后果的,以及發現弄虛作假、違規操作等問題的,按照《縣脫貧攻堅責任追究辦法(試行)》進行嚴肅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