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中全會期間安全生產工作方案

時間:2022-11-30 10: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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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全會期間安全生產工作方案

為全面貫徹中央、省、市、縣各級領導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批示和省、市、縣安全生產會議精神,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狠抓安全責任落實,加強風險辨識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全力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切實抓好各行業領域安全監管,確保中秋、國慶、黨的五中全會期間全縣安全生產形勢平穩有序,縣安委會決定,從即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縣范圍內開展排查整治和督導檢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排查整治安排

(一)排查整治時間。從即日起至10月31日

(二)排查整治范圍。重點排查整治非煤礦山、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建筑施工、交通運輸、消防、工貿、城市運行、特種設備、商貿、旅游、校園、農林水、能源等行業領域安全隱患。

二、排查整治內容

(一)非煤礦山。地下礦山“六大”系統是否安全可靠,現場安全管理是否規范,安全設施、措施是否落實到位,安全設施“三同時”是否履行以及是否按照“五落實”要求進行隱患整改,基礎資料是否完整、規范。露天礦山是否超前剝離,是否按設施設計要求在平臺上實施鑿巖爆破和鏟、裝、運作業,臺階高度、平臺寬度及邊坡角是否符合安全規程要求,排土場穩定性是否安全可靠。尾礦庫是否按照遏制重特大事故要求制定“一庫一策”方案,排洪設施(井、塔、斜槽、隧洞、箱涵、管、溢洪道、截洪溝)結構是否可靠,防洪標準是否達到規范要求,選礦工藝是否改變,尾礦庫灘面坡度、調洪庫容、泄流水深是否滿足設計要求。

(二)煙花爆竹。倉庫堆放是否規范;防靜電設施是否足夠并能正常使用;生產經營產品是否屬于超標違禁產品;是否按要求配備消防設施;煙花爆竹零售店(點)是否符合《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安全技術規范》。

(三)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企業和化工園區是否按照“兩個導則”要求,摸排風險隱患并進行整改。涉及“兩重點以重大”的化工裝置和儲存設施,是否設計安裝符合相關要求的安全儀表系統,并有效運行。企業新改擴建設項目試生產活動,是否組織專家對試生產方案進行論證,對生產現場進行確認,并有序開展試生產活動。是否按國家標準規范要求,制定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等特殊作業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企業是否依法依規進行安全生產,是否超許可范圍生產、經營,是否存在非法出租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罐區、倉庫等非法違法行為。

(四)道路交通。重點檢查交通運輸企業的安全準入審核把關情況;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情況;長途客運和旅游包車管理、長途客運駕駛員停車換人及落地休息和駕駛時間控制等制度的落實情況;駕駛員培訓考核管理、車輛安全性能及運行監管、道路交通安全設施保障等情況;深入開展治理貨車超限超載、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違法行為情況;對危險路段、橋梁事故隱患進行整治和對險情實施全天候監控情況;加強對接送學生校車的管理和檢查,打擊私自運送學生的非法車輛。

(五)建筑施工。重點排查病毒隔離觀察場所、復工復產企業集中居住場所(如集體宿舍、板房等)、臨時建筑和未辦理任何手續的(包括隨意改建、擴建等)建筑老樓危樓、農村危房改造等安全情況。重點檢查在建工程是否辦理施工許可(開工報告)、質量安全監督手續擅自進行建設施工活動;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核、認證審查、技術交底和檢查驗收等環節管理程序是否到位;是否進行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建筑起重機械在租賃、安拆及使用過程中是否存在違法違規行為。

(六)商貿。重點排查加油站、民爆銷售企業、大型商場的安全防范措施、應急預案演練落實情況。重點整治商業綜合體、餐飲場所無證經營或違規使用天然氣(含煤層氣)、液化石油氣餐飲企業,嚴厲打擊非法銷售黑市油、違法寄遞物流等行為。

(七)消防。重點排查消防安全管理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合用場所及其他各類場所用房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標準;裝飾裝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燃燒性能要求;消防車通道、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暢通;消防設施器材是否配備齊全、完好有效;場所用電用氣設置是否規范;廚房及其他用火區域是否進行防火分隔,是否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電動自行車是否按規范要求停放。

(八)工貿行業。重點整治工貿行業有限空間、高處作業等危險性作業,以及爆炸粉塵、熔融金屬等危險場所作業安全措施不落實問題。重點防范高處墜落、有限空間中毒窒息等事故的發生。

(九)城市運行。重點排查城市橋梁、地下綜合管廊、供水供氣企業、排水防澇、垃圾填埋場和余土消納場、高空廣告牌、綜合交通樞紐(含客運站場)、城市道路交通、通信線路、電力線路、廣電線路三線交越區等場所。重點整治無證經營、黑氣點、氣販子、無證施工、無證運輸鋼瓶、為不合格鋼瓶充裝、對不具備安全供氣條件的用戶提供氣源、入戶安檢制度不落實等違法違規行為。

(十)特種設備。重點排查特種設備是否注冊登記,是否定期檢驗或監督檢驗,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安全管理機構及人員是否設立和配備,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是否健全并嚴格執行,是否建立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等。

(十一)校園安全。整治校園周邊非法或違規經營的網吧、電子游戲廳、歌舞廳、音像書刊銷售點、出租房、校外學生食宿點等問題;整治學校門衛管理、校舍安全、防踩踏、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管理和校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不到位問題;整治無證辦園行為,對達不到安全標準,難以整改到位的幼兒園,依法進行取締。

(十二)旅游。重點整治旅游景區內高風險旅游項目未依法取得經營許可證經營行為,旅游景區內的電梯、游樂設施等設備安全措施不落實,火災、設施設備突發保障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未完善問題;重點查處掛靠承包變相轉讓旅行社經營權,超范圍經營旅行社業務,機關、團體和事業單位及所辦實體無證照非法經營旅行社業務。

(十三)農林水。重點查處變型拖拉機拼裝、改裝等違法行為;重點整治查處采砂船非法開采作業行為,整治小型水庫大壩安全責任制和防汛相關責任人以及水庫大壩日常管護落實不到位問題;嚴格整治飼料生產和林業加工企業粉塵防爆措施落實不到位問題。

(十四)能源安全。嚴格整治能源行業安全生產經營企業、單位、場所的安全生產建章立制、保障投入、安全改造、隱患治理等落實不到位問題。重點整治電力工程建設項目(電網工程、水電工程、光伏發電工程等)安全技術措施、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編制、方案審核論證審批不到位問題;從嚴從重打擊先清后占、盲目施工、打孔盜油等破壞損害油氣輸送管道及其附屬設施、危及管道安全運行的亂建亂挖亂鉆非法違法行為。

其他行業領域檢查內容,由相關職能部門明確并督促企業開展全面排查。

三、督導檢查安排

(一)督查對象

十三個安全專業委員會、各鄉鎮(場、管委會)及有關企業。

(二)督查時間

即日起至2020年9月底

(三)督點內容

(1)政府部門層面。

1.學習、宣傳、貫徹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情況。

2.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安全生產決策部署和省領導同志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批示指示精神情況;

3、貫徹落實9月20日蔡清平常務副市長在全市經濟運行調度視頻會議上關于安全生產工作要求情況。

4.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部署開展情況及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排查整治階段重點工作任務情況。

5.中秋、國慶節期間安全生產工作安排部署情況,推進落實情況;特別是高危行業監管,交通、旅游、公眾聚集場所、消防等領域工作部署情況。

6.國務院安委會巡查考核發現問題隱患整改情況。

7.森林防滅火及防災減災救災工作情況。

8.對近5年事故調查報告落實情況進行“回頭看”,是否

迅速部署落實,切實吸取教訓,整改落實到位;

9.省、市、縣安委會安排部署的其他事項落實情況

(2)企業層面。

1.企業開展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情況。

2.企業主體責任履職“一報告、雙簽字”情況。

3.企業“五個一”活動開展情況。

4.企業主要負責人開展“十個一次”活動情況。

5.企業在省安全生產監管信息系統上線運行情況。

6.企業中秋、國慶期間安全生產工作安排落實情況。

(四)督查方式

“四不兩直”和明查暗訪相結合,通過聽取匯報、查閱資料、實地檢查等方式開展督查。

(五)分組安排

(五)縣安委辦各鄉鎮聯系人:

各鄉鎮安全生產督查由各鄉鎮自行組織,督察情況及時反饋至縣安委辦。

四、有關要求

各鄉鎮(場、管委會)、各專業委員會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開展好本轄區本行業領域隱患排查整治及督導檢查工作,并將督導檢查情況形成督查報告,匯總督導檢查問題隱患清單,于9月30日及11月2日前報送縣安委辦。